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d,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上次的事情,希望你不要介意。” 碧海夜总会内,沈栋端起一杯酒,微笑着对大d说道。 大d非常给面子,与沈栋碰了一下,道:“那都是小事儿,我早忘了。” 两人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前的纷争算是揭过去了。 大d扫了一圈,羡慕的说道:“阿栋,你这个夜总会真是够豪华。相比我们这些人,还是你厉害。” 沈栋笑道:“运气而已。听说你们和联胜要选择新龙头了。大d,你的机会很大呀。” 大d撇撇嘴,道:“论实力,当然是我最强。可邓伯那老家伙却始终没有表态支持我,简直岂有此理。” 沈栋莞尔道:“如果我是邓伯,我也不会选你。” 大d眼睛一瞪,道:“为什么?” 沈栋吐出了两个字:“平衡。” 大d骂道:“靠,邓伯说平衡,你也说平衡,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栋喝了口酒,道:“大d,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和联胜真正的老大是谁?” “吹鸡。” 大d脱口而出,紧接着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沉吟片刻,道:“是邓伯。” 沈栋点了点头,道:“蒋先生联系和联胜找的是邓伯,换句话说,在江湖大佬的心目中,邓伯才是和联胜真正的王者。你的最大问题是实力太强,一旦成为和联胜的龙头,必然会威胁到他的权威。换了是你,你受得了下面出来一个强势的手下吗?” 看到大d皱眉不说话,沈栋继续道:“林怀乐的实力远远不如你。邓伯扶持他做龙头,就是为了让其与你达成一个平衡。如此一来,他老人家自然可以左右逢源,继续做他的太上皇。大d,别傻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除非你的势力遭到了严重的削弱,否则你永远做不成龙头。” “砰” 沈栋的话让大d产生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他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怒道:“难怪邓伯那个老家伙死活不同意我做龙头,原来都是为了他自己。” 沈栋白眼一翻,道:“废话。不是为自己,那是为谁?” 大d问道:“阿栋,你有没有办法能让我坐上龙头?” 沈栋笑道:“我听说龙头棍是你们和联胜老大的身份象征,现在应该在吹鸡那里。不管选举的最后结果是什么,你要先想办法把龙头棍搞到手。若是他们真的选了林怀乐,你可以提议搞一个像新记那样的双龙头。只要你能搞定一半的扛把子,就算邓伯再反对,也于事无补。因为他绝对不愿意看到和联胜一分为二。” 大d竖起大拇指,兴奋的说道:“有一句成语叫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真是白混了十年呀。你说的没错,拥有龙头棍,我就能进可攻退可守了。” 对于和联胜这个靠卖白粉过日子的帮派,沈栋内心里极其的厌恶。 因此在听说要与大d联手时,沈栋就决定用点儿手段,帮助他对抗邓伯和林怀乐。 若是最后能把和联胜整垮了,相信系统一定会给他海量的善功值。 沈栋道:“先不说这些了。十二点马上就到,我们该干活了。” 大d伸出手,道:“合作愉快。” 沈栋握了握他的手,道:“必须愉快。我这么大的夜总会可不想落在洪泰那帮杂碎的势力范围之内。” 大d哈哈大笑。 出了碧海夜总会,沈栋对陈辉、封于修、飞机道:“接下来看你们的表演。” 三人齐声道:“是。” 零点整,沈栋手下的一千五百人和大d手下的一千二百人与洪泰的三千五百人交战在了一起。 这一刻,尖东杀声震天,血肉横飞。 经过这段时间严格的训练,沈栋的手下一个个都变得非常有组织纪律性。 尤其是在混战时,他们三五人一组,相互协作,轻轻松松就能干掉对方。 大d也是不遑多让,他用一百个东南亚军人作为箭头,硬生生凿穿了洪泰的人群,然后切割包围,把对方杀的是人仰马翻。 “我靠,这么猛。” 满身鲜血的大d无意中看到封于修用一把剑抹了六个混混的脖子,不由吓了一大跳。 “老大,他叫封于修,是一位真正的国术高手。” 大d的头马长毛一眼认出了封于修,向他介绍道。 看着封于修旁边刚刚用三刀砍死洪泰红棍何嘉的陈辉,大d忍不住骂道:“草,沈栋身边的高手真特么的多。” 洪泰的老大眉叔看到己方被打的毫无招架之力,气的满脸通红,道:“都特么给我上。杀一个,奖励一万。杀十个,我升他做红棍。”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在金钱和地位的刺激下,洪泰的混混们疯狂的冲了上去。 不远处一个写字楼的三楼窗前,沈栋放下夜视望远镜,淡淡的说道:“难怪洪泰能够成为港岛的一流社团,他们的战力比我想象中强了不少。” 天养生永远都是一副冷傲的模样,道:“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不出十分钟,他们就会被阿辉他们给打跑。” 沈栋莞尔道:“在三百位夏国退伍特种兵的面前还能撑过十分钟,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战绩了。” 自从有钱之后,沈栋又招收了二百多位夏国退伍特种兵,把总人数提高到了三百人。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有机会上场表现,今天还是第一次。 李杰叹了口气,道:“这是何苦来哉。” 沈栋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尖东这个地方娱乐场所众多,每月的费用最少能达到一百多万。若是用来卖粉,破五百万都不是问题。你说他们能不拼命吗?” 李杰皱眉道:“卖粉的混蛋都该死。” 沈栋拍拍他的肩膀,道:“过些年,等到港岛回归,国家肯定会出手整顿这些社团。到时候,所有的白粉都将没有生存的空间。” 李杰道:“希望那天早日来到。” 天养生有些高估洪泰的这些混混了。 五分钟,他们仅仅支撑了五分钟,在看到周围的同伴被对方轻松干掉之后,其他的混混终于怕了,纷纷向后逃跑。 一时间,兵败如山倒。 任凭眉叔如何呼喊,都没有任何作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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