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关系,不适合继续下去。” 既然不能从中得到便利,她又何苦以身饲狼。 虽然吧,娄枭挺让人上瘾的,但他摆明了没把这事儿当回事儿,哪怕是当着人也不避讳。 他是大名鼎鼎的娄二爷,就算是事发,也没人敢说个不字。 可她不行。 她的生活已经是如履薄冰,容不得半点差池。 眼下有机会,不如早早断了。 听了她的要求,娄枭眉骨微挑,“不想跟我?” 简欢怕惹怒了他,粉饰道,“我毕竟是景杨的未婚妻,我们这样,不太好。” 娄枭觉得没劲,倏地失了兴致。 “出去。” 人还是那个人,周身的气场却截然不同。 简欢知道她扫了娄枭的兴,不过这也正是她想要的结果。 没耽搁,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简小姐?” 韩纵正在拐角处跟阿鲲说话,看到简欢出来一脸奇怪。 他看了眼手机,这才十分钟不到,就完事儿了? 枭哥不至于这么虚吧。 简欢看出他想歪了,忍不住为娄枭说句话,“我包扎好了,先走了。” 韩纵恍然大悟,“对对对,你刚刚受伤了。呵呵呵,这次真是多亏了简小姐了。” 他的一双眼转来转去,“那个,简小姐,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 “害,就是那死丫头被抓回去一直在那大吼大叫,说她本来都骗过你了,结果你忽然反悔。我想问问,为啥啊?” 简欢笑了笑。 那会子她的确是心软了,可当她带女孩进去后,她忽然意识到,女孩在撒谎。m.biqubao.com 因为女孩的第一反应不是躲藏,而是观察。 哪怕在阿鲲敲门的时候,她也没有任何藏起来的意思。 这说明,她根本不害怕。 听完韩纵比了个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简欢垂眼,其实不是她高,而是因为她有过一样的经历。 那种情形下,她只会找地方把自己藏起来,就连敲门声都能吓的哆嗦,更别说游刃有余的打量周围。 正因如此,女孩的举动在她眼里,才会那样违和。 只是这些,她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 折腾了一天,简欢到家时太阳已经落下地平线,余下一片暗色。 门一开,灯光从门内泄出,调笑声跟着钻出来。 见她回来,江梓莹从娄景杨的膝盖上起来,怯生生道,“表嫂,你回来了。” “你怎么来了。” 见简欢冷着脸,江梓莹立刻变得委屈巴巴。 “表嫂你是不欢迎我吗?对不起,我没打一声招呼就来了,真的对不起。” “打个屁招呼!这是我家,也就是你家,你犯得着跟个外人打招呼么。” 娄景杨从沙发上起身,非但没有被抓包的心虚,反倒是一脸挑衅。 明明他们可以在外面鬼混,但他非要弄到简欢面前,让她难受。 除了简欢得罪了他,更因为最近的简欢太过冷淡,让他十分不爽。 原来哈巴狗似的人忽然不围着他转了,反倒是弄出一副高冷模样,还三番四次的威胁他们,她以为她是谁! 非得让她知道,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不可。 娄景杨当着简欢的面把江梓莹拉到膝盖上搂着,“不用理她。” “表哥,这样不好吧。” “这是我家,谁敢说个不字!” 她欲迎还拒,俩人腻在一起拉拉扯扯。 “表哥~” 两人的动作越发放肆,娄景杨甚至把手伸进了她的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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