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过了早饭时间,又不用上工,村里到处都是串门唠嗑的人。 林家住在村尾,这里住人少,但林清清也遇到不少上山的人,农闲时大家都会上山捡柴火、找吃的东西。 林清清背着背篓,宋毅远空着手跟在身侧。 林清清想把宋毅远当个透明人,但他一身的气势太强,又穿着刘克宁送来的西裤白衬衣,就衬得更加英挺俊俏,加上宋毅远在屋里养伤这一周,皮肤被捂的白了几度,看着就更晃眼了。 村民们看到宋毅远都呆住了。 也不是村民见识少,是这个年代大家吃不好,都面瘦肌黄的,又整日在地里劳作腰弯体瘦的,村里人相互看惯了不觉得有什么。 但腰板挺直、白皙俊俏的精神小伙宋毅远,一出现在村里可就太打眼了。 这几天村里哪家不得议论林家两句。 一开始是林家闺女打了李小娟,让村里人都知道林家闺女要嫁给军人了,后来是军车一趟又一趟去林家,又听说林家要建新房了,林家六儿子还被安排到城里工作,现在看到了宋毅远,他们就都明白了。 林家闺女的威风是军人对象给的,新房是军人女婿帮忙建的,城里的工作是军人妹婿安排的。 林家有了一个军官女婿,就什么都不愁了。m.biqubao.com 村里最穷的林家要翻身了! 林家这个军人女婿,不仅个子长相在这十里八村都找不到,一身的气派看着就不是简单的人,一定不是小官。 他们心里都酸的紧,他们脑袋里也都是疑问。 林家闺女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吃懒做地都不下的女娃,干啥啥不会,就那张脸长的好看。 这军人看上了林清清啥啊? 这是看上林家闺女的脸了?可也不像啊。 瞧瞧这军人走在林清清旁边,那脸沉的,两人走了这么久一句话都不搭腔。 肯定是林父救了这军人,林家又只有这一个闺女,这军人就以身报恩了。 想明白的村里人,心思就活泛了。 一个大婶凑了过来,她看着宋毅远阴沉的脸,脸上不带犹疑的暗示:“你是林家救的那个军人同志吧,听说你要跟林家闺女结婚了,这是人生大事,你可别因为一个救命之恩,就搭上自己的一辈子,林家闺女饭都不会做,这种哪里适合过日子,我们村还有很多不错的妮子呢。” 前面的林清清听到这话,气笑了,这么赤裸裸的挖自己墙角? 那婶子看林清清回头,朝她笑了笑,她也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有问题,又对林清清说道:“林家妮子,我这也是为你好,你看你从小到大啥家务都不干,你这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怎么能嫁给军人,你又不会照顾人,以后你俩结了婚,这日子也过不下去。” 林清清看这婶子一脸苦口婆心的样子,她心里嗤笑,脸上疑惑:“那婶子你觉得军人该找什么样的。” 婶子老神在在的说:“长的好不好看不重要,得会知冷暖,做饭洗衣这些家务活样样都得行,还得有一定的文化,少说得初中毕业吧。” 得,以前的林清清没一样符合的。 “那我可以一样都不符合呢。” 婶子看宋毅远虽然一直面无表情,那就是不反对自己的话,林清清这边又点头赞同,那就是有戏了。 她又凑到宋毅远身边,一脸笑意:“军人同志,找媳妇可是一辈子的事,我家闺女就挺好的,初中毕业,家务活什么都会做,个子也高,可会疼人了,你不如相看相看我家闺女。” 其它十几个村民,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套近乎,是挖墙脚呢。 感觉自己落后一步的几个婶子,也要凑过来。 突然一个破布鞋从人后劈头就砸过来,洪钟般的大嗓门也随之响起:“马大花,你敢来撬我的女婿,是老陈家是祖坟冒青烟了,就你家那闺女还敢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林母急火火的杀过来,兜头就给马婶子一个大逼兜。 马婶子被打懵了,旁边的村民都退到一边,不想被殃及,赵兰花的战斗力他们不敢挑战。 这马大花抢人家女婿被逮了个现行,还不得被赵兰花剥层皮。 林母本来今天要在家整理林清清买的东西,几个儿媳也都有事情干,两天后闺女就要结婚了,这要准备的东西还挺多的。 她突然就想到自家闺女这是第一次带女婿出门,就女婿那样,村里这些人她相处了几十年,肚子里弯弯绕绕在想什么,她还能不知道。 林母牵着大毛就急匆匆往猫耳山走,谁要是敢欺负她闺女,看不撕了他。 她一走到这,就听到马大花那句‘不如相看相看我家闺女’,可把她气的牙痒痒。 被打懵了的马婶子还没反应过来,又被林母抓着肩膀,左右开弓扇起了巴掌:“就你女儿那样,抢我女婿,让你抢,让你抢,抢我赵兰花的女婿。” 连连十来道巴掌下来,马婶子的脸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 林母打够了,将人一把推倒在地上。 大毛拿着鞋子等在一旁,等奶奶停下来了,及时递上鞋子。 “奶,你的鞋。” 林母摸了摸大毛的头,拿过鞋子穿上。 狠狠的看了眼地上的马婶子,她掐着腰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转着圈道:“你们心里想什么歪心思我能不知道?要是觉得我赵兰花的女婿好,自己找一个去,想要来摘我家的桃,看看我们林家是不是吃软饭的。” 林清清看这林母这一些列的操作,一点都不讶异,记忆里,林清清为什么能在村里胡作非为,就是因为有人擦屁股。 林母就是林清清做错了事,也不会吃亏的底气。 宋毅远就站在林清清旁边,一直面无表情。 林母牵着大毛看着林清清道:“你们去山上吧,我回去了,两天后办酒席还有太多东西要忙。” 林清清点点头,若无其事的转身离开。 林家人一走,人群就自动散了,只有马婶子捂着脸,躺在地上眼眶发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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