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霆霄想,叶苒苒应该是要看他对红袖的态度的。 所以现在他说清楚对红袖的感情,应该会得到支持。 然而,接下来,叶苒苒却直接说:“红袖不需要你的感情。你这种多情大爱,也不适合红袖。我建议你找更适合你的女性。” “多情大爱?”祝霆霄一怔。 确实被叶苒苒的形容震惊到了。 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这样嘲讽他,他们骂他也骂的很直接。 呵呵,不亏是叶苒苒,骂人都让人没办法反驳。 但他绝对不会因为叶苒苒这样骂他,就放弃追求红袖的。 “萧太太不是红袖小姐,萧太太怎么能替红袖小姐做决定呢?而且我觉得……感情这种事,只有尝试过,才知道自己是不是适合。” 祝霆霄说完,勾了勾唇,拿起了茶宠在手中把玩,笑容有些让人难以捉摸的又说: “红袖小姐并没有跟你们讲过我的事,你们大概并不知道我在她心中是怎样的形象。” “如果红袖喜欢你,一开始就会给你机会。但她从来没有给过你机会,甚至宁可装已婚也要拒绝你,祝先生,你是聪明人,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叶苒苒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接着又继续说:“我希望你不要做让人鄙视你的事。更不要不知死活的去纠缠她。” “萧太太这样威胁我的样子,看着真的好狠啊。是,我去纠缠红袖小姐的模样不好看。但我想这是因为爱情,真正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不是吗?” 祝霆霄的意思,甚至仔细听听,还有些委屈的感觉。 叶苒苒面无表情的看着男人,“祝霆霄,你做过的那些事我们都知道,我不建议你继续在我面前装深情款款的绅士。” “你对红袖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真爱,其实不用我说,你自己也非常清楚。我不想听你的谎言,红袖更不会听。” “我在这里只有一个建议,远离红袖,不要妄图影响她跟其他人的感情。否则,我会让你看到什么是真正的狠。” “我相信你知道萧家对付人的时候,可以做到怎样的极致。祝家有今天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祝霆霄捏着拳头,看着叶苒苒起身,看着她一步一步的在自己面前离开,面上的笑容开始消失。 他在愤怒,在全身颤抖。 他可以接受被女人一次次的拒绝,但是无法接受被威胁。 尤其,对方不让他追求红袖。 这种他喜欢一个人,却因为某种原因,无法跟这个人在一起的感觉,真的是糟糕透了。 “先生……既然他们都不支持你们在一起……不如……你就别追求红袖小姐了。”助理走过来,看到祝霆霄愤怒的模样,忍不住劝说。 然而祝霆霄抬起头,目光冷冷的说:“他们越是不支持,我越是要拥有。我祝霆霄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威胁的。” 助理:“可那是萧家啊,萧司琛的妻子,欧家跟几大家族都宠着的叶苒苒!” 这样的女人振臂一呼,会有多少人帮忙…… 但凡在豪门圈子里的人都知道。 所以助理觉得,祝霆霄没有必要因为一个不适合他的女人,就去跟萧家成为敌人。 然而,祝霆霄却笑道:“我正常追求一个女孩子,不做小动作,萧家是没有理由对付我的。” 助理蹙眉,有些头疼的看着祝霆霄。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是要抓住红袖不放的。 助理其实很不理解,真的说漂亮,红袖不算是多么的惊天动地。 娱乐圈的女孩子比她好看的可以抓出来几个。 与其为了一个女人得罪萧家,不如将精力放在追求那些女孩上面。 那些女孩一定会因为他的钱,主动讨好。 这不是比追求一个不会喜欢自己的要幸福吗? 可是祝霆霄偏偏要去挑战。 这就让他有些无语了。 助理想了想,还是说:“不然我找个同款的给你?” “你找到的同款终究不是她……而且你不懂……像是她这样的女孩有多可爱。”祝霆霄只要想到红袖笑起来的可爱模样,表情就变得像个痴汉。 大概是常年接触的女孩子太多,从来没有红袖这种类型的。 所以突然遇到一个红袖,他就忍不住要心动。 而且,越是被人阻拦,他越是想要得到红袖。 他整个人也是天上反骨的。 “帮我准备玫瑰花,只要是女孩子喜欢的,给我做成几个玫瑰花小熊。”红袖如果不对浪漫过敏,是一定会喜欢他送的这些东西。 他对自己有信心,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得到红袖。 然而,事实上,红袖这个人还真的对浪漫过敏。 她买零食回别墅区的路上,遇到了祝霆霄的车子。 男人停车后,立刻打开了后备箱,“红袖小姐,有些礼物想送给你,请你先看一眼。” 红袖看看怀里的零食,然后再看看男人,防备的说:“无功不受禄,我不接受其他人的礼物。尤其,我们不熟。” 祝霆霄猜到红袖不会接受自己的好意,但还是厚着脸皮笑道:“红袖小姐,你先看看嘛……不管要不要,看一眼,总是不会影响什么的,对不对?” 红袖受不了他的纠缠,皱着眉头说:“那我看一眼,就可以走了?” “对,只要你看一眼。”祝霆霄想,看一眼她就会非常喜欢,他有信心。 红袖想,既然对方坚持让她看,那她就去看一眼。 反正不管好与不好,她都说不喜欢,对方也就拿她没办法了。 “来,红袖小姐,这些……是我亲自找人安排的,最好的玫瑰,希望你能够喜欢。”祝霆霄说着,将后备箱那个淡蓝色的纱布掀开。 紧接着,出现在红袖视线中的就是三个小熊。 这三个小熊全部是玫瑰花做的。 中间是红玫瑰,两边分别是香槟玫瑰跟蓝色妖姬。 “我也不知道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就让人先做了这三种。如果你还有其他喜欢的颜色,可以告诉我……我保证,会做出最适合你的玫瑰花小熊。”祝霆霄深情款款的看着红袖。 他想,这三个颜色,只要红袖不傻,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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