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母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求儿子的帮助。 可是吴笑笑怎么会给她这个机会? “我告诉你老太婆,你要是以后少管闲事,我自然会好好跟童一过日子!你要是找我麻烦,那你就试试我这个你所谓的商贾之家的人,会做到什么地步!” 她一把揪住童母的衣领:“我不是你眼里的乡下女人,我受过教育,父母宠爱,我不是软柿子!你敢惹我,我就治你!至于你儿子,我是喜欢,但是也不是非他不可!” 吴笑笑性格本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童一心里也不止一个人,所以他从来没有因为这些事和吴笑笑有什么芥蒂。 相比之下,他很喜欢吴笑笑对别人的冷。 那是他压抑了半辈子都不敢拿出来的东西! “儿子啊儿子啊!你就这么看着她欺负你亲娘啊!”童母声泪俱下,还是为难自己儿子更顺手。 童一面色冷淡:“妈,是您先瞧不起人,是您先摆错了自己的位置!她照顾您是应该,但不照顾也应该!我娶她是因为想跟她过日子,要不我就找保姆了。还是说,您希望我找保姆?” 童母是真的有心陪儿子过一辈子,但是她也不想儿子没有孙子,再说,要是孩子一直不结婚,也是个心病,再加上胡同里其实早就已经有些传言,她想想还是闭嘴了。 “妈,以后我和笑笑都长大了,我们的事自己处理,您要吃就吃,不吃就走。”童一叹了口气:“我从来没觉得,您是这么的不讲道理!” 童母如遭雷击,半晌才点点头,踉跄着走了出去。 小夫妻俩坐在饭桌前看着菜单,谁都没说话。 “去看看你妈,别真出事了。”吴笑笑看向童一。 童一摇头:“没事,她就是会哭,自己会回家的,她很珍惜自己的,放心!” 童母的劣根性,童一是知道的,只是有些事有些话实在是不方便说的那么清楚,说清楚了反而对彼此都是一种伤害罢了! 吴笑笑叹气:“点两个菜,打个包,我们去你家吃!” “啊?” 童一惊了一下。 “就算我再怎么不喜欢,也不能让你为难。”吴笑笑抿了抿嘴,“我知道你喜欢唐夕眠,但是你也看出来了,眠眠她现在生活得比我们好得多,她是真的适合那边的,我不求你能放下她,但是也别委屈我。” 童一脸色一变:“我以后会对你好的!” “我知道,但是没有真心的是不同的。要是现在站在这里的是唐夕眠,你会像以前在门口的时候一样拦着你妈。” “你知道我的脾气是会反击的,所以你没有帮我。”吴笑笑很淡然,不像是在说自己的对象:“童一,我希望有天,我们能像眠眠他们那样。我想向你证明,我虽然不如她厉害,但是我们在一起,你也不会后悔!” 童一看着她微红的眼睛,握住她的手:“我努力,一定会的!” 他心里这个人,早晚是要放下的! “走吧,买菜回去哄哄你妈!我是强势,但是不能不懂礼貌。再说,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这可是眠眠教我的!” 童一忍不住笑了:“你愿意就行!” 他有些分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态,但是要说结婚,他还是愿意选择吴笑笑。 唐夕眠太厉害,太美好,不像是自己能配得上的。 倒是吴笑笑这样更加真实。 月亮终究是月亮,再怎么喜欢,最后还是要归还给天空的! 想通了,童一的脚步也轻松了,点了两个老太太爱吃的菜,还点了个吴笑笑喜欢的辣炒肉丝。 吴笑笑看着他拉着自己的手,嘴角悄悄地翘起来。 眠眠说得对,适当的示弱还是有用的。 唐夕眠在吴笑笑临走的时候就悄悄告诉她,哄好了老太太,哄住童一对她好,日子早晚有盼头。 至于她,等童一看见了吴笑笑的好,自然就会淡化她在心里的存在感! 人这一辈子最可怕的从来不是喜欢谁,而是习惯谁! 唐夕眠知道,吴笑笑跟自己的性格有相似之处,童一对自己动了心思,这个无可厚非,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甚至吴笑笑都有可能是童一的“菀菀类卿”! 可笑笑她也是活生生的人,既然在一起,那就真心去面对,以后总能过好,比藏着掖着再发现,岂不是好得多? 她是要吴笑笑去展现自己的好,要童一发现其实没有白月光,吴笑笑也可以成为他的月亮。 那是触手可及的温暖和力量,比自己更加耀眼光亮。 两人回到童家,童母正在房间里哭。 吴笑笑咳嗽一声,直接过去把老太太拎起来坐在桌前,把碗拿出来:“都是你爱吃的,吃饭!” “你……” “我告诉你,我对你好你得谢谢你儿子,我对你不好的时候你想想自己!童一他都到了结婚的岁数了,你还想像他小时候一样管着,让他给人家笑话吗?” “我没有!但是我毕竟是你未来的婆婆!”童母一边哭一边盛饭。 吴笑笑叹气:“但是我们都应该长大了,不是吗?你们经历过的,我们也要再来一遍吗?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你以前没有被婆婆好好对待,而我得到了你的尊重和爱护,我得感谢你?” “童一选择了我就是你选择了我,为什么不能处得更好些呢?我们变成笑话,只会亲痛仇快,不是吗?” 吴笑笑说完就开始吃饭,暗地里掐着自己的肉强迫自己不要笑出来。 她在路上就想到这些话,捧着哄着点没准有用,但是她真的不擅长啊! 要笑出来了啊! 不知道是不是这次谈话和发飙有了效果,童母果然有所收敛。 吴笑笑激动地写信给唐夕眠,唐夕眠接到信之后也是边看边笑。 好姐妹有了好的归宿是再好不过的了! 眼看着时间转到了十二月中,唐夕眠肚子已经很大了,手脚都有些肿胀,虽说是身体素质不错,但是最近这些日子耻骨疼也在加剧,她就写信叫家里人抓紧过来。 老家商量了一下,还是许广芬和楚江蓉先过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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