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桃笑的鸡贼,“怎么样,像吧?我上回喝多了几杯在走廊看到,差点把我吓死,还以为我哥来这做兼职了。” 简欢笑容淡淡。 其实,并不是很像。 虽然长相有个三四成,但气质却截然不同。 娄枭生的惹眼,贵气夹杂了邪气,还有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野性。 不似眼前这位,会讨好的给她倒酒,找话题烘气氛,还会唱歌。 别说,唱的还不错。 在他坐下后,简欢没拒绝他倒的酒,因为他的侧脸瞧着比正脸更像。 而且简欢发觉,她喝得越多就越像。 别说,这替身文学是香。 真的招惹不起,还不能有个平替了? 秦小桃刚跟那小奶狗斗歌回来坐下,就看到简欢面前多了好几个酒杯。 “哎呀,这是纯饮,简欢姐你刚出院不能这么喝。” 秦小桃拿走了简欢手里的酒杯。 简欢歪头对她笑了笑,迷蒙的醉眼,粉面桃腮,那股子妖气,看的秦小桃都有点不好意思。 指着旁边看直眼的平替,“你给我住眼!” 玩玩是一回事儿,真绿她哥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哎等等,她哥好像也绿了别人? 在她试图理清思绪时,简欢像是已经醉了,沾了水光的眸子往旁边的平替身上一挑。 “其实,看看也没什么。” “对吧?” 这一眼看酥了平替的骨头,他也不过才二十,平时接触的都是老baby,哪里受的了这个。 伸手去扶,“简小姐小心。” “哎哎-” 正当秦小桃怕简欢酒后乱性想要上前阻止时,电话响了。 看到上面的名字,脑瓜皮都炸开了。 连忙挂断,谁知手指直接习惯动作给接了。 “喂。” 低沉的嗓音从话筒里钻出来。 秦小桃绝望,只能硬着头皮应声。 “喂…” “你在哪。” “啊?我那什么,我不是说来看简欢姐嘛,我在病房…” 一句话没说完,音乐声炸响。 看着拿起话筒的平替蠢货,秦小桃只能继续编。 “在病房出来之后,去唱歌了。” “哦?你自己去的?” “对啊对啊,要不我还能跟谁。” “简小姐,这首歌送给你。” “……” 看着花孔雀似的平替,秦小桃彻底绝望。 “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人的悲喜并不相通。 简欢不知秦小桃已经惹上了麻烦,捧场的鼓掌。 在她的世界里,周遭的一切都如梦如幻。 色调暧昧的灯光,飘忽的身体。 感受不到时间,也感受不到束缚。 几首歌后,她听到了熟悉的调子。 是她最喜欢的一首英文爵士。 从前练舞结束她总会放出来,不拘什么动作,只是轻松的舒展,感受着疲惫过后的享受。 就如同此刻,她像是脱离了肉体的桎梏,在灯光下慵懒的旋转。 手臂微微扬起,长发在空中画出自由的弧度。 纤细的脚踝连着垫起的脚尖,像是音乐盒上的精灵。 转着转着,忽然撞上了一个胸膛。 旋转加上酒意,叫简欢站立不住,扶了一把男人的手臂。 男人身形极稳,哪怕她撞过来都没有丝毫的晃动。 刚刚看那平替觉得单薄,没想到还挺结实。 仰头,笑里带着柔软的醉意,“你怎么不唱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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