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医学天才在七零靠空间开挂_第19章 一家人商议婚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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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清端着盆欢欢喜喜的出了屋,以后有了着落,她自然是开心的。
  现在这会孩子们都起床了,林清清带着这群孩子在树下讲故事。
  太阳还没落张桂莲就提前下工回来了,她一进厨房就闻到肉味,想到今天林清清又上山了,她笑的见牙不见眼:“他小姑,你今天又逮到野味啦?”
  林清清抱着七毛,笑着回道:“嗯,逮到一只兔子和鸡。”
  大毛跑到井边提出篮子,端出一只兔子和半只鸡对着张桂莲道:“三婶,你看这是小姑逮的。”
  张桂莲笑着接过大碗,咧着嘴笑道:“哎哟~咱家天天吃肉的,这村里人知道了不说闲话呀。”
  嘴里虽这么说,手上却抱紧大碗。
  林清清将她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三嫂,晚上我有喜事说,今天得吃肉。”
  本来张桂莲只是含蓄的说两句,听了林清清这话,忙道:“好好好,我现在去做。”
  很快林家人也下工回来了,一闻院子里的肉香味,都一脸笑意。
  林家贫穷,人口众多,一年也吃不了两次肉,这接连两天的吃肉,心里可畅快了。
  李招娣扯着嗓门就说:“他小姑,你今天又逮着啥啦,我怎么闻着比昨天还香咧。”
  林大哥接话:“小妹,现在可厉害了,这张大勇到山上几次都没看他猎过东西哩。”
  林母在最后面进来,笑意满脸:“也不看你小妹是谁生的咧。”
  林六哥恭维:“那还是娘最厉害,娘是咱家最厉害了。”
  林三哥拍了拍林六哥的肩膀:“好话都让你说了。”
  这时张桂莲在厨房门口喊:“端碗,吃饭。”
  ......
  堂屋,饭桌上。
  林家人看着桌上两大盆肉菜,都吞了吞口水。
  整日吃着刮油水的野菜、糙米粥,闻着肉香都觉得奢侈,现在桌前有两大盆肉菜!
  林母挥着筷子:“吃吧,吃吧,都愣着干啥,肉不好吃啊。”
  话落,张桂莲先舞起了筷子。
  风卷残云,半小时不到,两盆肉菜见底,最后汤汁也被分刮个干净。
  吃饱喝足的林家人搬着小马扎,都坐在树下乘凉唠嗑。
  林清清这时姗姗开口:“爹、娘,宋大哥问我结婚有事,什么要求。”
  林母一喜:“他自己提的?”
  林清清点头。
  坐在林母旁边的李兰英,伸着脖子道:“那不得要三转一响啊。”
  林母瞪了她一眼,指了指宋毅远的屋子。
  李兰英会意,这屋子隔音不好,在院子里说可不被人都听去了,当着人家的面讨论怎么嫁女儿,可不尴尬吗。
  林母起身,指了指最外间林六哥的茅草屋,拉着林清清走过去。
  李兰英也招呼其它人都过去。
  林家几个哥哥还一脸懵呢,这是干啥。
  林家人在林六哥的炕上坐下,林母扫视了一圈后发声:“小宋,今天问妮儿结婚有什么要求,大家有什么想法。”
  这么一句不轻不重的话,就像在平静的湖面扔了个水雷。
  炸的一圈人都懵了,林父看着林清清问:“是他自己提的?”
  林清清点头,说道:“他在部队有些积蓄,说我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婚后我跟他去部队。”
  这句有要求尽管提一说出来,大家开始七嘴八舌的说想法。
  三嫂:“以后钱给你管。”
  大嫂:“一百块彩礼。”
  四嫂:“两身新衣服。”
  二嫂:“三转一响。”
  大哥:“五十斤细面,五十进粗粮。”
  二哥:“十斤肉。”
  “......”
  林母一挥胳膊让众人噤声:“你们跟人家要这么多,咱家得出多少嫁妆哩,就知道要东西。”
  她私心里不希望要太多东西,本来闺女嫁人家就是高攀了,还要这么些东西,以后过日子要是对闺女有意见咋办。
  再说上面公婆看媳妇张这么大口,也不待见。
  “我意思是,咱就按别人的情况来就成,毕竟咱家也没多少东西赔。”
  林家现在拢共就五十多块钱,还得给老六娶媳妇,可苦了闺女了,没法给她多少东西撑脸面。
  林父最是知道家里的情况,他讪讪的垂着头:“我看小宋这孩子不多,人靠得住,听你们娘的,咱意思意思就成了。”
  林父林母这话一出,如同一盆冷水浇下来,让昂着头的众人都悻悻的住了口。
  几个成家的儿子也理解林父林母的用心,结婚要太多,以后男方得给脸色看。
  林大哥摆摆手:“爹娘说的对,咱又不是那种卖闺女的人家,不图彩礼啥的,要那么多作甚。”
  这个年代嫁闺女要钱多的人家,都是留着给兄弟娶媳妇。
  林三哥附和:“只要小妹以后过的好,我看结婚就不要为难人家。”
  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就是一句:意思意思就成。
  林清清这个当事人坐在人堆里,听着大家讨论。
  林父林母和几个哥哥对原身溺爱至极,现在人生大事自认会为她考虑长远,她听着就行。
  “他爸,明儿个你跟小宋说,咱家嫁闺女不贪图什么,他自己看着给。”
  一直没说话的五嫂王春花说道:“那日子定那天,还有嫁衣得准备吧。”
  林母欣赏的看着五儿媳一眼:“春花说的是,妮儿,小宋是哪里人,这婚礼你们去部队办还是去他家?”
  林清清抿嘴:“他是京都人,这一来一回太远了,就先不办婚礼了。”
  张桂莲捂嘴:“啥,京都人,哎哟,老天爷诶,小姑子你要嫁到京都去了,咱家以后是村里头一份啊。”
  林家人是看过宋毅远军官证的,但家世这块却没问过,只是看他器宇轩昂的,以为顶多是个城里人,没想到是京都人。
  “那也成,反正你随军去部队就两个人过日子,也自在。”林母说道,又想了想:“这结婚日子明天我们和小宋商量商量,今天就这么说吧。”
  林母做最后总结,今天家庭会议到此结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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