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李沐阳使用任何手段,采莲就平静的交代了她杀害萧彬的过程。 她说出的每一句,都平静无比,可内容却充满了对生活的绝望和无助。 李沐阳和吴大宇,心中都情不自禁的叹息了一声,对采莲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心。 这个女人的命运,太令人唏嘘了。 也许,从她嫁给萧逸华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是这样的人生。 不过,李沐阳两人,都是阅历资深,见识过无数人间的丑恶和悲剧,纵然对采莲心生同情。却绝对不会因为这种同情心,而动摇他们惩治罪犯的信念。 李沐阳深吸一口气,再次开口:“采莲,你在杀害萧彬的时候,你儿子萧同也在场吗?” 采莲摇摇头:“同同每天晚上都睡得很早,他是睡在里屋的,他啥都没看见,也不知道发生了啥,直到他爸回来之后……” 李沐阳两人,都默不作声,耐心等待下文。 他们知道,即便不问,采莲也会交代后来发生的一切。 采莲沉默了片刻,就继续说道:“同同他爸,那天出去耍钱,后半年也才回来。一进屋,见家里还开着灯,就骂了我一顿。等他骂我了,才发现炕上都是血,血是从我公公身上流出来的。” “他当时吓得一下子就瘫坐了在地,问我发生了啥事儿。我就告诉他,是我把他爸杀了。我现在,还能记起他当时的表情,他像看见鬼一样看着我。呵呵,我心想,跟他过了这么多年,他是头一次这么害怕我。” “过了很久,他才反应过来。我以为,他肯定又会对我打骂,平时他总是这样对我的。没想到,他却高兴的说,死了好,死了他还能得到一大笔钱呢!他正愁没地方找钱。” “我都听傻了,我杀死的可是他亲爸啊!他竟然一点都不难过,一下子想到的,竟然是钱,他还是人吗?连畜生都不如。” “他让我帮忙,把炕上的血迹都处理掉,又给我公公换上了平时最爱穿的那套衣服……也许是我们的动静太大了,把同同吵醒了。同同问我,他爷爷咋了。我不知道该咋说。他爸就说,你爷爷生病死了。” “可同同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看见了没有清理完的血迹,还有那把杀猪刀。我们见没办法隐瞒,就撒谎说是他爷爷被肚子的瘤折磨的受不了自杀了。同同相信了我们的话。” “处理好血迹,那边杀猪刀成了难题,他爸说,那是凶器,必须得设法处理掉才行,可咋处理,我们都感觉到很挠头。商量了很久,最后才决定埋在园子里。他爸说,只要深点埋着,过个一年半载的,就烂成泥了。” “等这一切都忙完,天都亮了。我们才又想起一件事,那就是我公公脱下来的衣服还没处理,等他们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又发现换下来的衣服竟然不见了。” “八号的上午,我们俩就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乱转。直到中午同同放学回来,才从他嘴里知道,衣服被他藏在书包里,趁着上学的路上,丢掉了。我们问他丢到啥地方去了,他却咋地都不可能说。” “不过,我们也稍微安心了下来。我公公忽然死了,肯定是瞒不住的。同同他爸就说,让我通知我公公的熟人,把这事儿传播出去。但是得是九号晚上,最好是后半夜。” “于是,九号晚上后半夜,我找出公公的笔记本,上面写满了电话号码。我一个一个电话打过去,大多数都无人接听,偶尔有几个打通的,一听我公公的名字,就直接挂断了。” 说到这里,她叹口气说:“只有吴大队你,听到我公公死的,情绪十分激动,还表示天一亮就会赶回来。我当时心想,你一定是个好人。” 吴大宇哼了一声:“你肯定没想到,正是因为我接了你的电话,又赶了过来,才发现了你们的秘密吧。” 采莲苦笑说道:“是啊,我真的没想到,其实这几天,我总是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就好像知道,我杀了我公公的事情,一定会被人知道的。呼,吴大队,吴叔叔,我是杀人犯,你判我死刑吧。” 吴大宇翻了翻白眼儿:“我又不是法官,判你什么罪,我说了不算。” 采莲缓缓低下头,默不作声。 李沐阳给吴大宇使了个眼色,两人并肩走出审讯室。 各自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 “老吴,你觉不觉得,有点太顺利了?”李沐阳沉吟说道。 吴大宇嘁了声:“老李,你以为每个案子,都会像你遇见的那些那么复杂吗?” 李沐阳摇摇头:“我是觉得,采莲的交代,好像是已经准备好了似的,就等着我们审讯的这一刻呢。” 吴大宇皱了皱眉头,忽然一拍大腿说:“我们忘了问,她为什么要袭击萧逸华了?” 李沐阳一阵无语,嘀咕了句:“我们的思维,压根就没在一个频道上啊!” 略微停顿,才又说道:“我觉得,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她袭击萧逸华,自然是因为心里头恨他,而是她刚才不是说过,她已经意识到案子要犯了,她不想让自己的儿子跟着萧逸华这个畜生继续生活下去,否则就会变成第二个萧逸华。她总不能去杀自己的儿子,所以杀了萧逸华,才是她最想看到的结果。” 吴大宇听李沐阳这么一分析,不由得点点头说道:“你分析的很有道理,今晚只是初审,明天一早,我就带采莲回市局,展开正是审讯。唉,老萧也是糊涂,怎么会产生想死的念头呢?好死不如赖活着,现在把自己儿媳妇都搭进去了。” 李沐阳不置可否,默默的抽着烟。 这时,叶静心的电话打了过来。 他们刚返回上河镇分局的时候,李沐阳就打发叶静心直接去了卫生院,如果萧逸华抢救过来,第一时间通知他。 此刻叶静心忽然来电,看来萧逸华已经被医生从死神的镰刀下救了回来。 电话接通,就听叶静心在话筒里大声的说道:“老李,萧逸华命大,还没死,不过还没有脱离危险期。卢医生希望你们过来一趟,担心来晚了,萧逸华就嗝屁了。” “好,我和老吴马上过去。”李沐阳当即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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