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墨蓝想了想,耸耸肩,就说:“恋爱脑当然要在天方十三城开奶茶店啊,每天喝甜甜的恋爱就好了啊。这样大家都会被你感动的。” 傅沉舟笑了笑,“年轻人,我明白,在你看来我这样就是恋爱脑,但是……你想想,那么善良好看的女人在我面前,我怎么可能不动心呢。况且我之前跟她是分手了,我被甩……又不是我甩的她……说明我当然还是更爱她一些啊……” 听到这话,金墨蓝仔细想着,确实,被甩的人一般更难以放下一段感情。m.biqubao.com 傅沉舟的反应是正常的。 金墨蓝眯了眯双眸,很快,就说:“那需要我们大家给你当助攻吗?” “暂时不必,我跟她的问题,必须她想到怎么跟我在一起……简言之,就是我要征服她,我要让她主动来找我。而不是像这样……暗暗的关心我。”傅沉舟摸着下巴。 他觉得自己的想法虽然狗,但一定是有用的。 对待东方闵,就是应该用这样的方式,而不是傻乎乎的……一直等着她。 与此同时,红袖的书房。 看到东方闵在喝咖啡的时候,竟然会走神,红袖忍不住调侃起来,“还是不放心他?” “怎么会,那么大的一个人了,我有什么放不下的……况且,你也知道的……我需要有我自己的人生……这些……”东方闵摇了摇头。 她唯一能够让自己不去沉浸在过去的感情中的方式,就是告诉自己,你是天方十三城戒律堂的首席执行者,你肩上是责任。 看出东方闵的想法后,红袖就说:“你只是戒律堂的执行者,你不是寺庙里的尼姑,遇到你喜欢的人,你也是有权利跟她在一起的……所以,何必让自己这么被动,连喜欢一个人都不敢说出口呢?你选择你喜欢的人,我们大家都会支持你的。” 东方闵笑笑,“如果他让我离开天方十三城呢?我回来的时候,就对着我的上司发过誓,我绝对不会离开天方十三城的,这是我的职责,我不能随便离开。” 所以,她最在意的还是傅沉舟会带着她离开天方十三城。 红袖意识到这点之后,就问:“你为什么不去告诉傅沉舟?或许他是能够理解你,愿意留在天方十三城呢?” 东方闵耸了耸肩,笑着摆手道:“你不了解他,对他而言,事业更重要一些,他是一定希望我跟他回到盛国的。而且天方十三城的环境也不适合他,我相信他不愿意留在这儿。” “现在需要的不是你相信……而是沟通。你跟傅沉舟其实真的应该好好的沟通一下。不然你总是误解他的想法,而他也误解了你对他的感情。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其实真的不能发展成相看两厌,见面就掐的程度。”红袖语重心长的劝说着。 她认为,这两人都已经是成年人了,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这都能不应该再错过了……这样太可怜了。 东方闵撇了撇嘴,她不是不认可红袖的好心。 只是她觉得傅沉舟能够找个人假扮情人气她,说明这个男人还很幼稚。 一个幼稚的男人,怎么会真正明白什么是肩上的责任呢? 他不懂责任,就不会明白她要考虑什么…… 这是很麻烦的事…… 所以,东方闵想了想,就说:“我跟他的缘分早在之前就已经没了……这是我们要走的路,必须走下去……我不怪他现在的幼稚,但让我跟他一起离开天方十三城,这也不可能的。” 红袖看着东方闵坚定的模样,不免有些惆怅叹惋。 明明应该在一起珍爱彼此的两个人,现在却发展成了这样…… 想想,确实是有些可怜的。 东方闵揉了揉太阳穴,然后就又说:“红袖,你们是为我好,我明白的。但我也清楚自己是谁,在天方十三城的责任,我不能不敢我的家人,不在乎这里的一切。” “那……你是希望我暗示他,你现在很忙,让他不要再纠缠你,是不是?”红袖有些明白东方闵的意思了。 东方闵点头,“你经常在天方十三城跟盛国之间行走,你应该知道用怎样的方式,让外面的人能够听懂我们这儿的艰难。” 红袖当然知道怎么说,只是觉得,这样下去,东方闵是真的错过了一个好男人。 傅沉舟的付出,其实东方闵应该看看的。 这个男人并不幼稚,甚至现在时间在他身上已经沉淀出了很多东西。 这是一般人没有办法隐藏的。 东方闵没有再跟红袖说傅沉舟的事,甚至将工作上的事交代完之后,她起身就走了,都没有去跟傅沉舟打招呼。 看着东方闵离开,金墨蓝就搂着傅沉舟的肩膀,忍不住说: “她不是爱你吗?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啊。好像……也没有那么爱你的样子。” 傅沉舟眯着眼睛,就说:“天方十三城公务繁忙,她不可能次次都过来跟我打招呼。这也是我一直不平衡的地方,明明我就在她眼前,她总是先考虑工作再考虑我……这让我很受伤的。” 金墨蓝觉得,傅沉舟嘴上说受伤,但是关心东方闵的时候,依旧是毫不客气。 就看看他那眼神,几乎温柔的能够溺死人了。 果然,中年男人的感情,确实是不一样的? 这样想了想,金墨蓝觉得傅沉舟也挺可爱的。 像是傅沉舟这样的人,如果能够遇到一个机会,刚好守在东方闵身边,大概他们就能够真正接受彼此了吧? 这样想了想,金墨蓝觉得,上天是应该给这个男人创造条件的。 大概是心想事成了吧。 东方闵离开红家没有多久,忽然看到了一堆行走的木偶。 她的身份,看到这样的东西,当然是会先冲过去查看。 她也确实是去查看了。 但是看到那些木偶的一瞬,她就愣住了。 这些木偶是可以杀人的…… 他们手上提着的是一种真正能杀人见血的刀。 东方闵皱着眉头,完全没想到,如今的天方十三城竟然还有这样的杀人工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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