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穿越洪兴,你让我做善事?_第28章 蒋天生的失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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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天生眉毛一挑,道:“你的意思是不需要社团出面?”
  沈栋点点头,道:“三合会五个扛把子,现在已经搞定了两个。若是再搞定一个,那么三合会还是三合会吗?”
  蒋天生喝了口茶,笑道:“阿栋,我发现所有人都小看了你。”
  “蒋先生,您过奖了,我只是恰巧知道一些三合会的机密。”
  “你在三合会安插了人?”
  “我可没有这个本事。我是偶尔听到。”
  蒋天生沉默了片刻,道:“阿栋,对于今天的大会,你是不是对我有些意见?觉得我没有力挺你做第十三位扛把子。”
  沈栋毫不犹豫的说道:“我要说没有意见,那是骗您。”
  “因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只要您一句话,我担任扛把子基本上就没有阻力了。”
  “不过,您要说意见有多大,那倒不至于。”
  “我很清楚,您是洪兴的管理者,需要的是平衡。”
  蒋天生笑了,道:“阿栋,你比我想象中更加优秀,而且我也很高兴你能这么坦诚。跟你说实话,其实上次我最希望的是你来做扛把子。”
  沈栋道:“我明白。蒋先生,我非常理解您的做法,也很清楚靓坤为什么会在洪兴大会上如此支持我。”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与靓坤不是一路人。”
  “光是偷偷卖粉这一条,就是我无法容忍的。”
  蒋天生一拍大腿,高兴的说道:“阿栋,以后遇到什么难事,尽管来找我。”
  沈栋点点头,道:“谢谢蒋先生。”
  看到蒋天生有送客的意思,沈栋主动告辞离开了。
  沈栋一走,陈耀便走了出来。
  蒋天生给他倒了杯茶,道:“阿耀,怎么看沈栋?”
  陈耀正容道:“看似坦诚干脆,实则深不可测。”
  蒋天生点点头,道:“十二个堂主,我基本上都能摸透他们的性子。唯独这个沈栋,让我有些捉摸不透。但有一点,我能够肯定,他不是一个肯居他人之下的人。”
  陈耀道:“确实如此。他连跟您说话都在追求主动,可见他的强势。”
  蒋天生揉了一下额头,道:“又是一个不好把控的人呀。”
  ......
  从蒋天生的别墅出来,沈栋又被靓坤给请了过去喝咖啡。
  靓坤先是天南海北的闲扯了半天,然后才说道:“阿栋,蒋先生跟你说什么了?”
  沈栋耸耸肩,道:“拉拢我呗!他在大会上没有支持我,却依然没有挡住我成为扛把子,便开始想办法补救。”
  “坤哥,这次幸好有你的大力支持。”
  “说实话,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今天成为扛把子。”
  靓坤哈哈大笑,道:“所以,咱们两个今后一定要精诚团结。”
  沈栋端起咖啡,道:“都在里面了。”
  靓坤端起咖啡,和他碰了一下,道:“干。”
  ......
  车上,沈栋闭着眼睛,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发现自己是获益最大的那一位。
  其次是一心想要取代蒋天生的靓坤,不仅打破了洪兴的内部平衡,还让韩宾与蒋天生产生了裂痕。
  最后是韩宾和恐龙,两人都得到了巨大的利益。
  而最吃亏的无疑是蒋天生。
  可能是龙头的位子做的太久了,他太高估自己对洪兴的掌控力了。
  尤其是在韩宾身上,犯下了极大的错误。
  韩宾的突然发飙,对于蒋天生来说,绝对是一件失人心的事情。
  不过,靓坤想要取代蒋天生那是做梦。
  蒋天生比他强太多了。
  前者就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人,性格沉稳,老谋深算,是那种能够谈笑杀人的存在。
  后者完全就是那种小学毕业后,仗着一些小聪明在社会上混的不错的暴发户。
  做一个区的扛把子,倒也够格。
  想做洪兴的龙头,估计不出三个月,洪兴就得倒闭。
  也难怪在电影中,靓坤的结局会那么惨了。
  坐在副驾驶位的阿华一脸的喜色。
  “阿华,用不着这么高兴吧?”
  “栋哥,我现在都觉得自己在做梦。谁能想到,您突然就成了扛把子呢?”
  “阿华,我是不是扛把子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实力。”
  “我们的实力不比任何人弱。”
  话音刚落,一辆大卡车突然从左侧冲了出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不好。”
  阿华脸色一变,看了一下后面,又有一辆卡车将道路拦腰截断了。
  “栋哥,事情不对,有人要杀我们。”
  望着从卡车上跳下来的数十个手持各种刀具的混混,沈栋微微一笑,手上变出了三把枪,道:“他们应该是三合会的人。”
  沈栋早就猜到倪永孝会派人杀自己了,所以提前做了准备。
  昨天晚上干掉国华,吃下他的地盘后,沈栋获得了二十万的善功值。
  花了五万善功值,沈栋从系统中兑换出了一个随身空间。
  这个空间虽然不大,只有一立方米,但放进去十多把枪还是没问题的。
  阿华接过枪,惊讶的问道:“栋哥,你从哪里拿出来的?”
  沈栋道:“别废话了,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吧。”
  说完,沈栋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李杰和阿华连忙跟上。
  两辆卡车运来了差不多五十多个混混。
  看到三人下车,一个个挥舞着手中的砍刀,冲了上去。
  “砰”
  沈栋直接朝那个冲的最快的混混开了一枪,子弹正中他的眉心。
  “噗通”
  混混直接扑倒在地。
  “砰”
  “砰”
  又是两声枪响,李杰和阿华也打死了两个混混。
  “我靠,他们有枪。”
  三枪击杀了三人。
  其他混混们的动作就像是按了暂停键一样,全都戛然而止。
  沈栋道:“谁是领头的,出来跟我说话。”
  一众混混默不作声。
  这时,人群中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兄弟们,怕什么?一把枪里只有六颗子弹,咱们这么多人,难道还怕了...”
  这人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栋已经找到了他的位置,直接开了两枪。
  第一枪打死了挡在对方前面的混混。
  第二枪打死了那个喊话的混混头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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