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奶奶今天突然说这话让宋毅远也十分意外。 他从来没听爷爷提过这件事。 但是爷爷既然做下决定,一定是好好考虑过的,而且他的决定不轻易改变。 他对林清清微微摇头,示意她不用拒绝。 林清清会意,她笑着说道:“谢谢爷爷奶奶厚爱。” 刘大秀和李兰英咽了下口水,宋家老爷子这是要把自己的钱都给小姑子? 真是母凭子贵啊。 宋爷爷看林清清直接应了这事,他笑呵呵的逗大宝:“朗朗要快点长呀,爷爷教你练军体拳好不好呀。” 大宝眼睛直直的看着宋爷爷,粉嫩的小嘴动了动,发出一声“哦~” 这是大宝第一次发出声音,屋里的人听着这稚嫩的童声,心都化了。 宋奶奶眉开眼笑的拍着手道:“呀,朗朗这是想跟爷爷学拳呢。” 宋爷爷也非常高兴:“我们小朗朗,一看就是当兵的好苗子。” 林清清笑:“以后朗朗和文文就交给爷爷了。” 上午,宋爷爷在林清清的屋子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就出去了。 林母睡醒过来听说宋家两位老人送了那么多东西,也是眼睛都看花了。 “哎哟~我这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子,老爷子这是真看重四个孩子。” 这也说明宋家对闺女好,闺女过得越好,她越舒心。 接下来的日子林清清就正式开始坐月子了。 吃饭睡觉,就两件事儿。 孩子根本用不着她开管,夜里有林母和蒋海霞,白天有刘大秀,奶奶,宋毅远。 ……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 转眼就来到六月二号,天气也逐渐热起来。 今天是林清清的解放日,她的月子终于坐完了。 没人再阻拦她出屋了。 九点钟,几个孩子相继醒了,吃完奶换好尿布,穿着一样的衣服,都被抱到院子里玩。 林清清也穿着薄薄的外套抱着三宝坐到廊下。 宋奶奶抱着大宝挨着她坐下。 林母抱着二宝坐在花坛边。 宋毅远抱着四宝坐在林清清对面。 刘大秀抱着九毛在秋千旁看四毛、五毛几个小孩玩,她不善于交际,就在家里带带孩子正好。 每个月李招娣等三个妯娌会一人给刘大秀三块钱,这十二块钱就是她自己的私房钱,林母也不跟她要。 这在京都干啥都要花钱,不让人身上放点钱怎么行。 王春花非常有生意头脑,她撺掇几个妯娌合开的小面摊,铺面虽然就是在街边找了个空位临时搭的帐篷铺子,但两个月下来就有了起色。 开这个小面摊本钱只要四十块,准备几套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等工具就成了。 这种小摊讲究的是实惠和味道,李兰英自己调制了几种酱料,味道很不错,王春花把面里的料放的足足的,很多人吃了一两回,就记住了这个面摊。 面瘫每天二十五块钱的成本,关店的时候能收四十多块钱,一天差不多能卖一百五十多碗面。 这种摊子看着小,人流一起来挣的可不少。 林家这几个儿媳妇早出晚归的,累是累,不过每天都笑呵呵的。 以前她们在老家是刨土的,花几毛钱都得想半天,现在这个小面摊每天能赚十五块钱以上,生意好的时候,一天的收益快能赶上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这一个月下来能赚四百多块钱。 她们衣服也不穿带补丁的了,每天打扮的精精神神的去忙活。 男人赚再多钱,不如自己能赚钱,她们凭着自己双手能在京都赚到钱,说明她们是好样的,是优秀的。 李招娣几人尝到了自己赚钱的感觉,也不爱贪小便宜了,也不想巧了,就想挺直腰杆自己发家致富。 现在面摊挣的钱除了每个月给刘大秀十二块,给林母十块买菜钱,其它的都交到林宝军手里。 林家几兄弟在外面忙的钱,也都是集合在一起放到林宝军手里,这些钱是存着买房的。 包括林志庆的工资也是每个月拿出二十块给林宝军,他到京都一钢上班后工资也涨了十块多,自己留着十块多生活费就够了。 现在林家人劲儿都往一处使,目标一致,这家里的氛围和风气也好了许多,和谐得很。 这都是因为家里现在不差钱,有钱万事无忧,生活有奔头。 林宝军手里已经攒了一千三百多块钱,已经在准备看房子了。 林母把二宝抱到廊下来,看着林清清说道:“清清,正好你出了月子,你大哥最近这几天开始看房子了,你和小宋一起去帮他看看长长眼,我们是看不懂这些的。” “好。”林清清看着怀里的孩子应道。 林家人来京都快满一年了,这一年里她没有特地帮助家里人,无论大哥和嫂子们要做什么她不支持也不反对。 就是要看林家人能不能适应京都的生活。 毕竟林家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京都是首都大城市,如果他们自己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她拿钱或者是拿法子出来帮,又能帮到什么时候,总不能一辈子她都要负责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但现在看来林家人在京都能站住脚,这只是时间问题。 “王府井那块地儿不错,看看那里有没有合适的,以后孩子们上学近不说,大嫂他们要是能把面摊开大了,说不定还能在那里买铺子。” 林父吃惊:“王府井那里可不便宜,我听你大哥说过那里一套小院子也得两三千块钱起。” 最近家里因为要买房的事儿,吃饭的时候可没少说过这个话,林父耳濡目染之下,对京都几个地方的房子也有了大概的了解。 林清清眼含笑意的说道:“买房是大事,要买就买好的大一些的住着也舒服,到时一起去看房子,若是看到合适的钱不够就先从我这里拿,大哥他们一个月进项这么多,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还上了。” 她知道林家兄弟这么拼命赚钱,就是想买了房搬出去,他们来到这京都后一直住在妹夫家里,怎么说都不好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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