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171章 曹坤果然被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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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六郎苦笑:“还能有什么打算,当然是好好过日子,生个孩子,我只是郡主的侍卫……”
  只是一个侍卫,戚婉珍再喜欢他,也不会嫁给他,更不可能跟他成亲生子,樊六郎是有自己的生活的。
  樊六郎的聪明之处,在于很清楚自己的定位。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一看到他,就想起那天的情景,他光着上身,身上只着寸缕,结实的肌肉,修长的大长腿,宽肩窄臀……
  楚夕的脸不自觉地又红了……
  “那个,我回去了,三天后去找我拿药。”
  楚夕低垂着头,樊六郎看不清她的面容,听说楚夕要走,刚准备去送,就听到屋子里,女人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生生禁锢了樊六郎的脚步:“那我就不送了,夫人慢走。”
  楚夕扫了一眼小黑屋,无奈地叹口气。
  女人要是一直依赖男人,就会容易迷失自己。
  楚夕顿时觉得有些困倦了,盛凌云进宫三天没有消息,她也是如此煎熬。
  可转头忽然发现,即便是把自己身子熬坏又能如何呢?
  朝廷的事,她帮不上一点忙,还不如把自己照顾好,等盛凌云回来,给他做顿好饭。
  要是把自己身子给熬坏了,等盛凌云回来,还得照顾她。
  若是盛凌云真的回不来了,难不成她真的殉情吗?
  楚夕冷静地想了想,自己太不冷静了,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这个男人没了,还有下一个,殉情什么的……
  她不赞同。
  “婉婉,回家休息,我要困死了。”
  只过了一天,盛凌云就回来了,平安的回来了。
  并没有想象中的邋里邋遢,也没有想象中的憔悴,跟平常一样,到了傍晚,人就回来了。
  “你没事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楚夕还是惦记他的。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默默地叹口气:“你说的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三皇子的事情上,我还是想象得太好了。”
  盛凌云被皇上召进宫,是去查了梅妃的旧案,皇上的意思是想把梅妃和三皇子的罪责给摘出来。biqubao.com
  可是盛凌云越查越惊心,最终判定,非我族类,必有异心。
  梅妃虽然被皇上深爱着,却在当年反叛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三皇子倒是无辜的,可有着这样的母亲,他会善待当年平叛的那些朝臣吗?
  楚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怎么办?好在现在太子也挺看重你的。”
  盛凌云抬手抹了抹楚夕的脸:“与其在京城,如坐针毡,不如退避三舍,楚夕,可能我们又要赶路了。”
  因为梅妃的事情,盛凌云受到了牵连,本来如果吏部尚书还是曹坤的话,盛凌云即便是下放也应该是一个差不多的知府。
  岂料,曹坤也出事了,这一世,盛凌云还是没能护住他,曹坤又又被太子身边的小人算计了。
  好一点的是,他没有被流放,而是被贬官,去了西北甘州张叶当了郡守,成为当地的父母官。
  那个地方离京城很远,官职虽然看着不错,可对那个地方颇有了解的曹坤觉得生不如死。
  这天盛凌云从外面回来,天上下了小雪,并不大,但是他身上还是有点点雪花。
  “曹大人的调令有了。甘州张叶郡守。”
  盛凌云一说地名,楚夕的眼睛都亮了:“那可是个好地方,再说郡守是最高的父母官,在那里,离京城又远,自由自在的更好。”
  盛凌云有些吃惊,前世今生他也没去过甘州,只觉得甘州跟沧州差不多,都属于物资贫瘠的地方。
  楚夕却知道,甘州和沧州一点都不一样,甘州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地,地方发达,文化底蕴也发达,虽然不知道这个朝代的甘州是怎样的,只那个地理位置就知道,肯定比沧州要好点。
  楚夕看盛凌云有些不信,从他的书库里翻出一本杂记。
  “你看,里面就有甘州的记载,通往西方的要道,咽喉之地,土地肥沃,甘草茂盛,牛羊马畜很多,也是西方几个国家来大梁的必经之路。”
  盛凌云仔细瞅了瞅,吃了一惊:“这是我的书吗?”
  楚夕无语的笑了:“当然了,从家里带来的。你要是没看过,应该是你父亲留下来的,当时我收拾的时候,四书五经常看的书被我留下了,有些书看着有趣,就带上了。”
  盛凌云欣慰的笑笑:“你还跟别人不一样,要是让我自己收拾,肯定是先收拾科考的书。”
  楚夕:“你都是状元了,科考的书早就被你背的滚瓜烂熟,收拾它们做什么,当然是收拾没看过的,稀奇的,长见识的书。”
  盛凌云又扫了一眼书架:“这些书你都看过了?”
  楚夕点点头:“闲来无事,看了个七七八八,虽然字认识的不多,但是书上都有注解,还是很好理解的。”
  这些书确实是盛凌云的父亲留下来的,只是前世今生他都忙于科考,并没有仔细看。
  便宜了楚夕,楚夕不但把他父亲留下来的书看完了,还自己买了很多。
  楚夕觉得人可以没有文化,考不上科举,可不能没有见识,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打开视野之门的便是这些书籍。
  这些书籍统称为杂书,有写各个地方游记的,有些诡异的事情的,还有很多杂谈,怪论的,反正楚夕喜欢看,就多看几遍,记下来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比她还高兴:“你真是令我惊喜。”
  说着,把人抱起啦,扔到了床上。
  一番云雨后,盛凌云搂住了楚夕:“明日巳时,跟我一起去城门送别曹大人。”
  楚夕有些纳闷:“前世曹坤得罪了太子,这一世得到你的提醒,他应该警觉才是,怎么又得罪了太子?”
  盛凌云无奈的叹口气:“已经很好的结果了,还是他的那个女儿……”
  曹倩诋毁太子的言语到底传到了太子的耳中,既然看不上太子,太子自然也瞧不上她,正巧甘州张叶郡守年纪大,告老还乡,要回京城了。
  太子就把曹坤打发的远远的,让他接了张叶郡守的官。
  从二品的尚书,到四品的郡守,已经是惩罚了。
  曹坤只要能在甘州把曹倩给嫁了,过不了几年,他应该会回京的。
  这样也好,曹倩的性子怎么看都在京城的官太太圈里混不下去,若是嫁到甘州,有他父亲在,再任性,也有人兜底。
  “好,明天我陪你一起送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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