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总有不怕死的想虐我_第58章 我家霸总脑子有坑(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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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钦跟秦之越喝了一下午的酒。
  待他捂着隐隐作痛的脑袋回到自己家后,心里真是一万个后悔过来串门。
  怎么好巧不巧就遇到了对小白花念念不忘的初恋男友呢?这也太搞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件事到底要不要告诉陆总?
  莫钦不喜欢把工作和私生活结合起来,但陆乾知给他的工资里又包含了保证白佳佳安稳待在他的身边这一项。
  就像刚才他没有把自己知道的和男女主有关的事情告诉秦之越一样,他也并不想跟陆乾知提起此事。
  干脆...把家搬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今天的莫总助依旧是那个下班之后还会为老板私事头疼的下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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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头转向得走回家门,一看时间,快要到跟尉迟晟约定的时候了。
  喝酒误事,差点把正事给忘了。
  莫钦匆匆洗了把冷水脸,换了身骚包的浅蓝色西服,这才出了门。
  酒店门口,莫钦一眼就看见了尉迟晟的跑车。嘴角扬起一个无奈的笑,抬脚就要走过去。
  “莫总助?”一个低沉熟悉的声音自背后传来。听得莫钦虎躯一震,脚步也同时顿住。
  他转过身,便看见他现在最不想看见的两个人----他家老板、以及手里挽着的带刺儿小娇妻。
  这俩人真是下了班也阴魂不散。
  莫钦没好气地在心里吐槽道。
  想要润已经晚了。陆乾知眯着眼打量了几秒钟,确定这个背影看起来很熟悉、正面却和莫钦平时的打扮气质截然不同的男人,就是他惯会使唤的总助。
  拉着一脸不情愿的白佳佳走了过来,站定到莫钦跟前。
  即使莫钦心里已经把“cnm”说腻了,面上还是得恭敬地颔首道:“陆总,白小姐。”
  白佳佳朝莫钦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少女的身上穿着的是当季新款的连衣裙,浅淡的色彩和碎花的分布自然典雅,看上去就像一个介于高贵清纯的世家小姐和善良漂亮的邻家女孩之间。
  陆乾知也终于不是一身三百六十五天不重样的高定西装了,换上了和身边丽人搭配的休闲风衣,配上锋利刀削般的眉眼,看上去格外酷飒冷峻。
  该说不说,这两个人站到一起时看起来还挺配的。只不过女孩子一脸不情愿地挽着身边人的手,看起来不像一对吵架的恩爱情侣,倒像是被手铐铐在一起的仇人。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莫钦已经把真相猜了个七七八八:陆总为了学人家小年轻的恋爱路线,不知用什么理由胁迫小白花出来约会。只是效果永远都是负面的罢了。
  更悲伤的是,为什么自己出来约个炮都能遇到这俩冤家啊。
  现在的他外形和平常禁欲冷漠的人设完全不匹配,站在老板面前更是浑身不自在。
  真不知道陆乾知为什么要叫住他,跟心上人好好过二人世界不行吗?现在多了他一个不是更尴尬了吗?
  这个问题连陆乾知也无法回答。
  当余光瞟到了熟悉的人影,行动还没过过大脑声音就已经发出去。
  等看到莫钦这一身打扮时更是一愣。
  一身骚气的蔚蓝色外套,加上领口口袋点缀的细金饰链,以及没有了镜片遮挡后一双自然中流露着风流的桃花眼,都让眼前的人显得不像个总裁助理,反倒像个游戏人间的风流浪子。
  平时收敛的风采和魅力完全袒露了出来,如同一只狡猾多端的狐狸,吃饱喝足之后展现出自己毛茸茸的漂亮尾巴出来撒娇卖萌,分外勾人。
  陆乾看着他这身打扮,莫名回想起上一次在523的意外经历。
  那一晚的莫钦,也是没有戴眼镜,也是穿得这样漂亮放纵,一身酒红色的装扮撕烂在手中,把人按在身下挣扎时更是勾人得紧......
  不行,都说了不能再去想了。
  陆乾知把眼神从莫钦身上移开,在心里警告自己道。
  “你在这里做什么?”为了缓解自己刚刚心里想了不该想的事的尴尬,陆乾知换了个话题。
  殊不知他用一贯的命令口吻这般发问,还是在下属私人的时间里,只会显得非常无礼、傲慢霸道。
  莫钦浅浅地不着痕迹地深吸一口气,秉持着“亏什么也不要亏工资奖金”的职业信仰,回答道:“出来见一个朋友。陆总和白小姐晚好。没别的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本来打个招呼也就差不多了,然而听到他要去跟人见面,陆乾知不知怎么的下意识地不想让别的人看到莫总助这一身不一样的打扮。
  这种抗拒感源自哪里,他暂时说不上来,只是凭直觉觉得莫钦这副样子出来不好。
  然而一时找不到别的话题留人,脑子一抽,又问:“明天董事会要汇报的企划整理好了吗?”
  莫钦:......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现在不是工作时间不是工作时间!跟考完之后出去浪的学生突然说有一科出分了的晦气感有什么两样!
  讨厌不懂人情世故、没有一分情商的霸总老板。
  莫钦再一次调整心态,语调平静地说道:“昨天就已经准备好了,不会有问题的,陆总放心。我就不打扰你们约会了。”
  说着微微躬了躬身,不等陆乾知再说什么,立刻向酒店门口走去,步子大得宛如逃命。
  陆乾知站在原地目送着小助理的背影,直到他走到马路对面,对着一辆兰博基尼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消失在酒店金灿灿的大门之后。
  俊眉微蹙,心里莫名有些警惕,也不知是在警惕什么。
  莫钦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朋友,一看就是不务正业的样子。
  连车主正脸都没见到的陆大总裁凭着直觉专断地想道。
  白佳佳站在一边,没有说什么。余光却一直在偷瞄身边的男人。
  她一直以为陆乾知对待手底下的人,尤其是总助莫钦,都是像使唤狗一样理所当然。
  但是刚才,陆乾知主动跟莫钦打招呼的动作以及眉眼间淡淡流露的关切,让女主不由得对他产生了改观。
  难道说,陆乾知其实是一个关心下属的好上司吗?也就难怪莫总助会替他说好话。
  小白花不愧是小白花,就这么短短的几秒钟内便脑补出陆乾知不为人知,甚至根本不存在的优良品德。并且对这个强迫她威胁她的男人已经有了初步的改观。
  天真如她,见过的世面还是少了,没有看出男人藏在担忧下另一种蠢蠢欲动的、称作占有欲的情绪。
  只等着厚积薄发、破土而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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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钦跟尉迟晟打了招呼,自己先去房间了。
  洗完澡出来,尉迟少爷已经坐在房内的沙发上。只是一双俊目流露着隐隐的疑虑。
  见莫钦出来,开口问道:“刚才那个人是你朋友吗?”
  莫钦不喜欢和炮友谈论自己的工作或是私生活,但就这么点小事告诉对方也无妨。
  如实道:“刚刚那两个是我的上司和他女友。”强取豪夺威、逼利诱来的女友---他在心里补充道。
  尉迟晟早就查过莫钦的背景。
  回国前,为了准备回国后接手尉迟集团,他早就将国内所有龙头企业和商界大亨的名单记了个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鹿鸣的总裁、国内首富陆乾知。
  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他怎么可能认不出。
  这么说只是为了接下来的问题:“又不是工作时间吗?他叫你干什么?”
  说到这个莫钦就来气,语气不怎么好:“我那个老板可不会分场合。眼里除了他的小女朋友就是工作。可劲儿压榨我们这些手下人。算了,别提了,东西买好了吗?”
  酒店里准备的型号没有适合尉迟晟的,需要他自己去买。
  听到莫钦表达出对陆乾知的不满,尉迟晟心头涌上的隐忧和吃味才逐渐消隐下去。
  他也是一个猎人,对同类的眼神分外敏感。
  刚刚在马路边,那一瞬间,他敏锐地捕捉到陆乾知看着莫钦的身影所露出的类似占有欲的目光。
  仿佛眼里的人理所当然是他的一样,那种暴戾蛮横的神色掩在夜色下,如同野狼潜伏、毒蛇徘徊。
  但莫钦都这么说了,而且陆乾知也有了心上人。说不定只是自己不小心看错了。
  一夜过去,天光微亮。
  莫钦走到窗边,拉开了遮光帘,让外面微弱的光芒透过纱帘倾洒到房间内。
  看着蒙蒙亮的天际,莫钦半是疲惫半是提精神地想:
  又是美好的周一,该去接老板上班了。
  尉迟晟还在睡觉。莫钦穿好衣服留了个字条,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对于某人昨晚的服务他非常满意,替人点了份早餐算是犒赏。
  看来之后的夜生活都会充满刺激和激情。莫钦愉悦地想道。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刚打开手机,六十多个大红色的未接来电映入眼帘,都来自同一个人。
  屏幕上,“陆总”二字仿佛被鲜血浸染,红得透透的,一路拉下去全部都是。
  莫钦心道不好,连忙回拨过去,几串忙音后终于接通了。
  对面传来的不是莫钦所想的陆乾知的声音,而是一个清澈熟悉的年轻的男声:“是前辈吗?可以麻烦您赶紧过来清河苑吗?昨晚出了点事。”
  在电话里里说不清楚,莫钦只能按下心中不好的预感,火急火燎地开着车往清河苑赶。
  昨天因为喝了酒,没有开车过来,只好将就借尉迟晟的跑车。
  清晨,一辆高调的兰博基尼停在了清河苑的大门口,守门的保安差点没认出来里面坐的是鹿鸣总裁助理。
  莫钦一路飞快地开到别墅门口,匆匆地用指纹开了门锁走了进去。
  客厅里,陆乾知弓着身子,解开了上衣背对着门坐在沙发上。
  李嘉言一手拿着药水,一手执着根棉签站在旁边,一副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
  莫钦心里“咯噔”了一下。虽然没看到老板的正脸,但通过小李的表情,他大概能预见将要面对怎样的疾风骤雨。
  思索也只是一瞬间的空档,人已经快步走了过去,绕道老板身前。
  陆乾知抬起头,露出了黑得如同锅底的脸。
  “你昨天去哪了?怎么才过来?为什么不接电话?”地狱三问,看着那双犀利的凤眸中射出的锋利目光,莫钦的背后不由生出了鸡皮疙瘩。
  他顿了顿,不着痕迹地咽下一口唾沫,冷静地答道:“抱歉,陆总,昨晚我的手机调成了静音,所以没有听到。”
  末了,鼓起勇气加了一句:“好在您找了小李,由他来处理事情还是放心的。”
  反正陆乾知的助理又不差自己一个,虽然他这个总助确实应该承担最重的责任。但凡是都有例外嘛。
  谁知陆乾知似乎并不吃他这一套,冷哼一声道:“昨晚去见了谁,才要把手机调成静音?还穿成那种模样,你是去兼职会所里的鸭子才错过了我的电话吗?莫总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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