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是穿着黑色制服的记者,他握着一个造型夸张的麦克风,认识的人都知道,这是风光传媒的记者。 叶苒苒对着那个记者微微颔首,浅笑道:“我是。” “好的,我们已经开始关注你了。”那记者说完,就向后退了两步,然后就站在那儿如同一个机器人般。 叶苒苒:“……” 众人:“……” 圈内传闻,风光传媒最喜欢特立独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因为有邵敬轩的安排,所以此刻不少记者的重点都在叶雪芙身上,她已经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 “雪芙,你最想收到的礼物是什么?” 叶雪芙含情脉脉地注视着邵敬轩,娇羞地答着:“心上人送我什么都是最好的。” “嗷……这又要开始虐狗了吗?” 也就是在这个时间,外面来了一批送礼的小哥。 “我们是邵先生请来,为叶小姐送花的!”带头的小哥抱着一束特别好看的红玫瑰。 叶雪芙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她看看邵敬轩,小声道:“谢谢你,轩哥哥!” 邵敬轩单手插进口袋里,抬起下巴,给其中一个记者使眼色。 那记者立刻大喊,“天呐,这就是一朵五千块的那种宝嘉丽红玫瑰啊!” 接着其他人都看过去。 果然,这红玫瑰跟平常看到的不同,每一朵都比拳头要大不说,红色特别的纯正,娇艳欲滴的,格外灿烂。 “天呐,太子爷真豪气啊,一朵五千块,那一束至少九十九朵啊,我酸了酸了!” “果然雪芙才是最大的赢家,她有最让人羡慕的男人。” “不用比了,今天一定是雪芙赢!” …… “那当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跟我们家雪芙比的。”林沫儿说着,对叶苒苒那边勾了勾唇。 喏,就是看不起叶苒苒的意思呗。 叶苒苒跟江宁看着那一束花,同时在心里打着小算盘。 “五十万了,咱们能吃多少串烤肉?”江宁摇头。 叶苒苒点头,“五十万可以给我一个儿子买辆小宝马,这土豪就是浪费!” “哈哈哈,你们两个人真不懂浪漫,这玫瑰是爱情,懂吗?”钱多多笑着。 可是两位美女却同时摇头,表示不喜欢收花儿。 林沫儿看他们竟然在讨论钱,没有半点羡慕的意思,有些生气,就走过来挑衅说:“你是从来没有收过花,所以才妒忌吧?” 叶苒苒回了她一个看智障的表情,不作回答。 “怎么不回答啊,心虚了,是不是?”林沫儿扯着叶苒苒的胳膊。 而正好这个时间,又来了一批送花的。 “是叶小姐的花,必须她亲自打开。”送花的男人穿着跟举止都非常的优雅,很让人舒服。 叶雪芙听完,立刻看着邵敬轩,“轩哥哥,你对我也太好了,准备两份花,我好开心。” 邵敬轩先是一怔,接着又搂着叶雪芙的腰,笑道:“你高兴就好。” 这份花不是他订的,不过他想应该是管家自作主张加了一份。 钱不钱的无所谓,他今天就是要叶雪芙红! “我很高兴,谢谢轩哥哥。”叶雪芙凑到邵敬轩耳侧,在他脸颊上轻轻地落下一吻,接着朝那个送花的绅士走过去。 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双手抬起来,“辛苦你来送花了哦。” 然而下一秒,那送花的绅士嘴角漾着一抹诡异的笑容,身体向后退了两步,带着几分嘲讽的意思,“这位小姐未免也太自作多情了。” “啊?”叶雪芙满脸惊讶,“你不是说给叶小姐的花吗?” 男人淡淡一笑,转头,视线投向叶苒苒那边,用恭敬无比的语气,扬声道:“我是来给叶苒苒,叶小姐送花的。” 此刻,叶雪芙彻底懵了,邵敬轩的脸也几乎是皲裂。 竟然是给叶苒苒的花! “我去,亲爱的,你快去接啊,是给你的花!”江宁反应过来,特别激动地推着叶苒苒。 叶苒苒被推到了前面,瞬间所有人的目光全部在她身上。 老实说,她现在有些懵逼,她真的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还会收到花。 不过看叶雪芙那张脸气得有些扭曲,她挺爽的,所以这花儿必须要开开心地去接。 “叶苒苒小姐,这花需要你亲自揭开它的面纱。”男人侧身。 接着两个同样穿着精致西装的男人出现,他们抱着两束花,而那两束花上盖着黑色的轻纱,从外面看不到花的形态。 “是故弄玄虚吧,花再好也不会比五千块一朵的好了!”林沫儿酸溜溜地冒了一句。 叶苒苒没有理她,而是对那几个男人点头,动作优雅地走过去,在无数目光的紧盯下,抬手揭开了第一个黑纱。 下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叶苒苒。 这人抱着的不是普通的玫瑰花,是顶级彩虹玫瑰! 而且不是那种市面上见到的染色过的彩虹玫瑰,是真真正正培养出来的那种。 如同七彩虹一般,艳丽夺目不说,还带着独特的香味儿。m.biqubao.com 旁人可能未必认识,但叶苒苒特别清楚,她曾有一期节目就采访了这种玫瑰的种植者。 这种彩虹玫瑰,跟叶雪芙收到的五千一支的,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我的天啊,这不是一支三千英镑的彩虹玫瑰吗?”风光传媒的那个记者突然大喊起来。 其他记者一听,皆是睁大了眼睛。 三千英镑,折合下来是近三万块啊。 “真的假的?真有这么贵?” “是啊,不可能那么贵吧!” 不少人表示难以相信,但是风光传媒的记者却说:“我们风光传媒隶属于萧家,采访过不少大佬,这种级别的彩虹玫瑰,我们不可能看错!” 众人闻言,重新看那个记者,看到他身上带着的龙形徽章,顿时带着崇敬的目光。 龙形徽章代表着他就是记者圈里的萧司琛,他说的不可能有假。 “我的妈啊,这么说叶苒苒的一朵玫瑰花,可以买叶雪芙的六朵?这也太壕了吧,他们家粉丝是开什么的!” “萧司琛都不会这么豪气送女人花吧!” 女孩子们又开始羡慕嫉妒恨。 而叶苒苒余光瞥见某人的不高兴,就面带微笑地对送花男人说:“请问,那一束也是彩虹玫瑰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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