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消失了一整天,家里人都很着急,看到盛凌云把她找回来了,大老远蕙娘和杨氏都朝着她跑了过来。 杨氏拉着楚夕的手,四处查看:“怎么去了那么久,吓死我了。” 蕙娘也跟着担心道:“山上有狼,白天去都要好几个人结伴,你一个人咋能行。” 楚珊也跟着跑过来,可她刚来到楚夕身后,看到一整只大野猪,激动的尖叫。 “娘呀,二姐打了只野猪回来。” 此时大家的目光才从楚夕身上,挪到身后的野猪上。 蕙娘也吃了一惊:“从前你一身的蛮力只会砍柴,没想到竟然打了只野猪,你没受伤吧。” 楚夕受伤了,只是有空间灵泉,伤口好的快,但她的腿还是有些疼,而且失血过多有些头晕。 被蕙娘推了一下,更晕了。 “崴脚了,疼,疼……” 众人将楚夕扶到屋子里,让她休息。 盛凌云收拾完来到床前,楚夕已经睡着了。 灯光下,楚夕的脸有些惨白。 他去找楚夕的时候,是看到楚夕的小腿插在竹尖上的,即便是有灵泉,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的。 轻悄悄的掀开楚夕的腿,捏了捏,楚夕胖,也分辨不出她的腿是肿了还是胖。 用手摁了摁,白皙的肌肉很有弹性,看到楚夕不疼,他放下心,吹熄了灯去偏塌上休息去了。 等盛凌云离开,楚夕才敢睁开眼睛,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她要被吓死。 回到家后,楚夕便刻意躲着盛凌云,让楚珊帮忙洗澡换衣裳,不愿跟盛凌云待在一起。 明明都要离开的人,突然回来,不就是惦记着空间,她的金手指。 可如今那个戒指已经去不掉了,若是硬要去掉,保不准要被砍手指。 她不想当个残疾人,手指断一根都不行。 好在,盛凌云没有丧心病狂的乱来,倒是让楚夕也摸不准,他究竟为什么回来了。 若是楚夕没有记错的话,他的一生只有两个目的,升官发财,娶楚然。 楚然?是了,楚夕发现,自从她进门后,就没见过楚然的身影。 相公都叫了,按理说楚然应该紧跟盛凌云才行。 转念一想,楚夕释然了,书里盛凌云就把楚然带到县城。 说不定,这一次也是如此,人家已经在县城安顿好了。 还是赶紧赚钱,和离吧,用银子补偿戒指,就不怕被剁手了。 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过的太委屈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都没亮,楚夕就推着独轮车,把野猪拉到了集市上。 这条集市一大早很繁华,多是卖肉卖菜的,一大早起来摘菜宰猪宰羊,图的就是个新鲜。 一路上经过的屠夫,有看到她独轮车上的野猪,纷纷喊起来。 “姑娘,野猪卖吗?给你价格好一点。” 楚夕都没有搭理他们,径直来到一个屠夫的摊位上,用力的拍了一下案板,笑的如阳光般灿烂。 “二狗子,收猪肉了。” 楚二狗是楚夕的邻居,父亲是个屠夫,集市上有个摊位,专门卖肉。 楚二狗是个小胖墩,从前没有帮家里人卖肉的时候,跟楚夕是砍柴的搭子,他是整个村子,唯一不欺负楚夕的孩子。 见到楚夕,他也很开心,看到楚夕拉来的野猪,吃了一惊。 “你可真厉害,都能打野猪了。” 一整只猪一起卖总共是二百六十斤,一斤卖七文钱,总共是一千八百二十文。 这个时代一百文是一贯,十贯是一两,也就是一千文是一两,总共是一两八惯二十文。 楚夕没想到一两银子这么多,她以为顶多是现代的一百块,如今看来,一文钱能买俩肉包,四个馒头,说不定一两银子值三千块也不止。 也难怪汪氏出十两银子的聘礼,跟要她老命似的,确实不少钱。 那她得啥时候才能赚够和离的钱呀。 “二妞,你别嫌少,别人家收野猪肉,只给五文钱,我们是邻居,我才算你这么多,这样,一会儿我再给你一个猪心回家炒菜。” 楚夕背篓里还有一些草药,她要拿到药店里去卖。 草药并不多,卖了十五文钱。 数着手里的铜板,楚夕觉得越发的艰难了。 空间的用处还不知道怎么开发,更不知道啥时候能攒够银子。 正发愁,突然一个半大孩子,冲着楚夕就撞了过来。 ‘哎哟’楚夕那经得住人撞,一屁股摔倒在地,差点在地上砸一个大坑出来。 “谁家孩子,这么莽撞。” 刚准备骂人,她突然一个激灵,摸了一下腰间。 “我去,小偷,抓小偷呀。” 楚夕肥胖的身子爬起来也是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奔跑。 昨天身后有狼,她玩命的跑。 今天前面有钱,她玩命的跑。 楚夕觉得要是天天这么倒霉,她不瘦下去,天理都不容。 “小偷,抓小偷……” 气喘吁吁,而小偷早就不知去向。 忽然,身旁有人像是风一样跑过,帮她追小偷去了。 这边,她的胳膊被人拉住了。 “楚夕,你别追了,追不上的,让凌风去追吧。” 楚夕哭丧着一张脸,看向盛凌云,更难过了。 “这可是我赚的第一笔银子,呜呜呜,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那。” 盛凌云拿出巾帕给楚夕擦汗,一脸的泪水加汗水,他也不嫌弃,扶着她坐在了路旁。 “没关系的,凌风会把银子给拿回来的,你饿不饿,那边有烧饼馄饨,吃一碗吧。” 盛凌云还怪温柔嘞。 “饿,我减肥,吃的不多,你分我半碗就行了。” 楚夕早就饿了,只是她抠门,舍不得花钱。 “没事,我出钱。” 盛凌云请客就另说了。 楚夕不客气:“那就来一个烧饼一碗馄饨吧。” 俩人路边吃着馄饨,等着盛凌风,果然,两盏茶的功夫,盛凌风就拿着钱袋子回来了。 只是,钱袋子空了。 “哥,我找到你说的人了,确实在西城的破庙里,生了病,没银子看诊,我给他请了大夫,抓了药,还把剩下的银子给他了。” 盛凌风也要了一碗馄饨,一个烧饼。 楚夕接过空空如也的钱袋,委屈的想哭。 拿她的袋子做好事,至少也得留个名,好让那人报答她吧。 楚夕还没来得及控诉,就听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 “虽然说旦做好事,莫问前程,若是不经意间善意,才更显的真诚。” 盛凌风又说:“那人说了,他叫东方游,问了我是谁,我没回答就跑了,但是我抓那小偷的时候,透露了一点,说我哥是状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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