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红袖的反应,祝霆霄知道她已经想起自己了。 他勾唇笑笑,随后才说:“一般美好的女孩子,记忆力不好是很正常的。是我不够优秀,所以才被你忘记。” 红袖皮笑肉不笑的看着男人,必须承认,这个男人的一张嘴还是非常会说的。 如果她没有上官北麟,大概也会对这种类型的感兴趣。 祝霆霄深吸一口气后,又继续说:“红小姐放心,我对您的感情非常单纯,不会勉强小姐您一定要接受我。” 红袖嘴角抽了抽,想到她跟对方说过自己是有孩子的,就继续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其实你完全没必要把精力都放在我这样一个已经有主的人身上。” “感情这种事本来就不容易说清楚,况且红小姐这么优秀,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喜欢你呢?” 祝霆霄说着,将红袖放在了车子的后排,绅士的帮她系上安全带,然后继续说: “红小姐放心,我不会做任何让你感觉到不舒服的事。今天我们突然遇到,是缘分……也是我的荣幸。” “我一定会尽职尽责的先送你去医院,至于其他的事,就交给上天,你看怎么样?” 对方没有给压力,又一直在尝试着让红袖感觉到舒服,红袖必须承认,确实是没办法拒绝这种人。 毕竟一个人品不错的男人,正常女孩都做不到拒绝。 祝霆霄见红袖没有再拒绝,就启动了车子。 等车子快到医院的时候,他忽然又说:“红小姐,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 红袖愣了愣,“什么机会?” “继续喜欢你的机会。”祝霆霄脱口而出。 红袖看着他的后脑勺,仔细想了想,最终没忍住,就说:“祝先生,你只是喜欢我的外表,你并不知道我本人是怎样的。” “万一相处之后,你发现我都不值得你喜欢呢?你不会觉得亏吗?不会觉得人生不值得吗?” 祝霆霄低低的笑了一声,“红小姐,你大概并不知道你看起来有多美好。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值得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我喜欢你,也是因为你足够优秀,值得我喜欢。”祝霆霄不紧不慢的说着。 没有一个女孩不喜欢被人这样不停的夸奖。 红袖也不例外。 尤其对方长得是真的挺帅的,还一直表现出喜欢她的感觉。 红袖根本做不到说服自己去忽略这人的感情。 “所以,就算你是单身母亲,甚至已经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喜欢你。只不过……如果你结婚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不去让你尴尬。” 说着,祝霆霄将车子停到了医院的停车场,回头看着红袖,“但是喜欢你这种事,一旦开始了,就没那么容易停下来。你别控制我的感情,好不好?” 对方连表白都用这种温柔的方式,甚至一直在寻求红袖的意见。 红袖说一点触动都没有,那根本不可能。 尤其,红袖现在还觉得……对方在情商上比上官北麟那种人高了不只是一个档次。 “我帮红小姐去挂个号。”祝霆霄看红袖没有直接拒绝自己的意思,心中得意。 他想红袖这样,应该也是心中有触动的意思。 凭借他跟女性相处那么多年的经验,像红袖这样的女孩,其实非常好攻略。 只要他情商够,说的话足够好听,他相信,红袖也必须是他的。 红袖并没有猜测祝霆霄的感情,只是说:“那个,祝先生,不用挂号了,我打个电话就好。” 只要跟叶苒苒说,就没有任何挂号问题。 看到红袖拿出手机,祝霆霄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明显是有其他想法的意思。 但是对方没有表现出来,这就让红袖不好看出来。 叶苒苒原本在等红袖回来,忽然看到她打电话,立刻滑动接听,“喂,红袖,你在哪儿?” “苒苒,我买章鱼小丸子的时候,腿突然没有知觉了,现在一位祝先生送我来蓝枫瑾的医院,麻烦你帮我联系下蓝枫瑾。” 听到红袖说腿不舒服,叶苒苒立刻担心起来,看了一眼怀里的小宝贝,立刻起身道: “你在医院等着我,我现在就过去。” “啊?”红袖愣了愣,但是想到叶苒苒对她的担心,还是点头道:“好,那我等你过来。” 红袖挂断电话之后,前排的男人目光深深的看着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开口:“红小姐跟萧太太是认识的?” 开口叫苒苒。 跟蓝家有关系的苒苒,他们知道的只有叶苒苒。 所以现在他几乎立刻就确定了,红袖认识的是叶苒苒。 没想到红袖竟然跟叶苒苒有关系,这真的让他有些意外了。 红袖眨了眨眼睛,看对方猜出来了,也不隐瞒了,笑着说:“对,我跟叶苒苒关系很好。所以祝先生不必担心,我在这个医院一定能够收到最好的治疗。” “没想到红小姐这么优秀,连萧太太也认识。要知道,我们经常想跟萧太太认识,都没有这个机会。” 话是这么说,但祝霆霄其实在想,红袖还真是个宝贝。 如果他能够娶到红袖的话,那就等于跟萧司琛和叶苒苒有联系了。 这对他而言,是非常好的事。 所以仔细想想,他觉得,能够跟红袖在一起,百里无一害。 所以他一定要更努力,要早早的拿下红袖。 “红小姐,我能冒昧的问一句,您丈夫是怎样的身份吗?”不是说结婚了? 那他就问清楚,她那个所谓的丈夫又如何。 红袖没想到对方会直接问丈夫的事,她眼神闪躲,特意避开了这个话题,“祝先生,你是做什么职业的?看你开车,应该也不是普通家庭的吧?” 一辆淡蓝色的兰博基尼,显然也是豪门家庭的。 祝霆霄并没有隐瞒,老实的回答说:“我是鹿城祝家的继承人。但是因为我这个人爱情至上,所以至今没有在公司安稳的坐班,总是会出来找真爱。刚好红袖小姐就是我的真爱。” “咳咳咳……”红袖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连忙摆手说:“别开玩笑了,我不是您的真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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