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巍,我不允许你说这样的话。 我们是两夫妻,别的那些夫妻结婚的时候都会进行宣誓,无论贫穷还是死亡都要在一起。有难同担,有福同享。我们两个虽然没有举办婚礼,没有说过这样的誓言,但是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那所有的后果我们都一起承担。” 顾巍怔怔地看着她。 同时用手抚摸着她的脸。 起初他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因为在部队里面别人都说他是战神、战狼,他以前受过的最大的伤就是胯部的那一次。所以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 如果自己死了,她该怎么办? 苏媚禧见他还是不肯相信自己,她不由地道:“顾巍,我们两个现在都是活生生的人,那些什么死啊的,我们现在先不要去想,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把握现在,珍惜当下的日子,至少现在你还活着,我也好好的,我们两个就这样好好的好不好?” 顾巍的心被击中了。 没错,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好好的,那这日子就是过一天算一天,开开心心的就好了,即使有一天他真的不在了,但是他的爱可以让她铭记一辈子,如果有一天她的生活过得不好,但是她可以回想自己的一生中,有一个人可以为了她去死,每当她想起他,她的心里就会充满了力量。m.biqubao.com 这就够了! 两人正在卿卿我我的时候,邱语柔又领着几个人进来了。 是万曼语和一对中年夫妇。 这对中年夫妇应该是万曼语的父母吧,男的是英国人,女的是华国人。 他们看着还挺严肃。 …… 三个小时前,万曼语的父母抵达了她们所住的酒店。 虽然分开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知子莫如母,万曼语的母亲,一见万曼语就知道她心情不好。 自己的女儿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这女儿一向开朗大方又明媚,好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她在哪里,光就照到哪里。 现在太阳不见了,倒像是愁云密布。 “曼曼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万母问。 万父都看出来了,“曼曼是身体不好吗?” 万曼语自然不肯说,邱语柔就去接待了曼曼的父母。 邱语柔抱歉地道:“曼曼没有什么的,都怪我,这段时间是我没有照顾好她。” 万母问:“我上次给曼曼打电话,她说现在是叫你干妈?还进了你们集团工作。” “没错的,就是这样。” “你之前一直说要让曼曼当你的儿媳妇呢?” 邱语柔叹了一口气,“可我儿子没有这个福气呀。” 说罢,邱语柔就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一一说了。 万父是个老外,他听完之后,倒没觉得有什么。 “我觉得曼曼这个事情做的没错啊,这是助人为乐,你帮助了你干妈的儿子,让他的身体恢复了,帮助人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啊。” 但是万母却听出了其中的蹊跷。 他没有理会自己的老公,而是对万曼语说:“你是在照顾人家的时候爱上了他是不是?” 万父听了,觉得不可思议。 自家这个女儿高傲的很,很多男孩子都入不了她的眼。 能让女儿喜欢上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邱语柔一副很可惜的样子:“只可惜了有个平民家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把我儿子的心都偷走了,现在顾威的眼里只有她一个。” 万父就道:“那这么说来这个男人已经是别人家的老公了,曼曼没有必要为这件事情哀伤,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学会放下也是一种能力。” 万母已经猜到了七七八八。她推了推自己老公,“你知道什么呢?” 万曼语终于开口了:“爸、妈你们不用担心我。” 万父仍然颇感兴趣地道:“那我们应该去看看这个让我们女儿心动的男人,我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子呢。” 于是他们稍微在酒店坐了一下就过来了。 …… “柔,这就是你的儿子?”万曼语的父亲看着面前的顾巍,只觉得他真心高大,跟油管上看到的华国军人一样。 华国没有做虚假宣传。 他也有点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女儿会爱上这个男人? 自家女儿眼光太高了,一般的男人她看不上。 唯独这种一看上去就非常正气、严肃又有气场的男人,才可能俘获她的芳心。 万父只是觉得可惜,这个男人已经有老婆了。 他的老婆看起来是一位非常美丽又温柔的女士,很符合他对华国女人的审美。 万母见了苏媚禧,却不这么想。 确实跟邱语柔说的一样,是一个平民家的孩子,身上有一股小家子气。 通常大气又自信的孩子是要花很大价钱来养的,而面前这个女子漂亮是漂亮,少了金钱的堆砌,只能放在家里面看看,镇不住大场面。 这么一看,的确是她女儿跟顾巍更般配一些。 邱语柔一见苏媚禧就来气,“有客人来了,怎么也不知道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他们可是来看顾巍的。” 苏媚禧便去给他们倒开水,又招呼他们在客厅坐下。 这疗养院里,每一间病房都是一个套房,有客厅,有沙发,里面配有一次性的水杯。 前几天顾成带了一些英国的红茶过来,苏媚禧不爱喝茶,周园也不能喝,这种茶一粒粒的,跟感冒冲剂一样,苏媚禧也不知道怎么泡。 邱语柔又吐槽她:“怎么连泡个茶都不会?” 顾巍看到母亲对苏媚禧的态度,他不由地开口,“妈,阿禧这些天一直形影不离地照顾我,她没有时间研究英国的红茶怎么泡。” 邱语柔顿时不开心了,“才照顾了几天而已,说得她有多么劳苦功高似的,在她没来之前不都是我和曼曼寸步不离地照顾你吗?那时候你病得那么重,照顾的难度可想而知。就连喂饭喝水都是慢慢一勺一勺的,递到你嘴边的。 难道你忘了,一开始你连饭都吃不下,天天都是喝米汤?那都是曼曼自己熬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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