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103章 全城百姓洒泪相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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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夕把老百姓送来的东西,并不准备拿走,归拢归拢,分给了县衙的衙役们。
  盛凌云县令当的好,也不是个人的功劳,这些衙役和官差们也都各尽各的责任。
  盛凌云让钱主簿照着名单分东西,钱主簿一边登记,一边流眼泪。
  “大人,你就这么走了,撇下我们,于心何忍。”
  盛凌云皱着眉头,有些嫌弃,梅林斜睨了他一眼:“没想到钱主簿还挺多愁善感的。”biqubao.com
  钱主簿用袖子擦擦眼角:“当然,盛大人是个好官,跟着他月钱不少,还有奖赏,临济县这么偏僻的地方,遇到个好官不容易。”
  梅林哧的一声笑道:“你是怕大人走了,下一任大人克扣你的月俸吧。”
  钱主簿确实有这个心思,这么做作,也是想打听一下下一任县令如何。
  盛凌云虽然只当了一年县令,已经把治理临济县的规则和心得都留下来了,只要不是特别贪的县令,基本都能把临济县治理好。
  “应该跟我差不多。”
  意思是个好县令,至少合格吧。
  钱主簿的彩虹屁就吹上了:“跟大人差不多的县令,在本朝都不多见吧,大人一上任,雷厉风行,原本三年的任期,一年就被提拔了,放眼整个大梁,大人是这个……”
  钱主簿伸出了大拇指。
  盛凌云谦虚的笑笑,梅林撇撇嘴,嘟囔一句:“马屁精。”
  被褥衣服是要带走的,锅碗瓢盆也带一些,至于楚夕腌的菜,带的不多,能送的都送人了。
  空间里有新鲜的蔬菜,楚夕不太爱吃腌制的,调调味口就行了,她还是喜欢吃新鲜的。
  但是酿的酒,还有宋子文送的葡萄酒,她是要带走的。
  收拾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等装车了,就看到吴小妹站在门口扭扭捏捏的不知道是要进还是要出。
  “站那儿干啥呢?还不过来帮忙?”朦胧说。
  楚夕一眼看透了她的心思:“是不是又跟你表哥吵架了,这几天,我都看见你们吵好几回了?是不是因为要离开的事?”
  吴小妹低下了头,就在此时,一直站在院子门口,没有进来的鲍二强,突然跑了进来。
  手里举着一本书,跪在院子里。
  “夫人,我愿意把我们家酿酒的方子给夫人,求夫人把小妹留下来,不要把她带走。”
  楚夕微微一怔,和朦胧互相看了一眼,‘噗嗤’一笑。
  来到鲍二强的面前,接过那本书翻了翻,又还给了他。
  “我什么时候说要把人给带走了,原来这几天你们都是为这个吵架啊,那怪我了,怪我没说清楚。”
  楚夕把吴小妹推到鲍二强的面前,顺手又把鲍二强给拉了起来。
  “我原本就没有打算把她带走,只是这几天太忙,需要她帮忙,她是你的人了,回头你们成亲了,你可要好好对她。”
  “至于这个酒……我觉得还是不用了,葡萄酒酿制的时候,可以用高度白酒,我们毕竟是当官的,俸禄够吃够喝就行了,能赚点就赚点,不能赚就算了,不能与穷人抢生意。”
  “京城也有很多酿酒的人家,谁家生意是谁家的,你拿走吧,我用不上。”
  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葡萄酒能赚钱,楚夕开个葡萄酒坊就成,至于需要的高度酒,可以找酿酒的商户去买。
  不能为了节约成本,去跟商户抢生意。
  若是盛凌云不做官,只经商,那是可以自己酿酒来卖的。
  鲍二强也是个有自尊的人:“可是夫人为了赎小妹,前前后后花了那么多银子,我没有钱还呀。”
  楚夕大度的笑笑:“没关系,每年你往我家送些好酒就行了,顺便说说你和小妹的情况,万一那一天你做的酒被人赏识了,发达了,也能买到京城,岂不是比从前的王家更富裕。”
  到了离开的那一天,原本盛凌云的意思是一大早就出发,他们悄悄的出城就行。
  人也不多,盛凌云和楚夕,胡三刀和朦胧,杨柳和梅林,一辆马车,一辆平板车,六匹马。
  可是等盛凌云等人出了衙门,就发现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大家谁都没有出声,就这么默默的跟在身后,送他们出城。
  楚夕起的早,有些困了,坐在马上直打哈欠,不经意间回头看到身后跟着这么多的老百姓,心里很是震撼。
  “喂,盛凌云,你看,身后好多人,来送咱们呢。”
  盛凌云高昂着头,脸上满是骄傲和自豪,斜睨了楚夕一眼:“我早就知道了。”
  胡三刀刚开始还劝大家:“回去吧,天冷,回吧,回吧。”
  可来送行的老百姓,没有一个愿意离开的。
  到了城门口,守门的官差一看到盛凌云来了,赶紧把城门大开。
  摸着眼泪送盛凌云离开。
  盛凌云看那些百姓们要是再不回去,就要出城了。
  从马上跳了下来。
  这边刚转过身子,就看到身后的老百姓,都给盛凌云跪下了。
  “草民送盛大人。”
  第一句,声音凌乱,参差不齐。
  “草民送盛大人。”
  第二句,第三句的时候,声音不但越来越齐,喊声震天。
  楚夕心里一暖,嗓子疼,从去年刚来临济县的点点滴滴浮现在脑海里。
  盛凌云确实为临济县做了很多实在的事。
  虽然楚夕知道盛凌云选这个地方,其实就是要政绩,升官的跳板,可政绩也是要实实在在做出来才行。
  只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实事,老百姓心里都会感谢他。
  盛凌云一撩长袍,也给送行的老百姓们跪下了。
  “谢谢了,你们回吧。”
  冬天,天很冷,太阳一出来有些暖意,把残雪照的发亮。
  楚夕看到盛凌云起身后,偷偷的擦眼睛,心下有些想笑。
  却想起书里老百姓对他的另一番评价:性格阴戾,手段毒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是位佞臣。
  再看现在的盛凌云,他其实也想做个好人。
  谁都愿意流芳千古,不愿意遗臭万年,除非有不得已的苦衷。
  这一趟回去跟上一趟来,没有什么区别,反倒是多了一些经验,楚夕愿意骑马不愿意坐车,可是骑马风霜严寒对皮肤不好。
  她就把自己裹的紧紧的。
  晚上到了驿站,有杨柳这个厨艺更好的人,楚夕和朦胧一起下手,做饭更快,更香。
  说话间,到了梅妃所在的观音庙的城池。
  还没进城,盛凌云就叮嘱梅林:“我们还在这里待两天,明天带你去观音庙看看令堂。”
  谁知他们刚进城,就看到梅夫人已经等在那里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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