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谷阿云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一天,之前城外的一万盛兵已经变成了三万人,而且反而加强了对他们的监视。biqubao.com 那城头上悄悄下来的金兵,在雪光的照耀之下,他们都用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 就在城门打开的一瞬间,特战队立即用旗语通知了营帐外值守的令旗兵。 那些令旗兵一直都用望远镜打量着前方,看到旗语后第一时间就通知了邱索。 邱索嘴角挂起了笑意,看来,金兵果然是沉不住气了。 沈谷阿云从城门出来,领着人骑着马缓缓前行,生怕一不小心让盛兵发现。 可令他十分惊喜的是他们悄无声息地走了三百多步了,盛兵也没有任何动静。 看来,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盛兵是真的没有之前防备严密了。 可令他感到奇怪的事情出现了,他们走了三百多步,按理,盛兵的营地就在他们前面两百步处。 但他们到了这里,隐约看到那些帐篷后撤了三百多步。 沈谷阿云略一思考,心里更高兴了,难怪到现在盛兵还没有发现他们,原来他们后撤了那么远。 可他们为什么要后撤呢? 仔细一想,沈谷阿云就认为是天气太冷了,对方应该是没有柴火取暖,一个个都冻僵了,害怕万一遇到金兵偷袭他们会反应不过来,这样撤到远一些的地方,就有足够的时间反应了。 自以为摸清楚了盛兵想法的沈谷阿云心里大喜,这真是天赐良机啊。 想到这里,沈谷阿云命令士兵继续前进。 在到达离盛兵营帐只有三百步的距离之时,走在最前面的骑兵发现有点不对劲,因为他们的马好像踩在较硬的东西上面。 这里,正是邱索白天命人挖出来的壕沟,这壕沟一直通到营帐之中,当令旗兵通知金兵城门已打开之时,李必胜就带着三千猛虎军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铺着木板的战壕下面。 此时,沈谷阿云眼里只有前面的敌人帐篷,只要再走一百多步就可以放火箭了,因此也没管他们的马走的是硬路还是软路。 但为了防止意外,他还是发了命令,现在就向前冲。 毕竟比之前多了三百步的距离,他们真到了两百步以内再冲的话,一旦被盛兵发现,那就功亏一篑了。 “点火,冲!” 还离着盛兵军营有三百多步,五千金兵就用火折子吹燃了火箭,然后齐齐朝着盛兵的营帐冲了过去。 然而,他们刚冲到两百多步的地方之时,突然,漫天箭雨朝着他们射了过来。 金兵大吃一惊,眼看着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就能放火箭了,可他们硬是一个个倒在了这两百多步的地方。 由于天暗,后面的金兵又都是骑着马狂奔,那马蹄声都掩盖住了呼啸着的弩箭声,因此前方的人纷纷倒下,后面的人却还在继续前冲。 沈谷阿云终于反应过来,这是盛兵早已防备着他们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可能冲过去放火箭了。 “撤,全部撤退!”沈谷阿云只得无奈地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听到命令的金兵立即调转马头。 然而,令他们惊恐万分的是,刚才还一路平坦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条深深的战壕,因为夜色,那些金兵都骑着马纷纷栽落到了战壕之中。 而战壕的对面,李必胜早已领着他的三千猛虎军攻入了城门洞开的城里。 这边,邱索、公孙岭领着三万人,举着弩箭屠杀着没有退路的金兵。 一时之间,金兵的惨叫声响彻城外,盛兵的喊杀声惊天动地。 火把点起来了,照耀得整个路安城外如同白昼。 沈谷阿云绝望地领着金兵拼命地沿着战壕边沿逃跑。 可哪有那么容易,只见到处都是盛兵,这哪里只有他之前看到的上万人。 他哪里知道,原本城外确实只有上万人,可他生生等来了两万援兵。 当然,就算是外面真的只有一万龙佑军,他们从城里出来的话,那也是只能送死的。 终于,沈谷阿云最终绝望地死在了盛兵的乱箭之下,真正到了临死之时,他仿佛才感到自己解脱了,原来,有时候,死了比活着还好受一些。 有了连弩,又有人员优势,这仗打起来简直就是太轻松了。 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城外的金兵就被清理一空了。 而城内,由于要打开城门等着沈谷阿云他们回来,等李必胜带着三千猛虎军攻进来时,由于天黑的原因,一时站在城墙上的金兵根本分不清下面来的人是猛虎军。 来不及关城门,猛虎军就一边接连发射着弩箭,一边跑着冲进了城里。 城内还有七千金兵守城,虽然做好防守准备,可他们根本想不到盛兵的反应是如此之快,好像是他们主将沈谷大人带着人才刚刚出去不久,那边的人就攻过来了。 猛虎军一进城,连弩就射个不停。 城内的金军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匆忙之间,一个个拿起手中的武器想过来与盛兵决战。 可是,他们根本就无法靠近盛兵。 城墙上倒是有不少人手里拿着弓箭,可天寒地冻的,他们守在城墙上早已冻得手脚都僵了,连弓弦都拉不动。 而猛虎军的连弩则不同,只要将箭匣往里面一拍,上弦也是杠杆原理,将那根上弦杆轻轻一拉就上好了弦,上一次弦就能连射五箭。 而且他们经过了严格训练,一旦有人的箭射完了,要上新箭匣之时,总会有人接替或者掩护他们。 这样,看上去就像盛兵的连弩能一直射个不停一般。 七千金兵面对三千猛虎军,但金兵很快就成了溃败之势。 李必胜指挥着猛虎军分成三支队伍,一部分人控制住城门,一部分人从里面爬上城墙,还有一部分人在城内追杀那些逃跑的金兵。 就在猛虎军刚刚清理完城墙上那些守兵之时,城外传来了山崩地裂般的喊杀声。 原来,大部队已经清理完了城外的金兵,战壕里的木板重新搭起来了,差不多三万人越过那条战壕冲过来了。 公孙岭头一次打这样的大仗,以为还需要帮着李必胜攻城,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城门却早已经被三千猛虎军给控制住了。 等三万大军一进城,城里那些金兵再也没有了任何抵抗的信心。 到现在还侥幸活着的金兵,纷纷丢掉武器,跪在地上求饶。 邱索交代过了的,一旦有人愿意投降的,那还是不要滥杀,要接受他们的投降。 半个时辰后,邱索才领着他的侍卫人员,悠悠然进入了城内。 到了城内,还有很多的收尾工作要做。 一是迅速找到沈谷阿云的官邸和府邸,还有金兵的粮草仓库等。 另外就是要继续控制城内,不能让那些奴隶主们逃走了,若是跑了一人,那都会带走一笔财富,这可都是征金军的损失。 征金军一个个兴奋不已,这场仗打得也太解气了,好多人就是跟着跑了一下,出了身汗。 这次由于是以多打少,邱索下了命令,那连弩都是只射人不能射马,因为那些马都是要归于征金军的财富。 路安隆城,一座在金国境内规模不小的城池,一夜之间易手,成了征金军的战果,成了邱索的又一块功勋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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