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殿之外,飘着小雪。 殿内的一尊尊火炉上温着酒。 赵无疆不等颜灵玉开口,饮了一口温酒,温热的酒气入腹,化作涓涓细流,他笑道: “可是颜老呀,本王又没吟完诗词,你仅仅是通过三首诗词,就说本王囿于儿女情长和心中愁绪?不够格局?不够心怀壮阔? 未免太以偏概全了吧? 也许本王下一首诗,便有高远意境,心怀壮阔呢?” “呵...”杨秉恩嗤笑一声,讥讽胤王还在嘴硬。 宾客们也议论纷纷。 “胤王殿下确实才气不俗,但不愿承认自己的不足,未免太过狂悖了吧?” “就是,人无完人,承认自己不足的地方,又怎么了?” “原以为是才气纵横之辈,不成想是嘴硬心横之辈。” “颜老才刚出场,胤王就坐不住了,生怕暴露自己的才疏学浅...” “哎呀,也许给本官一点时间,本官也能作出不输胤王的诗词,谁知道呢...” “下一首,下一首什么时候?” “......” 林宇站在自家殿下身后不远处,他碍于身份,根本无法替殿下开口,但他现在恨不得冲上去就是邦邦两拳,捶死这些朝臣和皇室宗亲。 这些人太过分了,见不得自家殿下的才气,稍微见到一点破绽,就闻风而动,不断讥讽。 “老朽知胤王有自己的胸中意气,但意气,不是用在这一方面的...”颜灵玉满脸都是长辈教训晚辈时的苦口婆心,似乎是真的为胤王着想。 “苏小谣。”赵无疆起身,手中晃晃悠悠提着酒壶,他笑意温和,看向斜对面灵气娇俏的女子。 苏小谣蹙眉,满脸疑惑。 赵无疆大手一挥,满身豪气: “磨墨!” 苏小谣心中一动,她眸子闪烁着星光,挽起袖子开始磨墨。 果不其然,她提笔再次沾染浓墨,就听见斜对面的男子发声长笑。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赵无疆满身酒气与意气,他太喜欢李太白这首《将进酒》了。 小时不懂,但长大之后,每每念及,都有一股豪气在心中激荡。 此情此景此宴此局中,他唯有再借太白兄《将进酒》一用。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友林宇,苏小谣,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苏小谣眸光都是异彩,她已经忘了下笔。 她觉得亲自看着这个豪气纵横的男子念完这首诗,不然下笔抄录时,一定会错过许多美好的风景。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赵无疆一只脚踏着桌案,浑身呈进攻姿态。 但他射出的不是箭,是酒,是诗。 他痛灌一口,长长一叹: “与尔同销万古愁...” 晚宴大殿,落针可闻。 众宾客已经被这泼天的才气和豪气震惊得无以复加,不知如何言语,什么讥讽嘲弄,什么赞美认同,都统统抛之脑后,脑海中只有这首豪气一泻千里收放自如的诗。 太子姬伯英张了张嘴,有些无力,他只能期许太傅颜灵玉能作出应对。 可当他看向自己老师时,发现自己老师,长眉长须都在颤动,可知内心是多么滂湃激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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