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澜眉目淡淡,终于换下一身军训迷彩服后,一身宽松的棉麻长衣长裤衬得她身姿纤细,行走坐卧间更是道骨仙风,超凡脱俗。 而侧边的雷泽则换了一身休闲的西装,白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露出一点蜜色胸膛,可窥见一点强壮有力的肌理,挽起的袖口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一张骨骼线条优越的东方面孔连国外的女生都被吸引了目光,站在少女身旁更是般配非常。biqubao.com 黄维安看着他俩,有一次在心里感叹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不过很快,就有两个不速之客迎了上来。 “叶,你来啦!”从左边冒出来的诺本顶着一头蓬松的卷发,笑容可掬还带着几分可爱地热情招呼道:“我在那边找到一个风景特别好的位置,待会过去那边坐。” 话音刚落,就有另一道声音插进来。 “今天澜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在三号窗口,距离你那个破位置最远,还不如去我那边,饭我都帮你打好了。”道奇带着一帮小弟高调走过来,冲着诺本时还保持着一贯的不可一世,可扭头冲着叶澜时,脸上也立刻笑成了一朵花。 两边一出场便开始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道奇,别忘了你之前对叶做过什么?识相点的就该乖乖离她远一点。”诺本毫不客气地嘲讽出声。 而闻言,那边的道奇也不甘示弱,冷哼道:“说得好像你一开始对澜很友好一样,轨车上带头挑衅那个是你吧。” “你!” 眼见两边再度要升级战火,作为事件中心的叶澜淡淡开口道:“不如一起。” 于是三分钟后,叶澜打到了最爱吃的中餐,坐在二楼风景绝佳的一张桌子上吃饭。 不过喜欢糖醋排骨的不是叶澜,而是雷泽。 这位在欧洲板块沉睡的神明却有着一个东方胃,尤其钟爱中餐料理,要不是因为要在这里寻找天地原石,怕是早就跨越大洋去华国享受美食了。 桌上,看着糖醋排骨悉数进了雷泽的胃,诺本笑得打鸣。 “看,马屁拍到马腿上了吧,人家压根就不爱吃糖醋排骨。”他逮着道奇就拉踩。 道奇皱着眉,撇嘴道:“我可不像某人居心不良。” 在一边看着两人拌嘴的黄维安忍不住摇了摇头,叹息道:“可惜你们都没戏,人家小情侣登对又般配,你们是没有机会的。” 闻言,一腔火气没处发泄的两人齐齐回头瞪他。 “闭上你的嘴!” 黄维安:“!!” 害怕。 他乖乖闭了嘴,叶澜倒是吃得差不多,适时开口道:“说吧,你们都有什么事情?”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更何况这两位都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少爷,连着几天对她曲意逢迎肯定另有所图。 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想法。 不过这回,叶澜却是想错了。 “叶,你怎么能这么想我。你是我入学第一个认识的朋友,虽然不在一个学院,但这不应该妨碍我们成为好朋友啊。”诺本委屈巴巴,用一双湿漉漉的小狗眼望着她,仿佛在控诉她没有心。 另一侧的道奇也难得纯情起来,抓耳挠腮不好意思的表达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你以后,我这才知道自己以前欺负人是多么幼稚的行为,那并不能令我强大。欺负一个人很容易,可要拯救一个人却很难,我想像你一样,做一个拯救者。” 拯救者。 这话一出,倒是惹得对面的诺本多看了他几眼,见到他面上的真诚,稍稍有了几分改观。 说实话,道奇家族在德州本地臭名昭著,其父亲更是灰色地带的一号枭雄,手上沾染鲜血无数,令人闻风丧胆。 但诺本对于用人命跟鲜血立威的人一向不耻,加上道奇入学就欺负人,一度让他十分嫌恶。 不过最近确实听说他改了许多。 诺本本性不坏,甚至可以称为善良,闻言都忍不住替对方说起情,“叶,我看他蛮诚心的。A类学院那帮无所事事的富二代在他管束下也不敢欺负贫困生了,这次军训据说是历年来淘汰人数最少的,好些还受了道奇的帮助,听说他还准备成立基金,帮助贫困生生活。” 夸到最后,死对头道奇还不好意思起来,摆着手打断道:“好了好了,别吹了,我这都是跟着澜学习,她在直播那会儿那么多人不看好,还不是照样坚持做自己在救人。” 显然,小小少年俨然将叶澜当成了人生的灯塔,指路的明灯。 “这周末回去,我要让我爸也看看澜救人时的画面,劝他多行善积德,这比天天信奉他的上帝管用多了。” 见他提起家里,对面的叶澜动作微微一顿,难得插了一句,“你父亲也有信仰?” “有,那信得可深了,就差走火入魔了都。”道奇一脸无力吐槽的样子,絮絮叨叨说起自己父亲年轻时雷厉风行,临了到老却开始贪生怕死,现在成天在家闭关参悟神学,轻易不见客,“我这个亲儿子一年到头也见不了他几回,就很离谱。” 说完,还不得叶澜回话,一旁的黄维安却心直口快秃噜出一句,“这不跟咱们校长一样吗?” 这话一出口,桌上陡然一静。 道奇拿筷子的手都抖了抖,张嘴想骂人,可想起什么又是脸色一阵发白。 叶澜看出端倪,清浅着声音问:“怎么了?” “澜,我……”道奇望着她,眼底一点点倒映出了恐惧,声音颤抖道:“我爸好像也喝那个药水了。” 自打上次叶澜做那场肿瘤手术,出来时道奇问她问题开始,她就知道道奇脑子转得很快。 而他父亲与弗兰西斯原本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两个人,一般人也轻易不会联系到一起。 可如今稍微一提及,他就猛地意识到了不对劲。 诺本跟黄维安这时还只当他在开玩笑,可直到他说起自己父亲的情况,两人才渐渐收敛了神色,变得严肃认真起来。 “我父亲年轻时候骁勇,但也因此受了很多伤,每逢阴雨天伤口就会剧烈疼痛,疼到整夜睡不好。后来去了一次教堂,回来之后他说祷告忏悔能缓解他生理的疼痛,从此就雷打不动去做礼拜,比我基督教的母亲还要虔诚。” “那段时间,父亲确实夜里睡得安稳了,可我后来看他的脸色,却总觉得很不好。可惜劝他去医院检查,他都置之不理,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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