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可能不允许我去酒吧。”顾成道。 黎珍抬起一双杏眼看他,“新婚妻子吗?看起来很年轻。” 黎珍只比顾成小一岁,顾成37了,她也36了。 她做过明星,身材和皮肤都保养得很好,36岁的状态看着很不错,虽然脸庞能看出岁月的痕迹,但又有一丝云淡风轻的气质。 “我刚结婚两个月,现在来度蜜月。”顾成道。 黎珍看了一眼周围。 这酒店设施虽然不错,但是大堂很小,服务生又在一旁忙碌,还有一对正在办理入住的夫妻,的确不适合聊天。 “真的不肯去酒吧喝一杯?你放心吧,只是清吧,不吵的,开车10分钟就到了。”黎珍道。 顾成心想,反正周园已经答应了,那他出来半小时和一小时也没有什么区别。 索性就答应了。 …… 顾成坐上了黎珍的车。 以前的记忆渐渐浮起来了。 黎珍是回国之后才学开车的,国内规定18岁才可以报考驾照。 顾成因为早一年考,所以在黎珍学车的时候,他经常带她在庄园里练车,她经常左右不分,撞过树,有一次差点开进了泳池。 或许黎珍也想到了这些往事,两人就都不说话。 10分钟后,他们到了一家酒吧。 就是喝酒的地方,顾成要了一杯店里的招牌,黎珍道:“我跟他一样。” 顾成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能喝酒吗?” 她每次喝酒都会过敏,一点点都不行。 黎珍道:“难得你来,喝一小点没事的,以前混娱乐圈的时候也没少喝。” 顾成也就随她了。 这间酒吧相对一般的酒吧来说的确很安静,这边本来就人少,加上今天天气冷,所以客人不多,平时都有乐队来演出的,今天却没有。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黎珍问顾成。 “还行,你呢?” “我挺好的,结过婚,又离了婚,女儿你也见过了,5岁了。” 顾成问:“为什么离婚?” “一开始肯定是互相吸引才走到一起的,后来不喜欢了,就离婚了。”黎珍笑道,“我在这边经营花店,生意还不错。” “那就行。”顾成喝了一口酒。 黎珍也喝了一口,随后道:“我其实好几回想不顾一切回国找你,但是想想我以前干的那些事,我又打退堂鼓了。” 顾成问:“所以,你宁可一个人扛着,也不愿意回来找我?” 黎珍笑了笑,“是啊,但是今天见到你,我觉得很开心,我以为只要我不回国,那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了。” 顾成看了一眼黎珍握着酒杯的手。 她的手以前是很白嫩的,但是现在却干燥开裂,许是因为经营花店太辛苦了。 顾成道:“如果过得不好,那就回国吧。” “回国之后呢?你给我安排下半辈子的生活吗?”黎珍笑着问。 顾成想到周园,如果他替黎珍安排这些,周园一定会多想。 黎珍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对了,我留在你家的那只狗,还好吗?” “挺好的。”顾成道。 然后顾成打开手机相册,给黎珍看那只哈士奇。 黎珍一边看一边笑:“你果然把它养得很好,很健壮,这是腹肌吗?” “是的,它非常爱动。” “你每天都去遛它吗?” “只要有空就会去遛它。” “你真是一个好男人,当你的狗也很幸福。”黎珍先是笑,然后不经意感觉到有泪水在流。 这样的男人,她终究是错过了。 顾成道:“你女儿也挺可爱的。” 提到女儿,黎珍的眼神黯淡下来,她道:“可爱是可爱,但是她有自闭症。” 顾成惊讶了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不清楚,可能是她生下来之后,我和她爸经常吵架,也有可能是老天爷惩罚我吧。” “要不回国内去治吧?”顾成道。 黎珍摇了摇头:“这边治疗自闭症或许更好一点,更专业一点,她现在的病情好了许多,我不敢贸然给她换环境。” 顾成点了点头,“那你如果有需要的话,就跟我说一声。” “好的。” 说着,黎珍开始抓手臂。 顾成一看就问:“是不是过敏了?” 黎珍有些不好意思,“大概是吧。” “快去医院。” “这个时间了,哪能预约到医生啊。” “那也要找个地方买点药吧。” 她每次酒精过敏之后,如果不及时吃药,就要起疹子,再痒上一个星期。 …… 周园在酒店大堂呆坐着。 已经半个小时了,顾成还没有回来。 她对自己说,如果顾成一个小时内能回来,那她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一个小时过去了,周园心道:“如果他再过半个小时内回来,那她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又过了半个小时。 周园看着手表,心里既惶恐又不安。 又坐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等到顾成。 她伤心难过,回去收拾行李箱,再叫了车到机场。 …… 顾成去了一趟黎珍家里,劝她吃了药。 黎珍的女儿抱着一只玩具熊站在他身边,碧蓝色的眼睛看着他,仿佛一只洋娃娃。 她不说话,但是看着他的样子,眼睛里面似乎有千言万语。 她能感觉到他是好人。 在他准备走的时候,她还抓住了他的手。 黎珍用英语叫她,“sunny,让叔叔走吧,叔叔还有事。” 小女孩却拿出一本画册,想让顾成陪她一起看。 顾成想跟周园说一声,自己晚一点再回来,但是她的手机打不通。 他想,周园应该会理解的。 于是他便和sunny看了画册。 小女孩虽然不说话,可是对画画很有灵性,看完了就能把自己的感受画出来。 她缠着顾成,不让顾成走,直到她后面累到不行,自己睡着了。 “不好意思,今天麻烦你了,你赶紧回去吧,你妻子还在酒店等着你呢。” 顾成心里也担心周园,她虽然一直以来都很懂事,做什么都让着他,但是在对待前女友这种问题了,她肯定也会吃醋。 于是他连忙打车回酒店。 “先生,你妻子在这里等了你三个小时,我劝她回房间,她不肯回。”酒店的服务生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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