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代从2003开始_第二十八章 难念的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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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人正在走廊上打女人。
  男的三四十岁,西装革履,动作却极其狠毒。
  一巴掌下去,女子半边脸都红肿了。
  一脚踢在下腹部,痛得女人捂着肚子蹲在那里。
  男的又一个箭步,抓住女的头发,往旁边一拖。
  女的吃痛不住,双手护着头发,连连发出惨叫声。
  男的把女的头往地毯上一掼,直起身子,右脚对着女的头部和后背猛地乱踢。踢得女的抱着头,在地上乱滚,妈呀妈呀地直哭。
  黎鹏举一看,眼睛都红了,冲上去要把那男的捶一顿。
  他从小跟着五个姐姐长大的,感情很好,最见不得男人打女人。
  刘平武一把拉住他。
  “走廊上有摄像头,你把他捶一顿,不仅出医药费,还得进去住一段时间。”
  “那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打女人啊!”
  “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这个人渣,得收拾他。”
  “刘爷,你认识他?”
  “化成灰我都认识。他就是诬陷我的王家驹。”
  “这个扑街啊,今天不能让他站着出去。”黎鹏举更加义愤填膺了。
  “黎公子,稍安勿躁。你觉得我是会放过他吗?不急。”刘平武安抚住黎鹏举,左右看了看,叫住了一位女咨客。
  “你们这里不管?”
  “这女的是他带来的人。”女咨客脸上浮现着一种兔死狐悲,还有几分庆幸,“要是他敢打我们这里的人,早就被保安扔出去了。”
  王家驹停止打人,指着地上的女人骂开了。
  “你吃老子的,用老子的,花老子的,现在老子叫你去陪个客人,你他娘的跟老子装起贞节烈女来了?
  你说,陪不陪?再敢说句不陪,老子打死你!”
  女人抬起头,精心打理过的头发乱糟糟的,就像一团鸡窝;精心修饰过的脸庞,红一块紫一块,左边高高肿起,嘴角留着一团血迹。
  她双眼满是悲哀,无言以对。
  “先生,请不要在这里打人,会影响我们生意的。”
  一位经理走了过来,对王家驹说道。
  “我打我的女人,怎么,犯法了?”王家驹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两襟往后一掀,双手叉着腰,昂着头,撇着嘴。
  “犯不犯法的我们管不着,可你这样打人影响不好,会吓着我们的客人。如果你还不走,我们就报警了。”
  听到报警二字,王家驹的嘴角忍不住抖了抖。他眼珠子一转,反驳道。
  “打人,谁打人?明明是她自己摔的。”
  王家驹蹲下来,右手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把她的脸扳起来。
  “八婆,告诉大家,你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女人尽力想低下头,不让自己的丑态被众人看到。但是她的头发被王家驹紧紧地抓住,疼痛让她无法低头,只能这样屈辱地把一切展示给大家。
  “是...是...”女人眼睛通红,嘴里含糊不清。
  “是什么啊八婆!”王家驹吼道。
  “是我自己摔倒,撞到的。”女人流着眼泪说道。
  “你们听听,她自己说的,是她自己摔倒的,撞到的。”王家驹向周围的人得意地笑道,右手一甩,站起身来,刚走一步,又踢了女人两脚。
  “死了没有,没死起来就给我去陪酒。码得,赔钱的骚货,在这里给老子装清纯。”
  王家驹骂骂咧咧地离开。
  女人挣扎着站起身来,低着头,遮着脸,沿着走廊墙脚,慢慢地跟在身后。
  黎鹏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站在那里气得浑身发抖。
  “黎公子,稍安勿躁,有机会收拾他的。”刘平武一边说着,一边把黎鹏举劝回了房间。
  “码得,太让人憋屈了,我要唱歌,我要喝酒。”黎鹏举大叫道。
  “好,唱歌,喝酒。”
  刘平武叫来少爷,点了一打啤酒,还有几碟小吃,又给黎鹏举点了几首爱唱的歌。
  黎鹏举扯着嗓子吼了几句,心情好了些。
  “黎公子,你坐着,我去上个洗手间。”
  黎鹏举握着话筒,继续扯着嗓子,右手挥了挥,表示知道了。
  刘平武出去了十几分钟,若无其事地回到288号房,陪着黎鹏举唱了两首歌,梁总到了。
  他叫梁小鹏,四十来岁,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非常地斯文。
  “梁总,平武是我兄弟,好兄弟,以后我们好好相处。”
  梁小鹏也是场面人,笑着答道:“黎老弟的兄弟,就是我梁某的兄弟,大家都是兄弟。”
  正主到了,黎鹏举叫了三位公主进来。
  他点了几首女歌手的歌,让三位公主轮流上去唱。
  听完三位的歌后,黎鹏举直摇头。
  “你们业务能力不行啊,这歌唱的,不行,有失水准。你们知道吗?古代出来陪酒的姑娘们,各个都是能歌善舞,你们啊,不行,还得加强业务培训。”
  三位公主脸色刷地变了,相当难看了,找了个借口就走了,连小费都不要。
  刘平武看着黎鹏举,毫不客气地问道:“你是不是看不起人家?”
  “我有什么看不起的,都是出来揾食,一份职业而已,有什么看不起的。我只是觉得她们既然出来做事,就要精益求精,要有追求!”
  这小子就是太理想主义,幸好家里有钱有关系,要不然早就饿死了。
  “你啊你,天天搞艺术工作,搞上头了吧。人家改名换姓来这里,出卖尊严,出卖青春,为的什么?跟你说的一样,揾食,挣钱来的!你以为是来展示才艺,追求艺术来的?
  拿现在跟古代比,能比吗?古代青楼女子,标榜的是卖艺不卖身;现在这些陪酒女郎,是卖身不卖艺。”
  黎鹏举笑了,“兄弟你说得对,是我太单纯了。”
  梁小鹏在一旁也笑了,“刘兄弟真是个妙人啊!”
  黎鹏举一摆手,“不要陪酒公主,我们兄弟三人自个唱。平武,当年我弹吉他,你唱歌,唱响整个校园,今天你给梁总露一手。”
  “我给梁总露一手没问题,可是我们兄弟俩唱嗨了,让梁总干坐着?”
  黎鹏举一拍额头,“是我糊涂了。”
  于是又叫来三位公主,坐下后刘平武走到台前,拿着话筒说道。
  “大家好!我给大家唱首《难念的经》。”
  黎鹏举眼睛猛然睁大了:“我靠!这首歌很有难度啊,我傅里叶变换都学明白了,这首还是没学会。你行吗?”
  “男人不能说自己不行。”
  “吞风吻雨葬落日未曾彷徨,欺山赶海践雪径也未绝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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