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 钟海吓的面色惨白,双膝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道:“这位老大,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 其他混混扔掉手中的砍刀,也都战战兢兢的跪了下来。 封于修傻眼了。 出道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软的一群混混,简直丢了江湖人的脸。 高晋问道:“怎么处理?” 封于修故意吓唬他们,道:“活埋。” “啊” “不要呀。” “我们再也不敢了。” “两位老大,这都是钟老大让我们做的。” 一众混混纷纷哀嚎。 封于修心中一动,上前将钟海打晕,道:“给你们一个活命的机会。所有人去树林里一起挖个坑,把他活埋了。如果你们不做,那死的就只有你们了。” 太狠了! 众混混望向封于修的目光中充满了恐惧。 高晋冷冷的说道:“如果不愿意,那就能送你们去下面卖咸鸭蛋。” “不,我干。” “我也干。” ...... 死道友不死贫道。 在死亡面前,这些混混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江湖道义,活命是最要紧的。 半个小时后,一个三米深的坑挖好了。 此时,钟海已经醒了过来,全身被捆成了一个粽子,嘴里也被塞上了袜子。 看到手下把自己抬进了坑里,钟海哪里还不知道他们想做什么,整个人奋力挣扎,眼泪鼻涕横流。 封于修让人将钟海嘴里的袜子拿开,站在土堆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道:“这就是跟我们腾飞作对的下场。钟海,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钟海苦苦哀求,道:“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指望着我吃饭呢,求您放过我吧。” 封于修叹了口气,道:“你搞腾飞酒店的事情,让我们老大很生气。不杀了你,我实在没有办法跟我们老大交代。” 钟海大叫道:“钱,我有钱。” 封于修嗤笑道:“我们老大最不缺的就是钱。” 高晋知道要自己出场了,轻声道:“阿修,老大不缺钱,兄弟们缺呀。” 封于修道:“这倒是。你有多少钱?” 钟海道:“八千六百多万,都是现金。” 封于修惊讶的说道:“你小子干这个行当,倒是挺能赚钱。这样,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我们玩个游戏。如果你赢了,我就去向老大汇报,看看能不能用这八千六百万买下你这条命。如果你输了,那就只能是命该如此了。” 钟海慌忙问道:“什么游戏?” 封于修拿出一个钱币,向天上一抛,然后一把接住,按在手背上,道:“猜一下吧。人头还是字?” 钟海咽了一口唾沫,脸上冷汗直冒,过了好一会儿,这才艰难的说道:“字。” 封于修拿开手,看到钱币上是人头,不由乐了,道:“你的运气...真是挺好的。等着,我去问一下老大。” 走到远处,封于修点了一根烟,拿着大哥大,装模作样的打了个电话。 烟抽完后,封于修回来了,道:“两个选择。一个是你活他们死,另一个是你死他们活。选吧。” 丝毫没有犹豫,钟海喊道:“我要活着。” “草,你个混蛋。” “钟海,你特么不是人。” “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混混们纷纷破口大骂。 钟海怒道:“你们都要把我活埋了,我特么凭什么用自己的命来换你们的命。” 看到他们狗咬狗,封于修朗声道:“行了,都闭嘴。我刚刚只是开个玩笑,试一下这位钟老大有没有兄弟义气。现在看来,他就是个小人。” 钟海哭丧着脸,大叫道:“你们玩我。” 封于修道:“玩的就是你。说吧,藏钱的地方在哪里?拿到钱后,我们会立刻放了你。” 钟海不敢隐瞒,立刻把藏钱的位置说了出来。 封于修给夏侯武去了个电话,让他带人去拿钱。 过了差不多十五分钟,夏侯武告诉他,钱到手了,一共是九千二百万,还有不少珍贵的珠宝首饰。 封于修道:“九千二百万说成是八千六百万。钟海,你小子是不想活了呀?” 钟海慌忙解释道:“我忘了那六百万的事儿了。这位老大,您一定要相信我。” 封于修淡淡的说道:“信不信已经不重要了。既然拿了你的钱,我们会信守诺言放了你。” 钟海欣喜若狂,道:“谢谢老大,谢谢老大。” 很快,钟海从坑里爬了出来。 封于修道:“这次算是给你一个教训,以后眼睛放亮点儿。” 钟海不住的点头,道:“是,谢谢老大不杀之恩。” 封于修道:“兄弟们,我们走。” 看到封于修等人上车离开后,钟海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转头看向手下,钟海发现自己的那群小弟一个个都用愤怒和仇恨的目光望着自己。 不好! 钟海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惹怒了他们。 还没等他说话,一个小弟大喊道:“这个王八蛋为了自己活命,不惜牺牲我们。兄弟们,砍死他。” “对,砍死他。” 二十多个混混挥舞着砍刀,向着钟海冲去。 钟海二话没说,拼命向前跑。 可惜,最后他还是没能逃出去,被混混们砍了几十刀。 那个三米的坑,刚好派上了用场。 得知钟海被自己的兄弟砍死,封于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道:“阿晋,怎么样?我这招借刀杀人厉害吧?” 高晋此时对封于修是刮目相看,道:“难怪栋哥会让你来处理这件事情?的确做的非常漂亮。” 封于修得意的说道:“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我这都是跟栋哥学的。” 高晋道:“我回去之后会好好学习一下孙子兵法。” 封于修笑道:“哎呦,不错呀,还知道这是出自孙子兵法。” 高晋瞥了他一眼,道:“我不是傻子。” 晚上,沈栋回到酒店。 听完封于修的汇报后,沈栋惊讶的说道:“阿修,你可以呀。这事儿处理的比我想象中漂亮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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