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元年,春,正月,乙卯朔,大飨万象神宫,太后服衮冕,大圭,执镇圭为初献,皇帝为亚献,太子为终献。 夏,四月,甲辰,杀辰州别驾汝南王炜、连州别驾鄱阳公等宗室十二人,徙其家于州。 老道士坐在七月居里,唉声叹气地和孟极说着最近的变化,“怕是真要变天了,太后竟......唉......” 孟极趴在矮桌上,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八次听老道士说这件事,它以为早年郁离那些话老道士已经知道会是这个结局,结果看起来老道士很是震惊啊。 “你有完没完?即便想更进一步,也不是不可以,干啥大惊小怪的?”孟极把自己翻了个盖儿,肚皮朝天的躺着。 “你是不是没好好学习?你没看过凡人的历史吗?从古自今可从未有女子成为皇帝的。”老道士当年有那个猜测就已经心惊,当时暗暗安慰自己,猜测终归是猜测,太后不是还立了李唐血脉为新帝? “从前没有,又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你激动什么?” 在孟极的认知里,洪荒厉害的大神或是一方之主不乏女子,比如昆仑上的王母和神女,这两位在整个洪荒也是鼎鼎有名的。 所以,女子做个小小的凡间皇帝,有啥不可以? 老道士被问得哑口无言,是呀,从前没有,为什么以后就不会有? “倒是老道士肤浅了?” “不然呢?” 孟极用爪子摸了摸肚皮,“郁离捎信来,她虽然不在,但生意不能不做,叫我找你一道,不说一个月三桩,一桩也是好的。” “这人都不上来,咱们就算接了又如何?” 老道士不解,他见过郁离接的生意,不都是要签下契约的吗?那竹简似乎只有郁离能召唤出来。 “那我哪儿知道,我就是个打杂的。” 孟极觉得自己要把自己的位置摆好,它这些年挣扎下来,到头来发现郁离说的没错,它就是个打杂的。 这么悲伤的一个事实,孟极今年才慢慢真正接受了。 “呃......所以咱们怎么办?”这话老道士接不了,他比孟极还像个打杂的,还是个临时打杂的。 唉...... 孟极终于肯抬眼看向老道士,“这话问得好,你先说说你的想法。” 老道士:“......” 这不就是没想法吗? “要不先看看有啥生意再说?”他试探着问道。 “好主意。”孟极很给面子地应道。 于是两个都没什么目标的一老一少在南市混迹了许多天,直到某日夜里坐在屋顶上喝酒,隐隐约约看见一只黑色的狸奴从远处的屋顶一跃而过。 老道士揉了揉眼睛,“刚才那是不是只狸奴?” “好像是,不仅是,好像还很眼熟。” 孟极提着酒壶站起来,伸着脖子去看,可惜夜色昏暗,并没有看清楚方才那只狸奴落到了何处。biqubao.com “这么一说老道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个叫玄色的狸奴妖不是一直在青婆处,你最近见过它没有?” 老道士记得上次找城隍的时候还曾听他提起过,说那只狸奴妖玲珑心思,早年要不是跟错了人,怕是如今都能成为地仙了。 “我见它做什么?它不是在青婆处待得好好的?” 孟极一直对玄色不怎么喜欢,因为看见玄色就总能想起别人说它是个狸奴,那么黑不拉几的,哪儿好看了? “老道是想说,方才那只,会不会就是它?” “怎么可能?它大半夜出来干啥?” 孟极话音才落下,玄色就跟专门打它脸一样从巷子里冒出来跃到了对面屋顶,一双眼睛在黑夜之中格外幽亮。 “我来找你们做生意。” 玄色也不多废话,直截了当地把自己来此的目的说出来。 “你?找我们做生意?” 孟极上下打量一眼玄色,满脸都是不相信。 “是,准确来说我是替一人前来找你们,她需要你们的帮助。”玄色往前走了两步,眼神里的认真让孟极和老道士打起了精神。 从他们第一天认识玄色开始,就知道这只狸奴妖并不是寻常狡猾的小妖,它心思缜密,虽然灵力不算强,却可以几次从孟极手中逃脱。 就凭这一点,孟极不喜它之中还带着一点点欣赏。 “先说说什么事,咱们也算是老相识了,能帮自然会帮。” 孟极想了想,觉得还是先听完玄色说说那事儿再做决定。 生意不生意的,玄色反正给不了郁离想要的,至少短时间内给不了。 妖的寿命本就漫长,再说还得得到转世的机会,光是这样就得少说有几百年时间,孟极笃定,郁离一定等不到那个时候。 玄色嗯了一声,脚下一跃,落到七月居屋顶上的时候已经幻化成了一个身着玄衣的少年郎。 “她叫卞容,原是宫中女官,新帝登基时蒙恩被外放出宫,便在南市旁的修善坊置办了一处巴掌大的宅子,白日便到南市做工,晚上回到宅子休息。” 玄色说它认识卞容的时候,她刚用做工攒的钱租了小铺子,卖些在宫中和其他人学来的小食,因用料足,味道也不错,一直以来卖得都很好。 “南市还有这样的食肆?老道怎么不知道?” 老道士这么一插嘴,孟极和玄色齐齐看向他,一个目光不善,一个目光带着几分无语。 “啊,你们说,你们说,老道我安安静静听着。” 被这俩看着,老道士心里还有点发毛,照理说孟极这个神兽也就罢了,玄色一个妖,他凭什么怕它? “月前卞容曾对我说过,说是有位郎君日日到她的铺子里给他妻子买小食,卞容心善,在那郎君的请求下答应以后每隔三日便到他家中给他妻子做一次小食,至于每次的小食是什么,全有那郎君家中准备的食材决定。” 玄色说卞容已经去了三次,一直都平安无事,毕竟那郎君的宅子就在洛水畔的慈惠坊,并不是什么偏僻的地方。 可前些日子卞容再去,从此便没了音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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