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呜呜咽咽的哭着:“前年的冬天,天气很冷,我病了,喝了药后,沉沉的睡了一觉。” “等我早上起来,我喊妞妞,妞妞,可怎么喊都没有人应我,我心里就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跌跌撞撞来到女儿的床前,杨柳就看到床上乱糟糟的一片,她骤然想起王狗蛋要把闺女卖了的事情,赶紧往外跑。 找遍了整个村子,甚至跑到了县城,也没有看到女儿的身影,她是被王狗蛋给抓回去的。 王狗蛋让她不要找了,说女儿跟人跑了,像她一样贱,见到男人都走不动。 杨柳哭得喘不过来气:“我养的闺女我知道,不是那种轻浮的人,肯定是他给卖了……” 说着,杨柳从乱七八糟的衣柜里,翻出一个破旧的床单,床单上面还有一些血迹点点。 学医的楚夕,脑袋‘嗡’的一声,一股愤怒从心头升起。 只怕不止是把人给卖了。 那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估计还把人给糟蹋了。 于是从那天起,杨柳几乎每天都出来找女儿,王狗蛋怕她走了就不回来了,就把她用绳子给捆起来。 渐渐的,杨柳脑子就开始不清楚了,直到今天看到楚夕,她仿佛又看到自己的女儿,才不顾一切的从院子里跑出来。 楚夕听了杨柳的故事后,当即做出了一个决定。 “要不然,你跟着我吧,人海茫茫,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你女儿,但也总比什么都不做,待在这里的强。” 杨柳用力的给楚夕磕三个响头。 楚夕把杨柳带出来,找到盛凌云准备说明情况。 就看到盛凌云带着人,在杨柳家的菜地里,刨坑。 “你们这是做什么?帮他家种地呢?大人,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楚夕简单的把杨柳的情况给他说了,楚夕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期盼的看着他。 盛凌云眉眼低沉,轻轻的叹口气:“你要是想收留她,也是可以的,只是要等一等,她的女儿只怕不用去别处寻找了……” “什么意思?”楚夕惊惧的看着盛凌云,眼睛里渐渐聚集了泪水。 盛凌云叹口气,把她揽在怀中,楚夕心酸无比。 “所以,她闺女是死了吗?” 据王狗蛋交待,那天晚上他闺女自尽了,他怕杨柳伤心,就把女儿直接埋到院子的菜地里。 果然,菜地里挖出一具尸体,一年半的时间,已经成了一具白骨。 杨柳整个人都快疯了,拦都拦不住,徒手在地里趴她女儿的尸骨,手指都给扒烂了。 楚夕也哭得不成样子:“他说谎,无缘无故的,那孩子怎么可能自尽,她还有娘要照顾,他,他肯定把那孩子给糟蹋了……” 在场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忍不住流泪。 里正也怒不可遏的一脚踹到王狗蛋身上:“你真是个天煞的畜生,当初你爹就是个杀人凶手,早知道你连自己闺女都不放过,我们都不该把你给养大。” 谁知王狗蛋竟然还梗着脖子喊:“是她自己撞墙自尽的,不是我杀的,杀人偿命,我知道,我知道的……” 都到这个时候,这个畜生竟然还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杨柳忽然不哭了,不知道啥时候捡的石头,冲到王狗蛋面前就要砸下去,幸亏被眼疾手快的胡三刀给拦下了。 “你不能打死他,他已经犯罪了,你这个时候打死他,你也会坐牢的。” 盛凌云让人把她给拦下,阴鸷的眼神扫了王狗蛋一眼。 “来人,既然他不肯说实话,先把他的脚给砍下来。” 衙役们把王狗蛋架起来,绑在树上,唰唰两刀下去,双脚没了。 王狗蛋痛不欲生,这一回交待的可爽利了。 “是我,是我,她不是我和杨柳的闺女,我就想把她给当自己的小妾,她不同意,我就强……” 王狗蛋的话没说完,两只手也被砍了。 血一下子喷出老远,看热闹的人惊呼一声,有些人吓得立马回家去了,有些胆子大的,即便是留下来,也躲的远远的。 盛凌云的表情一丝一毫都没有变,语气冷若冰霜。 “所以,你刚才跟本官所说的一切,不但有隐瞒,还撒谎?” 王狗蛋疼的差点晕过去,又被人用冷水泼醒。 “饶命啊,大人,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杨柳说的才是真的,但是,王狗蛋所做的不止那些。 从小这货就是个二流子,偷鸡摸狗都是小的,偷看人家媳妇儿洗澡,都被他交待出来。 气得村子里人都拿石块儿丢他。 王狗蛋交待完罪行依然被绑在树上,盛凌云也没有在村子里过多的停留,带着人去了下一个村子。 楚夕给杨柳留了五两银子:“等你处理好家里的事情之后,去县衙找我吧,我有个豆腐坊,正好需要人,你还年轻,要重新开始。” 杨柳的女儿死了,整个人都心灰意冷的,提不起精神,楚夕最终咬咬牙,又说道:“你说你弟弟征兵被征走了,如今天下太平,朝廷并没有仗打,若是跟我一起进京,说不定能找到你弟弟。” 许是这点希望,点燃了杨柳,她的眼眸一点点的聚齐,终于定在楚夕的脸上。 “我能找到我弟弟吗?” 楚夕郑重的点点头:“会的,只要你肯去找,相信有一天,你们姐弟一定会重逢的。” 杨柳终于接下了银子,又给楚夕和盛凌云磕了个头,趴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里正让村里人去买了一口棺材,帮着杨柳把她闺女给埋了。 至于王狗蛋,一直被绑在树上,盛凌云不发话,也没人敢解绑,他的四肢就这么被砍了下来,血一直流个不停。 盛凌云却带着楚夕走了。 里正想张口问问王狗蛋的情况,被他媳妇儿拉住了,指了指杨柳。 “她男人自然是她说了算,你没看到县太爷夫人都可怜她,咱们也别多事了,大不了,再准备一口棺材好了。” 三天后,杨柳去找楚夕了,楚夕也没问王狗蛋的情况,但是看到了杨柳头上戴了一朵白花。 只是,楚夕安排完杨柳的活儿和住的地方后,杨柳换了身衣裳,把白花就给去了。 看着楚夕疑惑的眼神,杨柳苦笑:“成亲十年,我亲手把他给埋了,没有跟我闺女埋一起,他不配,我也给他埋到地里当肥料,让他尝尝我闺女的滋味。” 至于给他带花,三天,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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