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184章 刮骨疗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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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戚柏松压根不吃他这一套。
  “嗯,你以为我信你呀,要不是你太心急,让我慢慢筹划,抓那些个匪贼,我还会受伤?”
  言外之意是盛凌云太心急,他没来得及好好谋划,便直接上战场了。
  因此受了伤,若是等他谋划好,一定是不会受伤的。
  盛凌云挑挑眉,反正接到媳妇儿,他的心就安了,不然,他是日夜不宁。
  自从得知楚夕没有等他写信,便私自南下以来,他的心一直提着,就没有往肚子放过。
  心急火燎的,嘴巴都上火了。
  如今一看到媳妇儿,他是什么事都没了,万事大吉。
  在看楚夕拆开戚柏松的纱布后,吃了一惊:“哎呀,谁给你包扎的伤口,也不洗干净,看看,伤口都发炎了。”
  戚柏松瞅了一眼,长长的一个刀痕,确实有些狰狞。
  楚夕:“你忍一忍,我给你上点麻药,然后再把腐肉给刮下来,重新缝合一下,保证不出三天,就结痂了。”
  戚柏松抬眸瞅了一眼认真给他处理伤口的楚夕,脑海里又浮现那个窈窕的身影。
  “好,你随便弄吧,反正死不了。”
  楚夕撇撇嘴:“那可真不一定,要是任由你的腐肉腐烂下去,不出一个月就会得败血症而亡,不过,你要是找到好大夫治疗,就会没事的。”
  楚夕从药箱里拿出麻醉散,撒在他的伤口边上,不多时,他受伤的那一片,甚至整个胳膊都没知觉了。
  接着就看到楚夕又拿出一个锋利的小刀,还有白色棉花,褐色药水,他都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也不知道干什么的,就看到她熟练的把他伤口的腐肉给刮了下来。
  还没等他惊讶完,就看到楚夕竟然取出了针线,戚柏松这下可真纳闷了。
  “你这是要干啥?”
  楚夕:“缝合伤口,你放心,这些线都是我处理过的羊肠线,缝合到肉里就被吸收了,不会留下太大的疤痕,还有利于伤口的恢复。”
  戚柏松又问:“那你刚才在我伤口上抹的不是药吗?”
  楚夕耐心的解释:“是消毒的药,用止血的田七,板蓝根,杀虫菊等药草配制的……但不是消炎的,只是消毒的,一会儿再抹消炎药。”
  平日里楚夕闲来无事也不都闲着,古代的医学典籍有很多,很多传到现代就失传了,但是楚夕找到好几本没有见过的,也都好好研究一番。
  根据古人的药方,再加上空间的药材,她弄了很多种药方和成品药,放在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
  盛凌云有时候看到空间里多出来的药,就知道是楚夕自己研制的,他在她的空间里也见过治疗刀伤的药,所以他对楚夕越发的喜爱了。
  再加上配制成药时,用的是空间里的灵泉,应该算是神仙灵药了吧。
  盛凌云有时候想楚夕其实比楚然强多了,前世楚然即便是拿到了空间,可她自始至终只会用灵泉诊治。
  反倒是楚夕,不但认识很多字,似乎还有一定的医学基础。
  盛凌云有时候甚至怀疑,眼前的楚夕,到底是不是前世的楚夕。
  不过,不管是不是,他都喜欢。
  前世的楚夕一心爱他,对他不离不弃,帮他照顾母亲和弟弟,最后陪他死去。
  现在的楚夕,虽然刚开始很排斥他,可相处一段时间后,他发觉楚夕超乎他想象的聪颖,机敏。
  虽然他有时候也怀疑,就算是重活一世,也不一定能改了脾气秉性,可他不愿意深究,眼前的女子就很好,很好……
  缝合了伤口,上了药,楚夕自己配置的麻药劲儿小,只能坚持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一过,戚柏松就觉得伤口火辣辣的疼。
  已经是傍晚了,盛凌云让厨子做了好几个楚夕爱吃的菜,好几个都是有辣椒的。
  辣椒在古代并没有普遍种植,所以很多人吃不了辣。
  但是楚夕爱吃辣,可就在戚柏松也准备去夹辣椒时,楚夕把他的筷子敲了一下。
  “你身上有伤,要忌口,生的凉的,辣的腥的都不能吃,羊肉不能吃,鱼肉也不能吃,最好吃点清淡口的。”
  “啊?我知道要忌口,羊肉是发物不能吃,也没有说这个不能吃,辣的吗?还有鱼……也不能吃?”
  宁州临海,吃的最多的就是鱼,一桌菜里,至少三个鱼菜,一盘清蒸鱼,一盘煎炸小鱼,还有一盘剁椒鱼头。
  可这些都不能吃,戚柏松看了看桌子上的菜,他就只能吃炒鸡蛋和炒青菜了。
  楚夕看戚柏松可怜,忽然想起了自己腌制酸豆角,瓜豆酱肉是不辣的,让朦胧去拿来给戚柏松吃。
  酸豆角就算了,有点酸,但是那个瓜豆酱肉实在是好吃,香而不腻,咸淡正好,配着酱肉,戚柏松吃了三个馒头。
  “这个是什么酱,真好吃,但是这个味道,我怎么感觉那么熟悉?”
  盛凌云看着戚柏松不值钱一直馋嘴的样子,抿抿嘴:“送了太子妃一罐,据说太子妃害喜严重,什么都吃不下,我家夫人就把自己的做的爽口小菜给她送了一些,其中就有这个瓜豆酱肉。”
  他这么一说戚柏松瞬间想了起来:“哦哦哦,对对对,就是在东宫,我去看太子妃的时候,她留饭,我看她一直吃黑漆漆的东西,觉得奇怪,便抹到馒头上尝了一口,确实好吃。”
  “听说太子妃就着那个黑漆漆的东西,吃了一个饼呢,原来是你做的,真好吃。”
  楚夕笑笑:“好吃也比多吃,吃多上火。还是吃点青菜吧。”
  戚柏松吃了两碗粥,三个馒头,酒足饭饱,总算是能踏踏实实睡个好觉。
  看着盛凌云和楚夕恩恩爱爱的样子,仍不住憧憬自己的未来,都是一个娘生出来的,为啥她脾气那么暴躁,要是像楚夕那样温温柔柔,说话总带三分笑,多好。
  戚柏松自己在屋子里七想八想不去管他。
  单说楚夕一见到盛凌云,忍不住委屈起来。
  “你太狠心了,一来到宁州就不管我了,信也不写,消息也不带,害得我整天提心吊胆的。”
  盛凌云心疼的把她搂怀里:“我也想你,可是宁州这边形势实在不好,既然要接你过来,至少不能让你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楚夕理解盛凌云的一番苦心:“原来宁州知府救出来了吗?倭寇被赶走了吗?”
  盛凌云轻叹口气:“我们一路快马加鞭的赶来,先把倭寇打跑,他们用原来的知府大人跟我们谈条件,条件没谈拢,结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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