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结束后,小马哥将出台的美女名册交给了各个富豪。 不管他们看上谁,都可以在下面填上自己的名字和价格。 只要美女们愿意,这笔生意就达成了。 沈栋站起身来,道:“大赛结束了,我们走吧。” 欧咏恩似笑非笑的说道:“沈先生,你真舍得走?作为碧海夜总会的大老板,若是您钦点几个美女,估计她们都会同意。” 沈栋道:“算了吧。应付你们三个,我都已经感到有些吃力了。再加上几个,我恐怕就得天天与药罐子为伍了。” 欧咏恩脸色一红,道:“去你的。” 李欣欣道:“栋哥,要不然,今晚我们不走了吧。我还从未在外面住过呢。” 沈栋点点头,道:“行。我让阿婵给找个房间。” 欧咏恩立刻说道:“我也要在这里住。” 沈栋笑道:“没问题。” 旁边的简奥伟摇了摇头。 自己这个女儿真是没救了。 很快,欧咏恩就后悔了,因为沈栋只开了一个房间。 她想要离开,可惜为时已晚,沈栋哪里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 第二天早上九点,沈栋从床上起来。 来到自助餐厅,看到小马哥和阿婵正在吃饭。 沈栋随便挑了点儿东西,坐到二人的对面,笑道:“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吃饭?” 小马哥道:“我们忙到凌晨三点才休息,实在是太累了。当然,我们肯定不如您累。” 沈栋眉毛一挑,道:“如果从现在开始,你每天坚持练拳两个小时。五年之后,你应该也可以做到。” 小马哥道:“算了吧,我可吃不了这份苦。” 阿婵道:“栋哥,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昨天晚上的选美大赛非常成功。我们的纯收入突破了千万港币。” 沈栋惊讶的说道:“我原来以为能赚六百万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突破了千万,真是不错。” 阿婵道:“这一千万有一半是来自获得前三名的美女。有不少富豪为了争夺她们,叫价一个比一个高,简直就是不把钱当钱。” 沈栋笑道:“这是男人的通病,把面子看的比钱更重要。小马哥,阿婵,你们拿出一百万算是给你们的奖励。” 小马哥连忙道:“栋哥,用不着,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沈栋眼睛一瞪,道:“让你拿着就拿着,废什么话。” 小马哥道:“谢谢栋哥。” 沈栋喝了一口牛奶,道:“等过几年我们的生意上了轨道,这种捞偏门的生意,我们就不做了。希望你们能提前做好这个心理准备。” 阿婵笑道:“栋哥,任何一个夜总会都不可能做到经久不衰。这么火爆的生意,碧海只要能维持一年,就足以算得上是超级成功了。” 沈栋点点头,赞道:“阿婵,你是个人才,眼光和气度比一般人强太多了。在这一点上,小马也不如你。” 小马哥不满的说道:“栋哥,你就是想要高抬阿婵,也用不着贬低我吧?” 沈栋道:“你难道不想吃软饭吗?” 小马哥毫不犹豫的说道:“想。尤其是阿婵的软饭,我最爱吃了。” 沈栋呵呵笑道:“那就加油吧,争取早点儿让我喝上你们的喜酒。” 选美大赛的成功举办,让碧海夜总会彻底摆脱了困境,每天都非常的火爆,单月的纯利能达到七八千万。 在赚快钱方面,沈栋的所有生意都不如碧海夜总会。 “阿栋,有没有时间,跟我去见一个人?” 刚刚吃完早餐,沈栋接到了蒋天生的来电。 这半年多来,沈栋和蒋天生几乎从未通过电话。 这次他突然联系自己,让沈栋有些惊讶。 “有时间。去哪儿?” “铜锣湾富海酒吧。” “我马上过去。” 半小时后,沈栋来到了富海酒吧。 铜锣湾扛把子陈浩南带着几个小弟在门口等着。 让沈栋感到惊讶的是他的旁边竟然站着山鸡。 与陈浩南打了个招呼,沈栋看向山鸡,微笑着说道:“山鸡,听说你在三联帮都混成堂主了?真是非常不错,没有丢我们洪兴的人。” 山鸡呵呵笑道:“栋哥,你就不要笑话我了。跟您比,我还差的太远。您的碧海夜总会,哪怕我在湾湾,都是听的如雷贯耳。” 沈栋莞尔道:“阿南,看到没有?山鸡以前喜欢怼人,现在喜欢夸人,这就是进步的标志。” 陈浩南点点头,道:“山鸡的确比过去稳重多了。” 沈栋问道:“今天蒋先生找我来是为了什么?”m.biqubao.com 陈浩南看向山鸡,山鸡解释道:“栋哥,是我们三联帮帮主雷功先生想找蒋先生合作。具体的合作项目,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与濠江赌场有关。” 沈栋立刻想起了前世古惑仔这部电影,道:“濠江赌场对于任何一个社团来说都非常的敏感,我看这次合作,蒋先生未必会答应。” 山鸡耸耸肩,道:“买卖不成仁义在。就算谈不成生意,认识一下也好。” 沈栋莞尔道:“你倒是挺乐观。” 过了一会儿,一辆加长版林肯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车门打开,蒋天生从里面站了出来。 “蒋先生,这是您新买的车吗?真是够帅气的。”沈栋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蒋天生道:“以你的财力,一百辆也能买得起。” 沈栋连忙摆手,道:“我可没有这么多钱。” 陈浩南道:“蒋先生,雷先生已经到了,正在酒吧里面等您。” 蒋天生点点头,看向山鸡,道:“山鸡,听说你在湾湾混的风生水起,真是不错。” 山鸡笑道:“蒋先生过奖了。” 众人一边开着玩笑,一边走进了酒吧。 酒吧里面除了雷功和几个心腹之外,没有一个人。 但沈栋的精神属性已经到了非人的地步,从踏进酒吧的那一刻,他就感应到周围隐藏着不少人。 跟电影中一样,这个雷功显然是没安好心。 “蒋先生,好久不见。” “雷公,风采依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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