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79章 咱不缺钱,别委屈自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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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串可以,这串也不错,好了,不少了,下来吧。”
  后花园的白骨挖出来之后,送到了义庄存放。
  花园还是要用的,楚夕就把花园改成菜园子,种了几垅小白菜,辣椒,黄瓜,长豆角等等。
  除了供给前面大食堂,后院的小食堂,楚夕也会拿出来一些腌咸菜。
  比方说辣白菜,酸豆角,酱黄瓜等。
  菜地里两边种着葡萄,还有空闲的地方,也种了葡萄。
  后花园虽然不大,转一圈下来,葡萄已经摘了几大盆。
  楚夕时不常都会让吴小妹捡好的给大家们送过去,尝尝鲜。
  如今大家都吃怕了,一看到葡萄都牙疼,她就让吴小妹把剩下的葡萄都摘下来,开始酿酒。
  第一步,洗葡萄,然后再风干,这需要一两个时辰的时间。
  吴小妹把葡萄晾上,就出去买菜去了。
  楚夕也回房间,拿着那本酿酒的书,反复观看。
  今天是初潮第二天,肚子还是有点痛,却已经好多了。
  作为医学生,对这个也是比较熟悉的,一般来说第一次时间很短,以后随着身体的成长,有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
  她放下书,揉揉肚子,打算自己做一个带子。
  跟古代人不同,她想做卫生巾那样的东西,可是卫生巾里放的是药棉,古代棉花很贵,好在她有空间。
  可是问题又来了,没有胶带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卫生巾固定在衣服上。
  卫生巾看起来容易,其实很难,材料根本不是古代能做好的,尤其是上面一层渗水的纱布。
  下面还有吸水的药棉,其实棉花的吸水性一般,杨柳给她用的是草木灰,这东西虽然很脏,但是经过高温消毒,具有消炎的作用。
  古代的纸都不怎么渗水,软布也很贵。
  经过楚夕冥思苦想,她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她用柔软的棉花布加上精细布做成一个布袋,然后再做一个带着扣子的带子,把棉花布袋里装一些草木灰。
  把布袋扣在有扣子的带子里,这样等布袋满了,可以直接扔,留下有扣子的带子,洗洗能反复用。
  说做就做,楚夕觉得市面上卖的里衣的布,虽然细软,但是贵,普通人用不起,更别说当一次性的布袋了。
  她从空间里拿出棉花,打算自己用棉线织一个,县衙里放着一台织布机,奈何楚夕和朦胧都不会织布,所以织布机是空闲着的。
  实际操作永远比想象中的难。
  楚夕棉花拿的多,可让棉花变成布的过程,需要很多步。
  好在楚夕有很大的耐性,而古代的女子几乎没有不会织布的。
  在做饭张大娘的帮助下,楚夕从把棉花抽成线,再把线理成线团,洗一洗,晾一晾,再把线弄到织布机上。
  这个很难,却很关键,楚夕学了很久。
  终于,楚夕踩上了织布机,唧唧复唧唧,楚夕织布忙。
  一段白色粗布从楚夕织布机上织成时,她是相当有成就感的。
  只是,粗布才粗,若是被当做布袋,还不得把那个地方磨破。
  第二天,楚夕又去布坊打听,终于知道了,好的白色里衣里加的丝。
  丝和棉纺织在一起,又薄又透气,要是柔软的纱,需要用单线丝和单线棉织在一起,还需要一点点麻,不但需要更大更精致的机器,纺织的力度也很有讲究。
  不能太用力,太用力会断,不能不用力,不然就织不紧。
  到了第三天,楚夕粗粗算了一下东西和成本,果断放弃。
  她还是出了五百钱银子买了一些精纺纱。
  精纺纱买回来,裁好,一面是便宜的粗布,一面是贵的精纺纱,也算是节约了成本,然后在往里面装草木灰。
  终于做出来一个舒服的卫生巾,楚夕试过之后,果然效果不错。
  记得宋子文说过:“做生意要做大,做得越大成本越低,量小的话,反倒是成本很高。”
  楚夕接连做了十来个,开始算成本。
  算来算去,一个卫生巾若是成本合到一百文的话,可以说是相当奢侈了,谁家一次性的东西用一百文呢。biqubao.com
  盛凌云忙了一天,托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了。
  这两天楚夕也再忙,除了酿葡萄酒,就是捣鼓布,他也不知道她做的什么东西,看起来神神秘秘的,盛凌云似乎有点明白。
  “你再写写画画算什么呢?”
  楚夕幽幽地叹口气:“我做了一款女性用的东西,但是一次合计下来,要用掉二两银子,你说贵不贵?”
  盛凌云的耳根有点红,他忽然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
  当时杨柳拿来那个月经带的时候,她就有些嫌弃,这几天估计都在弄这个。
  盛凌云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反问她:“你的葡萄酒酿好了吗?”
  楚夕点点头:“那个简单,等发酵好就能喝了。”
  盛凌云又问:“你酿那个葡萄酒,打算卖多少银子?”
  楚夕轻轻的摇摇头:“这个我还没想过,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好不好喝,做好之后,咱们先自己喝。”
  盛凌云挑眉:“你不是说要学会酿酒,自己做生意赚大钱。做生意总要有个成本。”
  这句话倒是跟宋子文说的一样。
  楚夕掰着指头算:“葡萄的话,自己家种的,买的酒坛是要花钱,要是请人来做,人工也算银子,还有房租,店面的房租。”
  “成本的话也不低,我记得吴小妹说过,他舅舅家的酒,好一点的要八十两银子一坛,一坛是十斤,合到八两银子一斤,普通点的就便宜了最便宜的要五文钱一斤,味道不好。”
  盛凌云点点头:“那你有没有问她,是八两一斤的酒赚钱,还是五文钱一斤的酒赚钱?”
  楚夕瞪大眼睛:“当然是八两一斤的赚钱,八两一斤的酒,成本其实并不比五文钱一斤的成本高,只是过程复杂罢了。”
  盛凌云再点点头:“其实在京城,有些好酒能卖到百两一斤,我喝着,也差不多,京城有钱人,能喝得起百两一斤的好酒,为啥用不起二两一次的东西,再说也不是天天用,一个月才用一次,一年下来也不过二十多两。”
  楚夕恍然大悟,男人们可以喝得起百两一斤的好酒,为啥女人不能用二两银子的卫生巾。
  她之所以嫌贵,是因为她生活在底层,底层的女人们用的草木灰,不要钱的,但是不卫生。
  她若是做出来卫生巾,给有钱人用,只要舒服,价格不太高,怎么可能卖不动?
  有钱人的生活之所以她无法想象,是因为她不是有钱人。
  “唉,那看来这个生意不成了。”楚夕叹口气。
  临济县穷人多,她想用这个赚钱有点难。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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