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医学天才在七零靠空间开挂_第226章 给你做的棉背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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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进了家属大院,林清清就让宋毅远先回去,她要去自留地浇水。
  “你先回去做饭吧,我去自留地浇浇水。”
  宋毅远听了这话脸色沉了几分:“你家有男人不用,自己去浇什么地,我去,你先回去休息。”
  林清清:“......”
  这小脾气还上来了。
  “自留地那边都是嫂子,你一个大男人去会被笑话。”她好心提醒。
  你不要面子的吗?
  “媳妇比面子重要。”
  宋毅远撂下一句话就朝自留地那边走去。
  林清清挑挑眉,右拐进了小院。
  这可是你自找的,估计明天大院的嫂子们又有八卦了。
  回了家林清清从空间里拿出几个苹果,洗了两个,另一个给宋毅远。
  然后就坐在凉棚里慢慢悠悠的啃苹果。
  半个小时后宋毅远回来了。
  手里还拎着一大包衣服。
  “这是李志明媳妇给我的,说是衣服做好了。”宋毅远把大包放在青石板上,看着林清清解释道。
  林清清起身拿起桌上的苹果,从凉棚里出来走到宋毅远旁边,把苹果递给宋毅远。
  宋毅远笑着接过来放在兜里,去洗了洗手擦干净,又把苹果掏出来大口吃着。
  林清清解开包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件的拿出来。
  两件粉色的确良长衫是秋天穿的,她和小梅一人一件,这布料还是隔壁王婶子给的。
  两条厚的灰布裤子,也是和小梅一人一件,秋天穿的。
  下一件是个红色的短袄,布料是结婚的时候林母买的,她不习惯穿大红的,就给小梅做的袄子。
  另外一件蓝黑布的长袄是林清清的。
  然后是两条棉裤,和小梅一人一件。
  最底下是一个棉背心,和林清清的袄子布料用的一样。
  宋毅远看着林清清把衣服一件件的拿出来,不是上衣就是裤子,都是女式的。
  瞬间感觉嘴里的苹果都不甜了。
  合着做了一大包衣服,根本就没想过给自己做一件呗。
  “这是给你做的背心。”
  林清清将那件蓝黑布的棉背心递给宋毅远。
  前一秒还一脸落寞的宋毅远,下一秒眉毛眼睛都笑开了。
  看他笑的跟孩子似的,林清清还是心软了,她又解释了几句:“你们在部队一年到头都是穿军装,做了袄子和裤子也穿不到,所以做了里面穿的。”
  她说完这番话耸了耸鼻子。
  当时明明是红花说棉花和布料都多了,建议她做个背心,她才做的。
  今天直接拿来骗宋毅远的感情,都脸不红心不跳的。
  宋毅远看到那个背心已经是心花怒放了,再听到这番贴心的话,嘴都笑到耳后了。
  “清清,你真好。”
  宋毅远将背心抱在怀里,觉得暖暖的。
  从来没见宋毅远笑的这么开心的林清清,觉得这人好容易感动啊。
  她拎起青石板上的衣服,指使宋毅远去干活。
  “嗯,做饭去吧。”
  宋毅远低头看了看背心,想着怎么给林清清回礼。
  林清清把衣服都拿回房间放到柜子里,今天看到衣服就想起小梅,她明早就到家了,不知道到时候是个什么情况。
  林清清放完衣服出来,倒了杯水往凉棚里去。
  经过的厨房的时候瞄了一眼,宋毅远在专注的切菜。
  他把上身的军装换下了,穿着常服。
  军裤配军绿色短衫,腰间系着蓝布围裙,身姿挺拔而修长,完美的侧脸......站在厨房里都是一道风景线。
  林清清端着水杯来到凉棚坐下,拿出做擦脸膏的草药开始捣鼓。
  一个小时后,林清清药快做好了,宋毅远也从厨房走出来。
  “准备吃饭吧。”
  林清清转头看了眼宋毅远,老天果然是不公平的,别人做饭都是一身油烟味身上乱糟糟的。
  宋毅远进去时是什么样,出来时还是什么样,连头发丝都没乱。
  林清清走到水泵旁洗洗手,她起身时宋毅远已经拿毛巾站在旁边了。
  “我给你擦手。”他拿着毛巾覆在林清清手上。
  两人隔着毛巾双手交握在一起,感受着对方手上的温度。
  宋毅远擦的很认真,林清清觉得有些不自在了。
  她拔出手:“这样就可以了。”
  说完就要进厨房端菜,宋毅远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以后我在家,不用你进厨房。”
  林清清:“......”真的要把她当废人养吗?
  她做到厅里乖乖等着吃饭,看宋毅远跑了三趟把饭菜都端齐。
  等宋毅远坐下,林清清才拿起筷子吃饭。
  晚上宋毅远做了两个菜加一个炖蛋,配小米粥。
  “这个蒸蛋是特地给你做的。”
  昨天是梨汤,今天是蒸蛋。
  宋毅远厨艺还不错,林清清心里想着问道:“你还是蛮会做菜的。”
  宋毅远僵笑了一下解释道:“父母从小就工作忙,家里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我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后来大了就自己做饭吃,所以会做一些菜。”
  林清清点点头,看来宋毅远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刚刚看他提到家里和小时候的事,脸色看起来没有那么幸福。
  林清清转移话题:“我在基地的事,你跟组里的人怎么说的。”
  她还挺好奇的,上面说过她的身份不能公布。
  宋毅远:“我把肖战一年的假期都取消了,训练强度加了一倍,其它人以后在基地看到你,会当做没看到的,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林清清嘴角抽了抽,这是在给她拉仇恨呐。
  杀鸡儆猴可不是这么用的。
  (今天在修改感情线的章节,更的有点慢了,后面这几天会四更,把感情线给写好了。下一章六点更。感谢各位宝子的打赏。)
  (排雷:有宝子说女主性格太冷,不喜欢。这里我想解释一下,女主是比较理智的人,因为她后面要干大事,不确定男主是不是能携手的人,在这之前不想付出感情,也怕给了希望到时候又让别人更失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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