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怎么了?”看到夏臻歇斯底里的样子,韩梅梅莫名胆颤。 夏臻“呼啦”一下坐起,举起手机道:“版权部的编辑刚联系了我,说有两家影视公司看中了我的小说,都有意买下版权。” “好事儿啊,两家逐价对你来说更有利。” “小韩,我终于盼来出头之日啦!” “姐,我就知道你可以的……”韩梅梅眼眶一热,激动得涕泪横飞。 太好了,阿臻姐熬出头,自己也不必跟着讨饭了! 夏臻扑了上去,给了对方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走,带上豆芽,出去吃好吃的去!” “吃什么?”韩梅梅还在纠结哪种口味的泡面好吃,结果被夏臻一巴掌拍掉面桶。 “潘记馄饨,我请客!” · 时值傍晚,江畔的晚风吹得店门前的风铃叮当悦鸣,凉意幽幽拂面,偶有一两艘轮渡伴着悠长的汽笛声缓缓驶入码头,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草木香…… 时隔四个月之后再次来到同一家店铺,心境却大不相同。 临近打烊,店里的客人寥寥无几。 “潘婶儿,两碗鲜虾猪肉馄饨,还要一叠酱排骨。”落座后,夏臻将狗绳解开,让小豆芽和店里的大黄玩耍。 “好嘞!”尚未待她说完,慈爱含笑的潘婶便利索地一边取碗一边接过话,“两碗都用大骨汤,你的那份不加香菜和葱,多放紫菜和虾米,对吧?” 夏臻有些意外:“您怎么知道?” “你们俩不是来过我店里吗?我还从没见过像你这么俊俏的孩子,一眼就记住了……”潘婶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将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喃喃低语道,“记得你上一次来时好像心情不好,不过现在看到你神气活现的,我也就放心了。” “你和我那闺女挺像的。她跟你差不多大,也特别喜欢吃我包的鲜虾馄饨,而且跟你口味一样,都不要加香菜和葱……”感觉自己今天说的话有点多,潘婶用抹布擦了擦手,有些不好意思,“瞧我这老婆子,话多还自来熟,你别见怪……” “我也觉得您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内心暖暖的,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 原来不论前世还是今生,都有那样一个慈母般的人用自己的方式关心自己,记挂着自己。 “您女儿现在应该工作了吧,您也不用辛辛苦苦守着这馄饨店了。”一旁的韩梅梅随口问了句。 潘婶叹了口气,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淡淡的惆怅:“她大学毕业就出国深造了,现在长年定居海外,一年到头都回不了一趟家。” “她不回来看您,您可以去找她呀。” 潘婶笑容中透出一丝苦涩:“闺女是想让我和她一起移民,可我不愿意。这儿是我的家,有熟悉的街坊邻里、亲朋好友,我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让我搬去一个人生地不熟、连讲话都听不懂的地方,哪能习惯得了?” 韩梅梅点点头:“也对。” “瞧我,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连正事都忘了。你们先等等,馄饨一会就好。”潘婶很快又恢复了刚才的爽朗笑容,言谈间已麻利地将杯盘洗刷干净,又为二人倒上自家特制的绿豆百合汤。 果然,馄饨不一会儿便煮好了,连汤带配菜满满当当地装在两个蓝面海碗里,潘婶还额外送了她俩一人一个荷包蛋。 “潘婶儿真是个大好人,我从没吃过份量这么足的馄饨!”韩梅梅忍不住感慨,已经迫不及待开吃了。 夏臻夹了块排骨,豆芽闻到香味,立马撇下大黄,摇着小短尾巴屁颠屁颠地跑来。 将骨头扔给小狗,她这才不慌不忙地拿起勺子,先吸了一口碗里飘散而出的香气,又舀了一勺汤尝了尝……哇,好满足! 感觉这段时间以来俱疲的身心瞬间被治愈了,合同啊黑子啊那些糟心事也随之抛到了九霄云外! “老板,两碗馄饨加十张牛肉饼,馄饨要大碗,香菜有多少加多少。” 夏臻与韩梅梅都是背对着店门,忽然有人大着嗓门大摇大摆走了进来,不禁同时回头。 诶,这不是柏晨身边的小跟班李华么? 二人面面相觑,助理都来了,该不会那位也…… 果然,柏晨戴着副墨镜紧随其后,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店。 潘婶正要收拾另一张桌子,柏晨说了句“不用”,随即走向夏臻那桌,李华也只好跟着一屁股坐在韩梅梅对面。 将对将、兵对兵,整齐划一,队形完美。 韩梅梅默默咬着勺子,眼珠转了两转,不知该作何反应。 夏臻打了个嗝,然后收回目光,继续淡定喝汤。 李华OS:我是谁?我在哪儿?怎么走到哪里都碰上这俩活宝? 一桌四人围坐在一起,各自大眼瞪小眼,气氛愈渐诡异。 不多时,潘婶将所有吃食端上来,堆堆一座小山。 看了一眼对方碗里盖满了一层绿油油的香菜末,夏臻赶紧捂住口鼻偏过头,眉头皱得死紧。 李华那张嘴着实欠抽:“怎么了,孕吐啊。” 韩梅梅气得忍不住拍了他手臂一下:“胡说什么!阿臻姐最讨厌香菜的味道了,闻到一点点就恶心得不行。” 柏晨拿着勺子搅动馄饨汤,闻言动作一滞。 李华继续讨打:“听说夏臻小姐最近麻烦缠身,不光丢了工作还要赔付巨额违约金,没想到仍然吃嘛嘛香,看来心态蛮稳的嘛!” 韩梅梅正欲反击,这时夏臻喝完最后一口汤,将碗筷一撂,顺手将一张十元纸币放在餐桌上:“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一碗热乎乎的馄饨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碗……潘婶儿,结账。” “切,打肿脸充胖子!”李华嗤笑。 然而十五分钟后,轮到他结账时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小店里并未张贴付款的二维码,他摸摸自个儿的口袋,悲催的发现里面除了一部手机啥也没有,至于老板……算了,老板就没在身上揣过钱。 靠,这下真的尴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144/69258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