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医学天才在七零靠空间开挂_第267章 给老家的两封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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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
  林清清过的是两点一线的简单生活,军属大院——基地,基地——军属大院。
  但,在空间里她快忙死了。
  表彰会结束她收集了两千多名军人的基因数据。
  这两天都在整理数据,还没开始分析。
  关于基地研究人员的基因与普通人有区别这件事,已经被她先放在一边了。
  也要先把军人的基因数据整理分析好,转换基因列,建好模后。
  再去攻坚研究人员基因的事。
  现在她也不会在空间呆十天半个月的了,顶多就两三天,因为会想宋毅远。
  林清清和他约法三章,在两人谈话前保持适当距离,让她调整思绪好好把事情理一理。
  所以这两天宋毅远也挺老实的,晚上也没来招惹她。
  昨晚邹峰送来了宋毅远托他加印的照片,是林清清的独照。
  一共加印了三张,宋毅远自己留一张,其余两张都给了林清清。
  两天后的十点就要去京都了。
  今天林清清一早起来给老家写信,想在去京都之前寄出去。
  等回来就太久了。
  她要写两封,一封给市里的六哥林志庆,一封给家里。
  估计小梅这次回去,林母也了解了她在部队的生活,应该能放心不少。
  她看到林志庆信里说,林母想她的时候都躲到房间里哭,心里就闷闷的不舒服。
  和林家人相处的那十来天,她也摸清了一家人的脾性。
  林父是老好人不爱争抢,一辈子跟老黄牛似的任劳任怨的在地里忙活。
  林母性子强势护短,嘴上功夫强手上功夫更强,家里穷可也不愿意跟人低头,家里最困难的时候也没去求助几个兄弟姐妹。
  林家六个哥哥跟葫芦娃似的,性格各有不同,优点也都不一。
  大哥林宝军是家里的顶梁柱,有事都是他在前面顶着,外面的人情来往也都是他操办,很会为人处事。
  二哥林国胜心好,脾气不好,最见不惯什么不公平的事,拳头硬。那时候林家虽然穷,但村里从来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林家什么不好听的。
  三哥林大庆是典型的农民,老实肯干,天天就记挂着满公分,不论刮风下雨都阻挡他们挣公分的脚步,不管国家政策怎么变,他们只管好那一亩三分地就成。
  四哥林国强性子跟林父很像,又天生的身体弱,出工分不多都是家里帮衬着,所以林母给他找了刘大秀这样脾性好的媳妇,就怕他以后被媳妇压的抬不起头来。
  五哥林志军是个头脑灵活的,也是最孝敬的。公社不农忙的时候就去县里扛大包,忙活半个月能赚十来块回来,他都交给林母,还好王春花不行心眼小的,没整日的跟他闹过。
  六哥林志庆是林清清最喜欢的,天天在地里刨食还有一身书卷气,性格沉稳思虑周全,爱学习头脑也很聪明,说话一点就通。
  她觉得这个六哥要是有平台给他展示能力,以后肯定很有出息。
  林父林母人好,心也正教出来的儿子都正直有孝心,人品挑不出什么问题。
  可是外娶回来的媳妇就说不好了,大嫂李招娣整日爱计较,二嫂张桂莲贪嘴爱占人小便宜。
  但是另外三个嫂子都是好的,三嫂李兰英人勤快能干,心细,做衣裳手艺好。四嫂刘大秀性子软,心也好,为林家生了三个孩子,任劳任怨的。五嫂王春花和林志军一样心思灵活,想事情也通透。
  那时候李招娣和张桂莲看原身吃肉嫉妒,看原身穿新衣服都能气半个月,王春花却反其道而行之,她舍得给原身花钱买东西,对原身也很不错。
  所以五个儿媳里,林母最喜欢的就是王春花,自从她怀孕后,林母就啥也不让她干了。
  这在农村可是很少见的,很多妇人生孩子前一天还得在地里忙活。
  之前林清清到市里百货商店逛的时候,就想起王春花平日的好,给她肚子里的孩子买了好些东西。
  林清清边写信脑子里边想着林家人的性格。
  她给林母写的是自己在部队的生活,说宋毅远在部队会把什么事都弄好,自己都不用沾手。还说了即将要去京都的事,去八天就回来。还有过年的时候可能会回家的消息,并附上了部队的电话号码。
  她给林志庆的信主要说的是自己的生活状态,与宋毅远感情很好,即将要去京都在那待一周。说了自己找部队的人辅导,从初中教材开始学习了,鼓励他也不要忘记学习。并说以后不要寄钱了,宋毅远的津贴每个月有四百多很够用,让他攒钱给自己娶媳妇,在信结尾处她也附上了电话号码。
  写完,把两封信装好,并封上口。
  到时候让部队帮忙给寄出去。
  部队专门设立了办理邮寄事宜的部门,有些战士一年都出不了部队,要是写信或寄东西都交给这个部门,一周寄一次。
  王婶子就在这个部门,每次林清清来信,她下班就顺便带回来了。
  所以她也不用往部队里跑,把信给王婶子就行。
  林清清抓了一把水果糖,带着信敲了左边首长家的门。
  这时候七点不到,首长已经去部队忙了,家里就只有王婶子在。
  “王婶子,我有两封信寄老家去,我就不再去跑一趟了,你帮我带去。”
  王婶子一开门,林清清就说明了来意。
  她把信和糖一起递进了门里,王婶子笑着接过来:“直接给我就成,你还跑那一趟做什么。”
  “我年龄大了,不爱吃甜的,我拿两颗就成。”
  她接过信,只捏了两颗糖果。
  林清清将剩余的糖放回兜里问:“那你吃饭了吗?要不到我家吃去?”
  “我刚做好,你吃了吗?”
  “我家也刚做好,那我回家吃饭去了,信麻烦你了。”
  “这么客气做啥?”王婶子笑呵呵的把林清清送出来。
  林清清摆摆手让王婶子回去,自己转身进了家门。
  林清清现在已经能和军属院的嫂子们流利的寒暄了。
  这也算是来到七零年代的长进了。
  她如是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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