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321章 除了他谁都比不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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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夕也觉得莫名其妙,跟她一起来的同学更是莫名的嘟囔了一句。
  “不是你们道观的签,怎么会在你们道观里?”
  好吧,他们抽签也只是玩玩,所以对签文并不是很在意。
  只是那个什么劫难,楚夕心里还有点抵触的。
  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她的父母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觉得自己多余的,可她的父母对她还是挺好的。
  真的有个劫难,死了活着怎么样,他们应该也会难过的吧。
  再说,她真的还想在现代,谈一个轰轰烈烈的爱情。
  毕竟她虽然孤单,可也有朋友,同学,有工作,有目标,还有一个还没有装修完的新房子,是她的爸妈给她买的。
  对于新房子,新工作,新恋情,她还是有期待的。
  中秋节放假三天,她跟着同学一起玩了两天,休息一天写论文,除了晚上那个婴儿的哭声,日子过的很充实。
  到了第四天,楚夕要去实习医院实习去了。
  先去找老师销假,然后再跟杨子怡打了个招呼,实习的地方是妇产科,看着产妇生孩子,她摸着肚子,觉得自己也有点疼。
  再看各种医疗设备,想想自己在古代生孩子的设备,忽然觉得还是在现代的好,至少生命很安全。
  楚夕这边忙了一上午,没有时间想别的,古代的一切仿佛从她的记忆中一点点的消失。
  快到中午的时候,杨子怡来找她了。
  “中午回去吗?”
  楚夕看了一下手机:“不回了,一点有个剖腹产手术,老师让我观摩。”
  杨子怡点点头:“那我也不回去了,我妈在家,回家后也休息不成,竟听她唠叨了。”
  楚夕倒是想听自己亲妈唠叨,只可惜她现在地球的另一半。
  “那中午一起吃饭?”
  杨子怡忽然神神秘秘的凑到楚夕面前说:“咱们医院调过来一个男医生,归国博士后不说,年纪轻轻都已经是主任级别,最关键的是他长的很帅,单身。”
  杨子怡已经有对象了,这个消息是给楚夕打听的。
  楚夕也来了兴趣:“他这么优秀,怎么还单身,别是有什么隐疾吧。”
  杨子怡斜睨了楚夕一眼:“这个就不知道了,你要是想了解,不如主动出击试试,反正先谈个恋爱而已,又没要你非得跟他结婚。”
  也不是不可以,楚夕答应了。
  只是等中午大家一起吃饭,楚夕看着头发有些稀疏,带着厚厚的眼镜片,身高比她略高一点的海归博士主任,咂舌。
  这相貌跟盛凌云相差的也太远了吧,虽然条件很诱人,可她毕竟是个颜控。
  楚夕有些不乐意了,吃饭的时候,被杨子怡给看了出来,杨子怡悄悄的给楚夕使眼色。
  “你别看他现在有点油腻,是因为刚回国还不适应,给你看从前他的照片。”
  杨子怡有海归的朋友圈,都是他大学时期的,确实很不错,尤其是乌黑的头发,没有戴眼镜,显得脸棱角分明。
  再看一眼现实中的人,圆脸,秃顶,没有一点少年感。
  “底子不错,照片也不错,如果不修图的话,会更真实些。”楚夕说。
  杨子怡恨铁不成钢:“我家那口也是,咱们医疗系统有很帅的吗?就算是底子再好,常年上夜班,也把人给熬秃顶了。”
  楚夕心里想倒是遇到过一个那那都优秀的人,可惜是在古代。
  现代没有吗?应该有的,而且还不少,楚夕挑剔她想慢慢遇,宁可玉碎,不想瓦全。
  “我再看看吧,毕竟结婚是大事,我不想随便讲究。”
  杨子怡有些不愿意了:“谈恋爱也不行吗?”
  楚夕为难:“谈恋爱不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吗?不然浪费那个时间干啥,不如多刷剧多睡觉。”
  好吧,一场还没有开始的感情,无疾而终。
  杨子怡自己谈对象了,非常热衷给楚夕介绍对象。
  用她的话说:大家都是闺蜜,没理由她谈恋爱了,还让楚夕单着,多可怜。
  于是接下来一周的时间,杨子怡给楚夕介绍了三四个人,条件最差的跟她一样也是实习生。
  相貌还真是参差不齐,奇怪的是个头都不高,没有一个超过一米八的。
  楚夕本身个头也不低,一米六五,如果男生个头不高,跟她站在一起没有身高差不是很匹配。
  周五这天她们实习生要回学校了,杨子怡跟楚夕一个寝室的,看她没有一个挑中的,替她心急。
  “别不是挑花眼了,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挑花眼了吗?楚夕抿抿嘴:“就想找一个个头比我高一头,身材保持的好,长好看但是不是那么娘,有才又有主见的,什么都会做,也愿意为我做的男人。”
  杨子怡睁大了眼睛:“有这样的男人吗?你是不是心里有喜欢的人了,楚夕,现在这个社会,你要是有目标就主动出击。”
  楚夕还真见过,盛凌云不就是这样的男人吗?虽然他是古代人,可一样很优秀的好吗,关键是他也很有才华,能考中状元的也是凤毛麟角。
  官位做的也不低,好歹是个五品知府,算到现代相当于一省之长,试问现代的男人谁能比过他。
  论相貌,盛凌云棱角分明,十分俊俏。
  论才华,盛凌云是状元之才。
  论社会地位,盛凌云是五品知府,跟太子和三皇子都有关系。
  楚夕比来比起,大概知道了,自己这辈子怕是只能是个单身了。
  也不知道盛凌云现在怎么样了,对了,还有空间,她回来了,也不知道空间还在不在?
  这么一想,楚夕瞬间进入到了空间里,再看她手上的戒指,竟然显出来了。
  这该如何是好?
  她穿越回来了,还把盛凌云的戒指空间也给带回来了,这个空间对她的用处,顶多是吃饱穿暖,储藏物资,用处不大,但是对盛凌云用处很大。
  那边的粮铺,果脯铺子都指望着空间里的东西赚钱呢。
  再看空间里的东西,跟她来之前差不多,也就等于说,来到这个世界,空间是不运行的。
  楚夕没由来的有一种负罪感,感觉占了盛凌云便宜似的。
  躺回到床上之后,摩挲着手指上的戒指,楚夕忽然有了一种疯狂的想法。
  既然戒指都在,那她能不能回去?
  虽然古代东西很贫瘠,可有空间,她记得看过一个网文说空间里能把她的家给装进去,还能储藏很多吃的等等。
  如果是这么神奇的话,她带着空间,再回去一次行不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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