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钦心下无奈,却也知道在醋意大发的男人面前说什么辩解的话都是无用,而且只会越描越黑。索性闭上了嘴。 然而他的沉默却让高璟心中更加的醋浪滔天。 男人从喉头发出一声冷笑,伸出大手自肩膀处将少年的寝衣撕碎,随即欺身而上。 玉白的肌肤染上鲜艳的绯红,青丝交缠,被褥翻飞,低吟浅唱之声持续到了天亮才堪堪结束。 莫钦坐在铜镜前,侧过脸望着锁骨处明显的红痕,忍不住气恼地用手肘戳了一下从他身后抱上来的男人。 “痕迹弄得这么明显,要是被姐姐或是长歌看到,你叫我怎么解释。”他没好气地怨怪道。 高璟却一点都不在意,看着身下少年微恼的神态,矜贵的面上露出一丝浅笑。 重新把他毛茸茸的脑袋凑到了莫钦的肩头,语气极尽暧昧: “穿高一点领子的衣裳就好了。若是钦儿需要,可以把姐夫那件兔绒毛领拿去。只是上次姐夫穿后便还没洗过,上面会有我的气味的。不过钦儿是不会介意这些的,是吧?” 莫钦昨晚被他欺负得不轻,却也不敢造次,只能气哼哼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长歌回来后,让高璟变得格外谨慎。 在这之前,高璟从未想到在红叶山庄里竟会有如此武艺高强之辈。 那人成日里都戴着面具,莫钦说是在他幼年时脸被烧毁,从那之后便都戴上面具以示人。 一柄玄铁打造的长剑从不离身,还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囚歌剑”。 自那夜短暂的交手后,高璟私下里又特意去试了试长歌的深浅。 竟发现那人的身段武艺皆属上乘,和他的剑一样如鬼魅般神秘莫测。 这样一个人武林高手竟会甘愿屈居于红叶山庄一个小小的护卫之身,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若是放在往常,高璟或许还会因此生起几分好奇心来。可是到了如今只会叫他更加心存忌惮。 而且他还敏锐地察觉出来,长歌这个护卫对莫钦虽是忠心,但并非是从头至尾地言听计从。biqubao.com 尤其是在涉及莫钦的事情上,他便会表现得格外敏感多疑。 即使是在莫钦下达命令后,他也是表面上答应,有时却会在私底下偷偷摸摸地行动。 这点令高璟很是头疼。 毕竟现在他们仍在红叶山庄里,他也没法立刻带莫钦回去千璃宗。 若是此时被别人发现了他和莫钦偷情的事,后续就不好处理了。 高璟并不想在这种节骨眼上生出事端来。到时候莫知薇的发作还是其次。 一旦事情闹大,千璃宗的名声必然会受影响,而且莫钦说不定也会被牵连。 所以在回去千璃宗前,他和莫钦的关系绝不能被红叶山庄的人发现,尤其是长歌。 可是长歌毕竟是莫钦的贴身护卫,高璟一个外人没有资格直接叫他离得远远的。更别提对方连莫钦的话有时也是阳奉阴违。 要是哪天他和莫钦正亲热呢,天降一个戴面具的黑衣男人打断,那场面想想都要wei了。 无法,高璟只得让莫钦将长歌调走,最好让他滚得远远的,离开红叶山庄。 同时还威胁莫钦,如果让长歌知道了他们的关系,那莫知薇必然也会知道。到那时莫钦他该怎么和疼爱他的姐姐解释自己和姐夫偷情的事呢。 听了他的话,莫钦只得咬牙命令长歌暂时去保护莫知薇。说他这边有高璟给他安排的护卫已经足矣。 而莫知薇这些日子也是山上山下来回地奔忙,处理镇下的事务。早出晚归不得回,连带着长歌待在山庄里的时间也少了。 高璟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将长歌打发走后,他的日子也忙碌了起来。 进入正月里,千璃宗在琼山下的业务变得繁忙起来。而且还有千璃宗内的一些事务需要他这个少宗主远程处理的。 这一趟出来,虽然偶遇了一个一见钟情之人,但高璟也没忘记他来红叶山庄的真实目的。 白日里有一半的时间他都在书房中和千璃宗的幕僚交谈,听他们汇报宗内宗外的各种事情,还有探听到的一些江湖之事。 接着,最重要的便是要着手安排人开始执行计划,借红叶山庄之名在江湖上广施恩德,来提高千璃宗的名望。 一桩桩一件件都不是什么小事,有时忙到后半夜也并不罕见。 他不在的时间里,莫钦却过得十分逍遥。 要么是在自己院中练习剑法,要么就是处理山庄内的事务,帮帮莫知薇的忙。 只是有一点令他恼火。 高璟为了让他不被长歌打扰,特意调拨了两个武功高强的侍卫贴身保护莫钦。 人是高璟选的,还是千璃宗的人,莫钦自然不喜。 每天走到哪里都有两个板着脸的男人跟着,令他感到非常不适,却又无法发作。只能让他们尽量离自己远点免得看着心烦。 而凭借着处理事务的果决和魄力,高璟仍旧能每日抽出一些时间和莫钦亲密亲密。 在上次的事后,高璟心里那股醋劲儿一直持续不断,到了现在还没消湮。竟有股陈醋越酿越浓的趋势。 他认定了莫钦心里还挂念着竹马初恋,把对月白衣的嫉妒通通发泄在了少年身上。 甚至在和莫钦做那档子事时都要时不时地提一嘴月白衣,语气酸臭无比--- “钦儿,看清楚我是谁了。那个姓月的能让你这么快乐吗?” “听说剑圣遗孤在江湖上已有‘白衣公子’之称,叫那个清风霁月、温润如玉。该不会只是遮掩他在那方面不行吧...” 每次,莫钦都只能迎合他说出他想听的话。但久而久之,也愈发厌恶起对方来。 高璟明明只是看上了他的身子,却非要他答应自己再也不会喜欢别的男人。 要了他的身子,还要逼他把心也交出去,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很快,高璟在莫钦心里的形象便是一个令他深恶痛绝、癖好恶心的衣冠禽兽。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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