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外界的人会说沈老爷子养了几个小老婆,会叫他的那些小老婆太太,甚至也会支持他有几个私生女。 但是在豪门圈子里,尤其是跟沈畅言一起玩的这些千金小姐眼中,私生女就是私生女。 只要不是在全国认定的婚姻关系下生的女儿,那就是私生女。 而私生女,永远都是不合法的产物。 他们谁也不会高看私生女一眼,更不会在结婚的时候去跟一个私生女选择那么多。 这就是沈倩倩不高兴的地方,本来他们选择婚姻就比不过这些正牌千金小姐,现在沈小雨又提前让叶星灏的真是身份暴露出来…… 那他们就更加没有竞争力了。 “我以为我们可以占个先机,让小少爷先喜欢我们……可是现在呢……沈小雨简直是愚蠢死了。”沈倩倩忍不住骂了起来。 而沈萌萌则比她有耐心,低声道:“倩倩姐,我们还是忍忍,万一萧少爷看不上那些大牌千金小姐呢?” 对,正牌的千金小姐都有些骄傲。跟他们是不一样的,他们从小就被家里人培养着,敢跟这些人说好听的话,放低姿态。 他们想,叶星灏这样的应该是有大男子主义,不会喜欢每件事都要争一个头的女人。 所以……不慌。 沈小雨此刻的脸色都已经难看起来了,但她又不能当着叶星灏的面跟这些千金小姐吵架。 她只能用委屈的眼神看着叶星灏,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萧少爷,你们在热带雨林,我真的好担心你们啊。” 那几个千金小姐们现在已经反映过来,他们看看叶星灏,再看看沈畅言,瞬间明白,人家叶星灏跟着沈畅言,就是因为有爱情…… 所以沈小雨这么白莲花的上来,根本没用的。 至于说……他们的话。 这些千金小姐们有自己的感情观,即便他们觉得叶星灏不错,也不会动手抢属于沈畅言的。 因为沈畅言是他们的朋友。 在他们看来,朋友比男人重要,他们完全没必要为了一个男人,就毁了跟朋友的友情。 所以此刻,几个女孩子就当没听到沈小雨说什么一样,开始调侃沈畅言。 “我说阿言,你太不够意思了啊,竟然不告诉我们,你身边有这样一个优秀的人。” “哈哈,我也觉得沈畅言不够意思,我要罚她,要她给我多一点钱财!” “对啊对啊,必须要罚,不能让沈畅言这么轻松,谈恋爱都不跟我们说,那是要请客吃火锅的!” “说真的,我觉得我们阿言跟萧少爷挺般配的,你们有没有这样认为啊?” …… 看到女孩子们竟然包围着沈畅言,并不是去抢叶星灏,沈小雨当场愣在了那儿。 那个……什么情况啊。 竟然……竟然不是去抢沈畅言的男人? 在沈畅言的理解之中,这是很愚蠢的行为。 明明他们都是女孩子,想要嫁入好人家,为什么会对沈畅言这么好,不动沈畅言身边的男人呢? 沈小雨想不明白,甚至也开口问:“你们……难道不想抢走萧少爷?这么大方是装出来的吧?” 几个千金小姐听到沈小雨的话,不约而同的送给她一个大白眼。 同时,就看到一个千金小姐冷冷的说:“沈小雨,你们母亲走通的路,不代表其他女人也想走。” “是啊,这个世界上除了男人之外,姐妹也很重要……我们没必要为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去让我们的姐妹伤心。” “等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我可以跟着我的闺蜜一起去看世界。但不一定是跟着我的男人,你懂这是什么意思吗?” 这些女孩子们并不是看不起沈小雨这样的私生女。 他们只是很鄙夷。 对他们一次次抢夺沈畅言宝贝的行为,对他们明明当了小偷强盗,还想要装善良,在那儿当小兔子的行为产生了鄙夷。 他们厌恶这样的女孩子。 更厌恶夺走沈畅言跟其他人幸福的私生女。 所以此刻,沈小雨想搞事情离间他们跟沈畅言的感情,那真想多了。 他们才不会在意沈小雨说的话。 “还有……沈小雨,你眼睛是不是瞎了啊,你难道看不出来,人家萧少爷喜欢的不是我们这种类型的吗?”有个脾气火爆的李小姐直接冷声质问。 他们虽然没有时时刻刻的跟着沈畅言和叶星灏,但也能从小细节看出来,人家叶星灏就是为沈畅言来的。 叶星灏那双眼睛里装着星辰大海,但沈畅言才是那最美的星星。 他都不可能看其他人的,那他们还凑上去干什么? 自取其辱吗? 沈小雨所有的行为,就像是他们那些甘心当小老婆的妈妈一样,上不了台面。 沈小雨突然被怼,眼泪直接流了下来,她也不看那个李小姐,反而是对着沈畅言说: “呜呜呜,大姐……你的朋友好凶啊,她怎么能这样说我呢……其实我没有其他想法。我就是担心你们,想过来看看!” “狐狸尾巴都藏不住了,就不用继续装善良可怜……我们沈畅言不是傻子,不可能一次次被你们欺负。”李小姐继续火力输出。 她实在是看不下去。 这些人,真当沈畅言是好欺负的,一次次的装傻白甜啊。 “你就是惦记人家的男人。你敢不敢大方的承认。你承认了,我还不会骂的那么难听。”李小姐冷哼。 沈小雨直接哭着看叶星灏,开口就是:“萧少爷,她……她这样说好过分啊……呜呜呜,我……我真的要气死了。” 叶星灏却直接无视了这个女人的眼泪,沉声道:“时间不早,该回酒店休息。” 言外之意,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听沈小雨哭。 沈小雨被无视了,心里别提多难过了,但还是直勾勾的盯着叶星灏,“可是……萧少爷,你……你安慰我一句,好不好?” 眼看着沈小雨是要把他们的脸都丢尽了,沈萌萌终于过来,她扶着沈小雨,立刻跟沈畅言说: “大姐,你们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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