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医学天才在七零靠空间开挂_第3章 宋毅远伤口加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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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罢早饭,二嫂就急急的收拾碗筷洗刷去了。
  林母将一碗糙米粥和两个窝窝头、一个鸡蛋放到林清清面前。
  “妮儿,你给小宋送饭去。”
  “诶。”
  宋毅远的饭都是林清清送的。
  她端着两个碗,来到宋毅远的屋外。
  林清清是想离开这里的,毕竟自己是穿过来的,不可能像原身一样一直生活在村里,原身已经十八岁了,也确实到了婚嫁的年龄,如果宋毅远是个可靠的人,借着他走出这里,也未尝不可。
  心里盘算着,她先放下粥敲了敲门,过了几秒才推门进去。
  屋里两米长的土炕上,一米九的宋毅远半斜着身子靠在箱笼上,就算身上有伤,腰背依旧挺的笔直。
  林清清一眼就看到那双大长腿,啧啧啧,这腰身比,真是腰以下全是腿啊。
  宋毅远现在穿着林宝军的旧衣衫,但也掩盖不了那一身的锐气。
  林清清进来的时候,他正侧脸看向窗外。
  听到开门声,宋毅远抽回目光,见是林清清,那双如鹰隼般的细长眼睛半眯起。
  昨日被林家人逼婚,这让他对这家人的印象降到了谷底。
  要不是自己不能动,这家人对自己又有救命之恩,他早就直接动手了。
  林清清将碗放在小几上,又将小几搬到他身旁。
  “吃早饭。”
  说完林清清便坐在了床边,从上到下仔细打量起宋毅远来。
  浓眉鹰眼,高耸的驼峰鼻,周身藏锋卧锐的气场,这是在枪林弹雨中磨练出来的。
  一看就不是好招惹的主。
  盯着这张神似希腊雕像的脸,林清清心里惊叹,难怪原身一见到他,就一心想和他结婚。
  在前世人们通过基因修复,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好,林清清见多了帅男美女,但也对宋毅远的颜有些抵抗不住。
  那双鹰眼幽黑深邃,似是能把人吸进去一般。
  宋毅远在林清清探照灯般的目光下,忽视了她的存在,他低头吃着早饭,快速却没有一点声音,看得出是家教很好的人家。
  门外,林家人正收拾东西准备去下地,吵吵嚷嚷的。
  “妮儿,我们下地去了,中饭在小锅里温着呢。”
  “诶。”林清清清脆的应了林母一声。
  宋毅远喝完了一碗粥,纤长的手指拿起一个窝窝头,三两口吃完。
  林清清看他没有再动了,就起身收拾碗筷。
  宋毅远看着平日都要娇软黏腻贴着自己的林清清,今天一副路人模样。biqubao.com
  还有往日满眼的爱慕,今日也换成了探究的眼神。
  门外又响起林母的声音:“李伯来啦,辛苦您跑来跑去了,这大热天的。”
  自从昨天宋毅远答应要娶自家闺女,她就把宋毅远当女婿看了。
  李伯笑呵呵的应道:“他大嫂,你们这是要下地了?”
  李伯是几年前下放到大山村的,他原先就是中医被批斗下台,自他来之后村里人有个头痛脑热的都会去他那里看。
  治病的药草是他从山里采的,所以给村里人看病也不收钱,给点粮就成,他年纪大了去年开始就下不地了,不能挣工分,全靠给人看病换粮吃。
  村里人对他也都比较尊重,人吃五谷,总有生病求着人家的时候。
  门外脚步声渐近,林清清抬起小几放到炕尾,端着碗筷走出来。
  在门口遇到背着药箱的李伯,林清清唇角含笑:“李伯,您来啦。”
  李伯也牵动着嘴角,僵硬的点点头:“诶诶。”
  他可忘不了林家这丫头爱偷看人洗澡的毛病,好生漂亮的一个丫头怎么有这种癖好呢。
  林清清打过招呼转头就走,她也知道村里人都不待见她,身后传来宋毅远低沉的声音:“李伯,麻烦了。”
  林清清走到院中,看见院子里一群小萝卜丁在玩耍。
  早晨的微黄的阳光,透过树杈斑斑驳驳的洒在孩子的脸上,孩子嬉笑玩乐声清脆悦耳。
  才两岁的七毛和八毛跌跌撞撞跟在哥哥姐姐后面,开心的哈哈笑。
  因为营养不良而过于瘦弱的二毛和四毛,在一群孩子里有些扎眼。
  林清清低头看着碗里的鸡蛋,拿出来放到衣兜里。
  林清清央求林母每天给宋毅远煮一个鸡蛋,但宋毅远每次都不会动,可能知道鸡蛋对于这样的家庭很是珍贵吧。
  刚把碗放回厨房,就听到李伯因为焦急而拔高的声音:“小宋,你这伤口崩裂了,还有脓化的迹象,得去县医院消炎治疗,要不你这背好不了了。”
  闻言,林清清的医者本性促使她往宋毅远的屋里走去。
  原身记忆里,宋毅远被林父从山上背下来,昏迷了两天才醒。
  受的伤类似于砍刀这种,这是李伯第一次过来的时候说的,原身并没有看过宋毅远的伤。
  林清清一走到门口就闻到空气中的腥味,这是伤口发炎病变后的味道。
  李伯正给宋毅远穿衣服,林清清走到近前,撩起衣服看那伤口,皮肉外翻,发白发青,里面已经脓化了。
  李伯有些惊讶林家这丫头的不避嫌,想说什么又住了嘴,只是嘱咐道:“林丫头,跟你爹妈说,这一定得送县医院去啊。”
  看到林清清点头,他背起药箱小跑着去下一个伤患家了。
  宋毅远一点也不意外林清清撩衣服的举动,他握住林清清的手臂,声音冷淡:“带我去县医院。”
  林清清撇了他一眼,林家哪里有钱带他去县医院治疗,去了最少要十几块。
  这伤口应该是前晚原身钻他被窝时,致使他伤口二次撕裂造成的。
  罢了,也算是自己造成的,锅她来背。
  林清清在心里叹了口气。
  见她没有反应,宋毅远以为她是怕花钱,又道:“我可以联系市里的战友送钱来。”
  林清清挣开他的手,抱胸睥睨着他:“你现在这伤能受得了牛车的颠簸?还是你自己能走到县医院?你这伤是小事,我去山里采几味药回来给你敷敷,过几天就能好。”
  说完,就往外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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