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红袖小姐姐,你不要害羞嘛。你想说就直接说啊……我不会笑话你的,我也不会嫌弃你。” 方金宝八卦起来的时候,叶苒苒觉得萧墨池都要靠边站了。 而红袖已经被方金宝逼得想要拿出小虫子对付他了。 看到红袖随时会动手的样子,叶苒苒终于开口打断他们,“那个,红袖,你不是有事要跟我说吗?” 红袖深吸一口气,做了个气沉丹田的动作,然后说:“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这样不好。” 说完,她将手里的小虫子收了起来,然后看向方金宝,眨了眨眼睛,继续道:“那个……苒苒,你看这个女人,你认识吗?” 叶苒苒闻言,看向那个iPad。 “这是丹尼尔做出来的模拟图,他看到的祖奶奶长这个模样。我看到的一直是戴面具的状态。但……我可以确定,面具下的皮肤很好,不像是老年人。” 红袖说着,又仔细回忆了一下,“还有那种呼吸状态,显然也不是普通的。老年人不会跟青年人一样。所以……我可以怀疑,祖奶奶就是年轻人。” “等等啊,如果祖奶奶是个年轻人……那……你们不觉得奇怪?”方金宝歪着头。 红袖看他,“哪里奇怪?” “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辅佐萧家三代人呢?”方金宝知道的祖奶奶可是辅佐了萧家三代人。 “我们方家的长辈很早之前就见过她,所以……这根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除非她是有很多人扮演的。” 叶苒苒听着两人的对话,放大了iPad上面的照片,然后眯着眼睛。 “这个人我见过。”叶苒苒答着。 “在哪里见过?”红袖关切的问。 连方金宝也凑过来看着照片上的人,还笑道:“长得有些异域风情,但怎么也比不过我的女神好看。” “对,异域风情。”叶苒苒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 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 就好像,面前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她一只脚已经在漩涡里,而身后是毒蛇…… “苒苒,你到底想起什么了?”红袖表示很想知道叶苒苒的想法。 “我曾经穿越过,你们相信吗?”叶苒苒看着两人。 红袖是盗墓者,自然没有什么不相信的,甚至会觉得这些很正常。 方金宝就吓了一跳,满脸的不可置信,“我的天啊……我家女神竟然穿越过啊!那……那……你穿越到什么时代了?是不是我小的时候?然后我们千里姻缘一线牵?” 红袖:“……” 叶苒苒:“……” 明明是在讨论很重要的话题,怎么到这个家伙口中就完全变了? “那个……你先别捣乱,先让我们家苒苒说完。”红袖拍了方金宝的脑袋一下,立刻严肃的看着叶苒苒。 是,她现在很想知道,叶苒苒究竟经历了什么。 “我穿越到了金楼兰古国,我在那个时代遇到了一个叫安归的男人,当然跟我一起穿越的还有一个叫小新的女人。” “起初,小新是我的替代品,之后我死了,我记得我在那个时代死之前,见到过小新,就是这张脸。” 叶苒苒一直以为,小新也被埋葬在岁月的长河之中了。 可是现在看到这幅画,看到那张脸,她忽然感觉,小新没有死,甚至,她有可能活了很多年。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你的脸会出现在很多古文物中。安归是金楼兰的王,他曾经非常爱一个女人。” “在金楼兰的野史中,安归为了那个女人找了很多替代品,甚至最后那个女人死,安归都没有再要其他人。” “安归会让整个金楼兰灭亡,据说也是因为那个女人。所以很多学着都认为那个女人是红颜祸水。” 红袖一边说一边看着叶苒苒。 在了解金楼兰的那段历史的时候,她还觉得安归很可笑,竟然会喜欢一个这样的女人。 甚至为了一个女人让一个国家灭亡,安归是不折不扣的昏君。 但是,接触到叶苒苒…… 她想没有男人会拒绝叶苒苒,不,不只是男人,女人也会喜欢她啊。 所以,安归灭了金楼兰是很正常的。 “我就知道,我的女神很厉害,连几千年之前的人都那么喜欢你,果然牛啤!”此刻方金宝感慨万分,甚至认定了,自己喜欢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忠心。 “嘿嘿,我喜欢苒苒,真是没选择错误。” 红袖:“……” 他们讨论的话题都不一样好不好? 红袖感觉到了,方金宝这种人单身,完全是凭实力的。 “方金宝,你先别打岔。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小新没有死,她是怎么活这么多年,最后成为萧家古族的祖奶奶呢?”叶苒苒打断了方金宝的傻笑。 而这个问题,红袖却知道怎么回答。 她目光冰冷的说:“很简单,因为在那个时代就有一些陨石。很多陨石具有放射性,是会改变人类的细胞发育。如果当时的人用陨石上的东西做了药,就是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那么小新吃了长生不老药,就可以一直活着。”叶苒苒明白红袖的意思了。 红袖点点头,“不错,有长生不老药的话,她还可以活的更久。” “但是她活了那么久,她究竟想要做什么?”红袖很想知道小新的动机。 掌控了萧家,然后就是为了看萧家的那些人不幸吗? 红袖觉得,这应该不是小新的目的。 而叶苒苒却已经想明白了,“是我。” “啊?”红袖跟方金宝都愣在了那儿,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为什么是你啊?” “苒苒女神,你是不是弄错什么了?”方金宝都在问。 叶苒苒摇头,“小新喜欢安归,她爱而不得恨我。” “阿西吧!还有这样的剧情!不过……如果是这样,很多事就能够解释的通了。萧司琛被关起来,是因为她不幸福,所以就不想让你幸福!” 红袖摸着下巴,越发觉得这种人很垃圾。 为了一己私欲,可以随意改变别人的人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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