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跟楚夕分析的差不多。 吴秀才确实是在守孝期间,跟别的女子有染,那人不是别人,是吴秀才隔壁的邻居。 俩人青梅竹马,但是后来又各自成亲。 谁知那女子死了丈夫是个寡妇,偷偷生了孩子被吴秀才养着,盼着那一日吴秀才跟他娘子摊牌。 吴秀才舍不得儿子,竟然下了狠心,把他娘子给弄死了,也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手段,竟然让仵作没有验出来。 要不是楚夕重新验了一遍,只怕也会认定死者是自尽,那凶手就会逍遥法外。 盛凌云把吴秀才抓回去,细细的审问,凶器是竹签,还差一个动机,人证等等,不过这都无所谓,后面盛凌云把人一旦抓入大牢,证据就会陆陆续续的被逼问出来。 楚夕记得书里,盛凌云就是这么审案的。 跟现代的人权主义一点都不一样,算是非常手段,不过,很管用,一般情况下没有冤假错案。 “我帮你破了案,你是不是应该把宋子文给放了?”楚夕拦住离开的盛凌云。 盛凌云咬了咬后槽牙,只吐出两个字:“不放。” 楚夕气的跺脚,看着盛凌云冷漠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了别的想法。 转身回到房间:“不放就不放,也是,宋子文到底是倭寇,我就不给夫君添麻烦了。” 朦胧奉盛凌云的命,监督着楚夕,不让楚夕去大牢。 一听到楚夕的这番话,心中一阵惊喜:“夫人,你终于想明白了,你可太深明大义了,大人知道了,一定会不会再胡乱吃醋了。那我就去酒铺了……” 看着朦胧松快的身影,楚夕‘扑哧’一笑,她其实就是说给朦胧听的。 盛凌云一天到晚都很忙,让朦胧监督她,朦胧恪尽职守,对楚夕寸步不离。 楚夕只能先把朦胧调走再说。 人终于走了,楚夕悄摸跑去胡三刀的房间,偷了他一身衙役的制服,穿上之后,她把头发都挽到头顶,装成衙役的样子,大摇大摆的往大牢里走去。 大牢里守门的衙役,看到有人来了,也没有管她,推门而入,楚夕进了大牢。 大牢比她想象中的更阴森,从来没有来过大牢的楚夕,提心吊胆的走了很久,才找到关宋子文的那个大牢。 “宋子文,宋子文……” 宋子文把楚夕救到船上之后,整个人就累的不行,看到盛凌云把楚夕给救了,他也累晕过去。 这一觉酣睡了很多,醒来后,看到阴暗潮湿的大牢,他揉着眉心叹口气。 是了,宋子文是倭寇后代,是宋家逃逸的人,被盛凌云抓住,没有立刻处死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把他抓大牢里,只怕是凶多吉少。 正想着,便听到楚夕的喊声,他心里一惊,猛地扑到大牢前,紧张的看着她。 只见楚夕装扮成官差的样子,鬼鬼祟祟的进来了。 这样子宋子文一下子就能猜出来,一定是她偷着来的。 “你怎么来了?赶紧回去。” 他不想因为自己,而让楚夕惹盛凌云不高兴。 盛凌云这个人,看上去年纪不大,心思却很沉,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识人的本事宋子文还是有的。 从宋子文见盛凌云第一面起,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年纪轻轻眼神犀利有着不像他那个岁数的幽沉,喜怒不动声色,总给人一种摸不透,猜不着的感觉。 只是他身边的女子楚夕,看着热情开朗,单纯大方又不失良善本色,他很少见这么爽朗的女子,心动就在一瞬间。 只可惜,他与她相见恨晚,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所以这些年,他总是以各种名义外出,实在是想的狠了,才会去她所在的地方看一眼。 本来也没什么奢望,如今宋家没了,他们俩更不可能了,就算她现在是单身,他也不会带着她东奔西跑,吃苦受罪的。biqubao.com 一看到楚夕为了他,乔装改扮来大牢,他的心便提了起来。 “你赶快回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谁知楚夕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一把钥匙,把他大牢的门给打开了。 “你快走吧,你是倭寇的后代,以盛凌云的脾气,一定会把你给杀了的。” 宋子文却摇摇头:“我不能走,我要是这个时候走了,他追查起来,一定会怪你的。” 楚夕心急又惊诧:“为什么?我这么冒险来救你,你怎么不走呢,你放心,他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大不了休了我,我还乐得自由。” 宋子文还是不愿意离开:“我也想离开这儿,但不是以这种方式,你赶快走吧……” 楚夕本来时间就不多,见宋子文竟然执拗的不肯离开,干脆把钥匙给扔了进去。 “好,我把钥匙给你,你愿意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这样你就不会连累我了。” 楚夕扔了钥匙,正准备离开,被宋子文喊住了。 “楚夕……谢谢你。” 千言万语,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最终还是欢喜的,就算是她把他当朋友,能这么冒险也救他,他也值了。 楚夕无语的很:“我们之间无须如此,你早点起来帮我赚钱,才是正理,我走了,你赶紧把东西藏好,抽空就逃吧。” 宋子文没有逃,他怕连累楚夕,把钥匙藏了个地方,依然老老实实的待在大牢里。 盛凌云到底还是知道了楚夕的小动作,气得头疼,嗡嗡嗡的。 “你是说她进了大牢,只跟他说了几句话,就出来了,并没有私自放人离开?” “回大人,是的,她只是跟犯人说了几句话,赚钱什么的,然后,就离开了。并没有把人给放了……” 盛凌云有些不太理解,在原地踱步,转了几圈后,一撩袍子,去了大牢。 大牢里阴森漆黑,湿潮的很,时不时的发出几声怪叫和哀嚎,盛凌云像是没听到一样,不为所动。 径直来到宋子文所在的牢房,他虽然很是狼狈,样子却很悠闲,盘腿在地上打坐,一副入定的模样。 既然有机会离开,为什么不离开? 盛凌云心里似乎有了答案,可这个答案比宋子文逃狱,更让他心里憋闷。 静静地站了好大一会儿,眼神越发的阴冷,猛地转身,迅速的离开。 宋子文看着盛凌云带着怒气的背影,嘴角轻挑,他就不离开,他倒要看看盛凌云是不是真的会把他给杀了。 要是真的把他给杀了,倒好了,只怕这辈子他们两口子就有了一个永远打不开的心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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