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时候,楚夕和盛凌云就等在了茶楼的二楼。 楚夕的这个茶楼,地理位置好,无论那个村的表演项目,都会从这里经过。 古代不像是现代,过年过节什么都没有。 古代的每个村子都有家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色节目,报给村子的里正,里正再往县衙报。 县衙到时候会专门组织人清理街面,让这些人经过。 在临济县,最热闹的就是过年过节。 来到宁州,一样的,宁州比临济更大,所以更热闹。 这些事情是由知州梁琦安排的,宁州城的四个城门都有各个村的队伍,正月里祈福,比的都是谁更隆重,谁更热闹。 但是大家一窝蜂挤过来,也会对宁州的治安造成混乱,所以时间上就错开了。 东西两边一个时间,南北城两边一个时间,都有固定的路径,是个环路,转一圈就回去了。 越是热闹的时候,越能考验组织者的能力,和一个地方的治安水平。 远远的听到了鞭炮声,和锣鼓声,楚夕伸着脖子看。 “还没到,来喝口水。”盛凌云倒了杯茶递给她。 楚夕接过来一饮而尽:“听说去年元宵节的时候,只一个时辰就完了,今年是两个时辰?你安排的?” 盛凌云摇头:“梁琦安排的,他觉得今年府里的衙役多,治安应该没问题,就想多热闹热闹,况且梁琦说从前倭寇不是那么猖狂的时候,宁州也是热闹两个时辰的。” 楚夕:“梁琦是个人才啊……有了他,你省事多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我是知府,不是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去做的,知人善用就行。” 楚夕笑了:“这倒是,皇上住的皇宫,也不用自己会修。我发现你最近很闲……” 盛凌云拿出大氅给楚夕披上,倚在窗户旁,有风。 “还不是因为你,第一个孩子,总是要小心些,或许等有第二个,第三个,就不会紧张了……” 楚夕吃了一惊:“你紧张啊?” 盛凌云无语的眼神盯着楚夕,他紧张,快紧张死了。 楚夕吃不好,睡不好,一举一动他都紧张,从前睡觉的时候,他喜欢搂着楚夕睡,把楚夕搂怀里,抱着。 如今知道肚子里有孩子,碰都不敢碰,晚上睡觉习惯性的去搂她,一下子就会惊醒过来,能睡好吗? 偏楚夕能吃能睡的,他也不敢打扰。 楚夕吃东西就孕吐,喝灵泉都不管用,小厨房的火上一直有东西吃,谁知道楚夕会突然有什么胃口。 就好比前天晚上,要睡觉了,楚夕肚子饿了,问她想吃啥,楚夕憋了半天说想吃冰块。 盛凌云真想拿块豆腐撞晕自己,从厨房端了一碗鸡蛋羹,因为做的是甜的,楚夕吃了两口就吐了。 一边吐一边哭,说盛凌云虐待她。 最后还是陈嬷嬷端了一碗鸡汁豆腐脑,楚夕才饱餐一顿。 后来盛凌云才知道,中午楚夕喝的就是鸡汤,很鲜,吃了两碗,但是只喝鸡汤没吃肉,肚子空。 半晌加了一碗鸡蛋面,晚上楚夕还想喝鸡汤,但是厨房里炖的是排骨汤,楚夕只喝半碗,嫌太腻。 陈嬷嬷说:孕妇就是这样,想吃什么就立马得吃上,吃不上就惦记着,直到吃上为止,要不然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会影响孩子。 盛凌云这回注意了,时刻留意着楚夕的口味。 他倒不是怕影响不影响孩子,主要是怕楚夕哭,要知道,自从楚夕嫁给她之后,还真没哭过。 从前俩人感情一般的时候,楚夕多坚强,做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一股活力,永不服输。 俩人感情好了之后,盛凌云更不舍得她难过,什么事都顺着她,似乎也没有什么事情可难过的。 谁知道,怀孕了,竟然这么折磨人,吃吃不好,睡睡不好,限制了她很多自由。 盛凌云摸了摸楚夕的头发:“重活一世,为了你,想着让你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没想到怀个孩子,这么折腾人,楚夕,你受苦了。”biqubao.com 楚夕笑笑,没有说话,有一只游旱船的队伍往这边过来了,楚夕把头扭过去,看热闹,眼里像是进了沙子一样,涩涩的。 她也不知道怀孕这么辛苦呀,早知道,她就不怀孕了。 可有了孩子,再被打掉,她更舍不得。 书上写道,孕妇情绪不定,生产后更会有产妇忧郁症,看吧,她现在都不能听盛凌云说软话,都想哭了。 队伍热热闹闹的从茶楼下面经过,这些风俗跟临济的不一样,楚夕都没见过,像孩子一样跟着鼓掌。 忽然,朦胧惊呼一声:“大人,快看,那边出事了。” 说着,朦胧一下子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先跳到一旁的马车上,又到地上,打了个滚,追了过去。 紧跟着胡三刀还有楼下的几个衙役也追了过去。 要是平常,盛凌云定然也追过去了,但是今天他没有动,连带着楚夕也不能近距离看热闹,就在茶楼上面等着。 果然,那边一阵骚动,等游街的队伍过去一个后,胡三刀和朦胧等人,压着两个人,护着一个小姑娘,来到了茶楼。 “这是怎么回事?”盛凌云沉着脸问。 胡三刀用力踹了一下其中一个人的腿窝,那人‘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大人,他们两个人欺负一个小姑娘,说要带这姑娘去什么地方,人家不去,他们就拉人家。” 小姑娘被吓的直哭,看着像是个丫鬟,也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 谁知小姑娘赶紧摇摇头:“不是他们,是王员外,他们说要把我带走做王员外的小妾。” 王员外,他小妾都那么多了,还要纳妾,况且大闺女的事才过去几天呀,他这也太迫不及待了。 再看被抓的两个人,确实是王家的小厮,是王员外院子里的,其中一个楚夕看着面熟。 “我认识你,上次去给王夫人诊治,就是你带的路。” 小厮赶紧磕头求饶:“大人,夫人,不是我们非要带这位姑娘走,实在是已经个这位姑娘的父母谈好了,彩礼都送过去了……” 那姑娘也是个脾气大的:“可说好的是后天过门,也没说今天非得让我去,晚上我还得给爹娘做饭那。” 被父母卖了,还能惦记着给父母做饭,是个好姑娘。 盛凌云问:“是啊,早一天,晚一天的,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着急?” 小厮很是为难:“大人,不是我们着急,是我们家员外,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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