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人,怕不是要打仗了吧?” “长官,我家狗儿就交给你了,拜托你多多照应。” “傻小子,躲着点子弹。” “鸡蛋鸡蛋,拿着鸡蛋在路上吃……” 渐渐的,聚集而来的人是越来越多,队伍行进的也是越来越慢。 三营这些新兵都是在塘南镇一带征召的,现在他们要远离父母、妻儿了,自然有说不完的话,听不完的叮嘱。 10分钟、20分钟、半个小时…… 短短7-8分钟的路程,三营半个钟头愣是没有走完,这下子杨锋终于不得不管管了。 “立……正!” 一声号令,整个队伍就全停下来了。 那些插入队伍的镇民,一个个畏惧的看着杨锋,很担心杨锋会发飙。 可是迎着那些视线,想到这些士兵能够活着回来多少,杨锋也不禁有些心虚,本能的移开了视线。 “各连重新列队,跑步前进。” “唰唰唰……” 尽管才一个多月,但三营的训练还是很有成效的,在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中,散乱的队伍重新紧凑起来,等弟兄们奔跑起来,镇民们的殷殷叮嘱就干脆变成了放声大哭。 在杨锋身后,部队快速通过,这些凑不上去的镇民,他们就只能可怜巴巴的盯着杨锋,结果在一眨眼的功夫,杨锋身上就挂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吃的、有鞋子、有蓑衣,至于叮嘱和拜托之类的话就干脆没数了。 杨锋嘴巴张合几次,本想说点慷慨激昂的漂亮话,但最后只是朝大家一抱拳,接着就飞快的跟上了部队…… 每天行军四十公里,特别是在糟糕的路况上,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两天之内,杨锋就率领手下的800弟兄,顺利渡过了长江,不过这也代表三营正式进入了激战区域。 一旦扎营,苏倩倩的电讯组就非常的忙碌,第五战区司令部顾不上这么小一支部队,可三营还是陆陆续续的获得了不少信息。 目前从金陵北上的日军,他们正和31军59军等部在蚌埠一带激战。 鲁南北部从华北杀来的日军正和81、22、28、29师部队在反复争夺,看起来形势并不乐观。 既然没人理会、没人发布命令,那杨锋就按照原本的计划,先绕向淮南,再直奔彭城。 然而10天之后,风尘仆仆的三营眼看就要抵达彭城了,事情却忽然出了纰漏…… 这一天,杨锋的部队穿过一片友军的防区,本来已经检查过文件和命令了,但是看着三营的辎重物资,一位不知名的团长却动起了歪心思。 “嗖啪……” “站住,我叫你们站住,你们的长官呢?” 骑着高头大马,这位40多岁的大胡子团长,一边挥舞马鞭,一边对着三营的弟兄们喝问。 “我们营长在前面那。” 无缘无故挨了一马鞭,可敢怒不敢言的士兵只能往前面指了指。 “他女良的,当官的跑那么前面干嘛,这不是找死吗?” 骂骂咧咧的大胡子说完,一抖缰绳就追了上去,结果当他看到杨锋的领章,居然跟自己一样是中校时,马上就愣了几秒。 最终还是贪婪之心占据了上风,大胡子一脸高傲的冲杨锋抱了抱拳头。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十八军98师杨锋。” “我是127师722团的李千秋。” “李团长有何贵干?” “我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打大老远过来的,所以想请你们进我的防区,休息一晚,吃些热乎饭菜再走。” 大胡子大言不惭的说道。 这一刻都不用小香肉提醒,杨锋就看出来他是言不由衷。 现在战事吃紧,各个部队不是拼命作战就是修筑防御,谁有心思招待客人呀! 再说三营这800多人,即便是一顿晚饭,那也要消耗掉不少的粮食,非亲非故的谁又会这么好心? 都说无欲则刚,杨锋可不打算占这小便宜。 “多谢李团长,不过兄弟军令在身,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过夜可是要掉脑袋的。” “不用这么紧张吧?” “不紧张不行,李团长再会了。” 匆匆抱拳,杨锋就继续往前走,而大胡子也没有再出声,只是跟自己的副官嘀咕了一阵儿…… 片刻之后,传令兵是飞驰而来,不等勒住马儿就先冲着杨锋大叫起来。 “营座,六连的弟兄和722团的人打起来了。” “因为什么呀?” “对方说是咱们的弟兄偷了他们的枪械,一定要检查车辆,六连长正和他们对峙那。” “死人了没有?” “没有,不过见血了。” “知道了……” 杨锋阴沉的说完,直接让传令兵下马,换自己骑上就迅速往回冲去。 三营队伍的后半截,大群士兵乱糟糟的聚在一起,围成圈子保护马车,黑洞洞的枪口是毫不客气的指向了“友军”。 “女马的,想要老子的物资,做梦去吧!” “胡说八道,明明是你们偷了我们的步枪。” “就你们那几根烧火棍谁能看的上呀?” “恶人先告状是不是?有种让我们搜搜,722团的枪械都是有记好的。” “滚,再来老子就开枪了……” 听着激烈的对骂,双方的火药味是越来越浓,刚才好客的大胡子李千秋也不知道躲到那去了。 杨锋拍马赶到,瞄着双方的中线就直撞过去。 激烈的马蹄声中,一阵旋风般的略过,瞬间吓得两帮人同时后撤,分开了大约7-8米的距离,可是大家手里的枪还死死瞄着对方那。 “三营的弟兄们,准备战斗。” “准备战斗” “准备战斗……” 杨锋一勒缰绳,回身就下达了命令。 这下子三营可就不客气了,弟兄们迅速寻找掩护,连重机枪都摆了出来,先一步跑来看热闹的老眯,手指就搭在掷弹筒的激发按键上,瞬间就可以轰过去。 见杨锋他们来真的,722团那边退缩了。 士兵们乱糟糟的往后退,眼看就要一哄而散时,大胡子李千秋无奈的出现了,黑着脸来到了杨锋面前。 “杨中校这是什么意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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