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十大诡异悬案_第1171章 这可不是约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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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飞本以为,杜雪至少也得一个小时才能赶到市局大门口。
  万万没想到,挂断电话不到十分钟。
  就见杜雪从市局里面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敞开怀,里面是白色高领毛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和她平时一身警服的形象天壤之别。
  沈飞站在大门口,愣愣的看着杜雪。
  这位一来到市局,就有了‘冰山美女’绰号的警花,让他倍感惊艳。
  杜雪走到他面前,微微蹙眉:“沈飞,你发什么愣?”
  沈飞顿时回过神来,尴尬的挠挠头:“杜雪,下班你没回家吗?”
  杜雪冷冷的说道:“回家也是一个人,不如待在单位多向前辈学点知识。”
  沈飞哦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走吧。”杜雪说道。
  沈飞看了一眼天边:“时间还早,不着急。”
  杜雪皱起眉头来:“你打算等到几点?”
  沈飞想了想说:“怎么着,也得半夜,要不然那个‘鬼’未必会出来啊。”
  杜雪哼了一声:“现在还不到七点钟,你这么早叫我出来,不是浪费时间吗?”
  沈飞无奈的说道:“我寻思你已经回家了,赶到这里怎么着也得一个多小时,哪成想你居然还在单位。”
  杜雪抿了抿嘴唇,迟疑了半晌,才说:“那我们四处转转吧,总得把时间打发掉。”
  沈飞呵呵笑了起来:“我估计你晚饭肯定还没来得及吃吧?听说北城区有个大排档不错,咱们正好顺路。”
  杜雪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当下,沈飞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直奔北城区。
  沈飞所说的北城区某大排档,正是先前白刚提到的那个地方。
  千禧年初,大排档刚刚在新城兴起,生意非常的火爆,就餐人员亦是龙蛇混杂,每天都会营业到凌晨两三点钟。
  此时正值初春,所谓春风入骨,到了晚上天气还是非常凉的。
  沈飞担心穿着警服太过于惹眼,刚进北城区,路过一家还在营业的服装店,就叫司机把车停在路边,招呼杜雪下车,打算去买一套衣服换上。
  杜雪不明他的心思,眼中闪过疑惑之色:“大排档在这附近吗?”
  沈飞摇头说:“还有几条街呢。”
  “那你在这里下车干什么?”杜雪问。
  沈飞朝服装店努努嘴:“前两天不是刚放工资吗?我正想着买套新衣服……今晚我总不能穿着警服去抓‘鬼’吧?正好顺便买了,你得帮我参谋参谋。”
  杜雪又皱眉,显得有些不高兴。
  沈飞忙说道:“杜雪,你可别往其他的地方想,我单纯就是想顺道买套衣服。”
  杜雪哼了声,也不理会他,径直想服装店走去。
  沈飞忙不迭跟在她身后。
  心说真是失策,杜雪肯定以为我是趁机想要跟她套近乎,整得像是约会似的。
  两人在服装店里滞留了近半个小时。
  在杜雪的建议下,沈飞买了一套休闲运动装,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
  不过杜雪的眼光非常不错,沈飞把新衣一穿,整个人都帅气的不少。
  和杜雪站在一起,当真是俊男美女,十分的般配。
  就连服装店的服务员,都啧啧的说:“你们真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沈飞想要解释,说他和杜雪只是单纯的同事关系。
  没想到,却被杜雪抓着胳膊从服装店里拖了出来。
  眼角余光看向,冷冰冰的杜雪,脸蛋竟然有些绯红。
  这样的冰山美女,偶露娇羞之态,别有一番风味儿。
  沈飞也不免怦然心动。
  “杜雪,你别在意,那些服务员为了哄顾客开心,就是喜欢胡说八道。”沈飞担心杜雪气恼,就说道。
  杜雪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就说道:“走吧,去大排档,我肚子饿了。”
  两人一路穿街过巷,到了大排档。
  沈飞问杜雪口味上有什么忌讳。
  杜雪冷声说了两个字:随便。
  沈飞无奈,只得每样都买一些端回来。
  他先前已经和白刚吃过一顿了。
  可怕杜雪拘禁,便陪着她吃喝。
  杜雪胃口很不错,也不挑食。
  只是吃饭的时候,一言不发,使气氛很是压抑。
  晚上九点多,大排档渐渐变得热闹了起来。
  许多人来此吃饭喝酒,聊天侃大山。
  沈飞就竖起耳朵听,盘算着没准能从这些食客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幸福家园工地闹‘鬼’的轶闻。
  可惜,直到夜里十一点,也没听有人提及幸福家园工地的事儿。
  反倒是有几桌年轻人喝高了,发生了挣扎,撕扯了起来。
  沈飞想要去阻止。
  杜雪却按住他胳膊,低声说:“这种事儿闹大了会有附近派出所民警来解决。如果闹得不大,很快就会消停的。你要是以刑警的身份去阻止,只会把事情变得复杂。”
  沈飞听他这么说,只得作罢。
  就在这个时候,忽见七八个青年,簇拥着一个身材中等,留着大光头的中年人从远处而来。
  到了大排档,一个青年大声呵斥道:“闹什么闹?哪凉快哪待着去。他妈的,眼睛瞎了?没看见东哥来吃饭吗?”
  他这一吼,那几个大闹的酒鬼,顿时就消停了。赶紧结账走人,像是对这伙人非常的惧怕。
  其他的食客,也都惊惧的看着这伙人。
  大光头大刺刺的坐在一张桌前,那几个青年立刻大呼小叫,让老板赶紧把桌子收拾干净。
  老板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点头哈腰的说:“东哥,欢迎光临,我这收拾。”
  大光头点点头:“老板,老样子,抓紧点时间。”
  “是是是。”
  老板手脚麻利的将桌子收拾干净,就赶紧回去准备吃喝。
  大光头招呼手下围桌而坐。
  这七八个青年,浑身都带着痞气,坐没坐相,站没站相。都是抻着脖子大声说话,一副生怕旁人不知道他们牛叉的样子。
  沈飞这边,一听被人都叫大光头东哥。
  心中不禁一动,暗忖难道这个人,就是白刚说的北城的大混混孙东子?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很快,老板就把吃喝送上来,还谄媚的说:“东哥,这顿我请,多谢你时常关照。”
  大光头翻了翻白眼儿:“我还差你这三瓜两枣的?忙你的去。”
  老板赶紧灰溜溜的走了。
  大光头和几个手下撸起袖子,大吃大喝起来。
  只听一个青年说道:“东哥,我估摸着,再搞他一个晚上,那货肯定乖乖的搬走。”
  大光头嘿嘿笑:“多亏你想出这么个主意来,要不然我还真想不出对付他的招!他妈的,要不是上面三令五申,不许乱来,老子早就让人把他胳膊腿打折了。吗的,那货就是给脸不要脸。”
  青年呵呵笑道:“东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你承接了拆迁工程,本来就有人不高兴了,真要是闹出点事儿来,上面也不好整啊!再说,咱们只要俏没声的把那些钉子户都弄走,上面肯定满意。回头整个新城的拆迁工程,还都不是东哥你的?”
  大光头哈哈大笑:“亮子,你不愧是我的狗头军师。你放心,跟着我,保证你这辈子都吃香的喝辣的。”
  听着他们聊天,杜雪不由得深深的看了沈飞一眼,嘴角微微一勾,低声说:“我明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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