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唐晚晚是有些好奇的看着女儿,小丫头是怎么想到这个所谓的分成说法呢? 小萝莉眨了眨眼睛,然后笑着说:“我看过商业咨询哦,上面新出了很多合作模式。我觉得爹地跟妈咪也可以的。” “宝贝,你对商业这么敏感,到底是像谁啊?”孟玲珑坐在一旁忍不住感慨。 他们家莫绍谦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聪明。 现在的小宝贝们果然都不一样了。 小萝莉甜甜一笑,随即看着孟玲珑,乖巧的说:“当然是像奶奶啊!我所有优秀的习惯都是遗传了奶奶哦。” 这话多戳人啊,反正孟玲珑承认,自己确实是被讨好了。 她伸手揉了揉小孙女的脑袋,笑眯眯的说:“我看你最甜跟高情商一定是遗传你们妈咪了。你们这个臭爹地啊,什么都不会。” 小萝莉嘿嘿一笑,随后点点头,看看唐晚晚再看看莫绍谦。 两个男人对了一眼,然后就感觉好像眼神都在拉丝一样。 他们很自然的低头吃饭,没有在餐桌上继续讨论租用场地的问题。 晚饭之后,唐晚晚回房间处理剧本的问题,莫绍谦则看文件。 唐晚晚先回房间,准备睡觉的时候,房门开了。 莫绍谦穿着一套烟灰色的睡衣,直接站在她面前。 唐晚晚愣了愣,连忙说:“莫绍谦,你这是要做什么?” “老婆,一个人睡觉有些冷,我们在一起会暖和一些。”说完,莫绍谦就直接掀开了被子,躺在了唐晚晚身旁。 这下唐晚晚整个人都愣住了,全身僵硬的躺在那儿,紧张的说:“莫绍谦,家里有空调啊,你冷的话用空调就好了。” 莫绍谦却将她紧紧的抱着,声音暗哑的说:“不一样,空调吹久了对人人体不好。但是你的温度刚刚好。而且我也能够帮你……” 唐晚晚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她真的不需要这个家伙帮忙! 莫绍谦,你够了啊,不能再这么撩拨人了。 真的会让人疯了的。 莫绍谦就像是看不懂唐晚晚尴尬一样,将她抱紧了不说,下巴还抵着女孩的肩窝,轻声在他耳边说: “晚晚,以后我们每天都抱在一起睡觉。同床共枕的话,你可以教我怎么做个高情商的人。” “我……我不行的……”她是真的不能这么教这个家伙。 莫绍谦眼眸转动,开心的说:“当然……我觉得你是可以的。毕竟你能够为我生出这么好的两个宝贝,你再教他们,那也是很好的。” 唐晚晚发现,这个家伙就是想要撩拨死她。 她深吸一口气,还想要再拒绝的时候,只听到男人说:“晚晚,我真的累了,我先睡觉,好吗?” “唔……”唐晚晚这下反而不好意思将男人推开了。 人家是累了,她正常来说,应该考虑一下人家的感情,不是吗? 就在唐晚晚纠结的时候,耳畔已经是男人清浅的呼吸声。 莫绍谦是真的已经睡着了。 她看清楚了。 温柔的灯光下,莫绍谦的五官看起来非常的完美。 至少唐晚晚觉得,这已经完全长在了她的审美上,很让她喜欢。 唐晚晚笑了笑,然后伸手轻轻的碰了下莫绍谦的鼻子。 “以后云吞宝贝长大了,应该跟你一样的,对吗?”唐晚晚似笑非笑的说着。biqubao.com 儿子那么像莫绍谦,长大必然跟他很像的。 不过性格一定要比莫绍谦好,否则会找不到女朋友。 这样想想,唐晚晚反而也没有多矫情了,就由着他抱住自己,缓缓的睡着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唐晚晚已经睡着了,可是莫绍谦却睁开了眼睛。 男人眼神温柔的看着怀里的小女人,轻轻的啄着她的唇,声音暗哑的说: “晚晚,你放心,我会努力做个好丈夫,之前对不起你的,我用后半生补偿。” 晚安,我的妻子!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唐晚晚发现莫绍谦竟然还抱着自己。 她轻轻的推搡了一下他,“那个……莫绍谦,你快点起床啊,今天不用去工作?” 莫绍谦缓缓的睁开眼睛,颇有一点儿昏君的感觉,“无妨,不去也没关系。” “喂,你可是总裁,真不去了,公司不会乱了吗?”唐微微失笑。 这家伙现在怎么回事啊。 莫绍谦却声音暗哑的笑笑,“我现在娶到一房小娇妻,当然是要保证日上三竿再走啊。” “你这样小新公司的员工投诉你!”唐晚晚哭笑不得。 “他们没有老婆,他们是不会懂我的快乐的。”莫绍谦一本正经的说着。 唐晚晚看着他的态度,一时间是哭笑不得,就摇头道:“莫绍谦,你这样……迟早是会被投诉的。我们儿子长大了不能跟着你学习。” “嗯,云吞只要像我一样爱你就好。工作要比我还要积极。”莫绍谦直接道。 闻言,唐晚晚撇了撇嘴,调侃着,“怎么,听你这语气,以后还想要让我们家宝贝跟你一样,当个工作狂?” “不会……云吞的路应该跟我不一样。我不会要求云吞一定要走我这样的低情商路线。”莫绍谦认真道。 唐晚晚确实是有些意外,没想到莫绍谦竟然还承认自己是低情商路线了。 不过……早晨他的胃口会不会太好了? 唐晚晚蹙了蹙眉头,推开男人,“莫绍谦,我饿了,我先去吃饭。” 等着唐晚晚红着脸下床,莫绍谦才坐起来,手指轻轻的插入头发里,失笑道:“晚晚,以后我会让你真正接受我这个丈夫的。” 餐桌上,看到唐晚晚的精神还不错,孟玲珑是满意的对着儿子点点头。 然后就问:“晚晚,你今天去跟绍谦走合同吗?” 这明显还是想让唐晚晚陪莫绍谦工作的意思。 唐晚晚今天可不敢继续去公司了。 不然员工们每天被莫绍谦撒狗粮,一定会崩溃的。 她微笑着摇头,回答说:“妈,我今天有个应酬,不能去了。” “应酬啊,不能带着我们家绍谦?”孟玲珑看一眼儿子。 关键时刻,要粘着你老婆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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