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我才不需要妒忌你这样的人呢!对我而言,你这种人才是一无是处。就是突然有了点好的家世罢了,跟我相比,你始终是没用的!” 凌雅柔最后还是要嘴硬。 凌栖棠也不拆穿她,就挑眉笑笑,“但愿你一直可以这样坚持下去。” “我可以的!”凌雅柔说着,转身就要走。 但是她气冲冲的,没有看路,不小心就撞到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没有站稳,直接被她撞的昏倒了。 “真是的,哪里都有碰瓷的人!”说完,凌雅柔就愤怒的上车,根本不管那个已经昏倒的女人。 而凌栖棠则认出了眼前的女人。 这是她在凌家认识的堂嫂黎雅墨。 “嫂子……你醒醒啊。”凌栖棠认出人之后,赶紧上去扶着她。 可是喊了很久很久,对方都没有反应。 凌栖棠知道这是要出事了,赶紧扶着人去医院。 病房里。 黎雅墨醒过来的时候,凌栖棠正在外面帮她教住院费。 她摸到了手机,赶紧跟凌文州打了个电话。 “文州,是我……我身体很不舒服,你……可不可以来帮我?”黎雅墨努力的说清楚自己的需要。 可是凌文州却冷笑了两声,“怎么……你还在用老手段来哄我?你以为我真的会跟之前一样相信你?” “不是的……我是真的很不舒服……我的时间……”黎雅墨说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没有多少时间了,凌文州难道真的不想多关心她一下,不想多问问她吗? 可惜,凌文州根本不愿意听她说什么,直接冷漠的挂断了电话。 当凌栖棠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黎雅墨坐在病床上哭。 她是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递了纸巾,“你的身体情况不是很好。” “嗯……我知道的,我的身体状态确实已经不如从前了。”黎雅墨努力不让凌栖棠看到她的悲伤。 但眼泪总是忍不住的。 “嫂子,你是不是受委屈了?”凌栖棠问。 凌家的人有多么的冷漠绝情,她当然是知道的。 尤其,黎雅墨的情况,其实并不好。 或许是现在真的找不到多少人说心情了。 也或许是凌栖棠的那句嫂子真的刺激到她了。 黎雅墨忽然握住了凌栖棠的手,有些激动的摇头,“我不是你嫂子……不用再叫我嫂子了。” “你……”凌栖棠突然不理解了。 黎雅墨红着眼睛问,“是不是在你们所有人看来,我都是非常爱你们堂哥的?不是的,我跟你们堂哥已经离婚了。” 凌栖棠更加的震惊,她没想到黎雅墨真的离婚了。 在凌家人看来,黎雅墨是个非常善良,非常爱他们堂哥的人。 哪怕堂哥已经做了五年的植物人,黎雅墨也不离不弃。 所有人都佩服黎雅墨的好。 甚至她都在感慨像是黎雅墨这样的人,有多么的专一。 但现在看来,似乎一切都是假象,他们这些局外人并不知道黎雅墨的委屈。 黎雅墨喝了一杯水,然后才放下水杯,平静的看着凌栖棠。 “我之前跟你见面都是在家族聚会,我知道你过的不好。”黎雅墨叹气,“但我也不好,所以我不能给你任何帮助。” 一个深处黑暗的人,怎么好给另一个人帮助呢? 凌栖棠想了想,然后就说:“我已经非常感谢你对我的温柔了。” 在所有人都无视她的时候,是黎雅墨会给她一点点温柔。 黎雅墨的好,其他人感受不到,她还是可以感受到的。 所以仔细想了想,凌栖棠愿意给黎雅墨帮助。 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我生病了。”黎雅墨开口。 凌栖棠看着她,她知道,这个生病不是很轻松的。 可能很严重,可能很久很久之后,才会好。 凌栖棠没有打断黎雅墨,现在她知道黎雅墨有自己要说的,她作为一个倾听者,应该听她说。 “刚才给凌文州打了电话,可是凌文州却冷漠的说我不要再企图装病不去伺候他哥。” 凌栖棠一愣,凌文州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吗? 在她的了解中,凌文州跟黎雅墨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甚至有一段时间,他们这些人都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但是大家没想到是黎雅墨选择的是他们的另一个堂哥。 看着黎雅墨的表情,凌栖棠知道这个故事……是另一种版本了。 “我跟凌文州是叔嫂关系。曾经我们是恋人未满的好朋友,现在我是他的嫂子。我有个秘密,我从十五岁开始暗恋凌文州,暗恋了整整十一年。可是凌文州去逼着我嫁给他植物人的哥哥,在名不副实的婚姻里守了五年。” 凌栖棠睁大了眼睛,这是她完全没有想到的。 凌文州竟然逼着黎雅墨嫁人。 而且,黎雅墨是喜欢凌文州的。 暗恋一个人,向来是很痛苦的。 凌栖棠知道那种不能直接宣之于口的痛苦。 所以此时,她看到黎雅墨,是真的有些心疼。 当然她更加心疼的是,黎雅墨竟然在生病了的情况下,还要被逼着跟那样的人在一起。 所以,这是多么痛苦的。 “你是真的很不容易。”凌栖棠同情的说。 黎雅墨笑了笑,点头道:“是啊,我也确实觉得我自己很不容易。可……我现在没有其他办法。” 她根本没有路可以走了。 她的人生快要终结了。 黎雅墨还不知道凌栖棠的真正身份,现在的她已经没有精神去在意那些事。 所以,在她看来,凌栖棠还是凌家的人。 她一个人熬着太辛苦了,她想应该让一个凌家的人知道她真正的事。 “我知道恨我,是因为他哥当初被我拒绝后出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可是凌文州并不知道,其实,我拒绝他哥,是因为我一直都喜欢他。现在医生说我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我想让凌文州知道我的病情,但凌文州拒绝了。 他因为他哥,一直都恨我。甚至挂断我电话之前,我都能听到他隐隐的说了一句,如果要死,就立刻死。我是要死了,很快就要死了。我在医院看着诊断证书,只剩下那样短的时间,医生说我化疗受罪,不如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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