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景杨的头发乱糟糟的,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淌。 他也看出来了,韩纵虽然是个小混混,身手却不错,再打下去他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平白拉低了他的身份。 娄景杨抹了把汗,恶狠狠的瞪着简欢,“回去我再收拾你!” 看着娄景杨不和善的背影,韩纵难免担忧。 “简小姐,这,他不会为难你吧?要不我还是送你回古园吧。” 简欢摇头,“不用了,能躲一时也躲不了一世,终究是要解决的,就是连累你了。” “害,这有什么,反正我也没伤着。” 韩纵拍拍腿上的灰,“我在楼下守着,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就给我打电话。” 看出简欢要拒绝,韩纵又补了句,“简小姐放心,我一会儿开远点不会叫他看见。就半小时,要是你没事儿,我就回去。” 都这么说了,简欢只能道谢,“那就麻烦你了。” - 简欢回家时,一推门就看到了一地的狼藉。 桌椅都被推倒,那只她精心挑选的花瓶摔在地上砸的粉碎。 娄景杨就在一片狼藉之中用赤红的眼睛盯着她。 “跟奸夫道别完了!舍得回来了!” 简欢绕过倒着的椅子,把包挂在衣架上后,才缓慢的走进来。 “娄景杨,我们聊聊。” “聊?你跟我聊,事到如今我们还有什么好聊的!” 简欢在沙发上挑了个能坐的地方坐下,望向娄景杨的目光极度平静。 “就聊聊,退婚的事儿。” 娄景杨愣了下,“退婚?” 其实他在看到简欢从韩纵车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想要她了。 可这本该由他来说的话,被简欢先一步讲出来,哪哪都不对劲了。 他不敢置信,“退婚?你他妈要退婚?!” “不错。” 简欢答应的痛快,“不过这件事要你去提,如果我提简家这边不会同意,所以只能麻烦你。理由跟公婆怎么说无所谓,但是对外还请你选一个体面的,这样两家人的脸上都好看。” 这番话有条有理,一看就不是一时冲动。 娄景杨困兽似的转了几圈,指着她鼻子骂,“你是想退了婚去跟那个小混混在一起吗!还想叫我去给你们收拾烂摊子,你他妈还要不要脸!” 简欢无奈,“不退婚怎么办,难道你还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么?” 娄景杨被问住。 作为男人,他无法忍受简欢给他戴绿帽子。 可退婚的事儿被简欢抢先一步说出后,他又多了一种情绪。 不能让她这么轻松的如愿! 分手这种事,谁先说谁就会有种莫名的优越感。被分手的那个,只剩下了被放弃的挫败。 娄景杨是绝对不能接受自己被分手的,更别说还是他从未放在眼里的简欢。 这种角色的对调,他的愤怒可想而知。 简欢利用的,正是娄景杨这种“逆反”心。 她深知娄景杨的自大跟大男子主义,他绝对不允许别人,尤其是女人挑战他的权威。 之前他发现她出轨并不是亲眼所见,还是有周旋的余地的。 但今天,他亲眼看见她深夜从别的男人车上下来。 这种冲击力,不言而喻。 他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所以简欢选择以退为进,与其苦苦哀求被扫地出门,不如搏一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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