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一个小时时间流逝。 站在房间门口的潘振南等人脸上再次露出担忧的表情。 如果秦风没有办法能够治疗的话,完全可以直接从房间出来。 现在门反锁着,他们进不去不知道里边什么情况,只能干着急。m.biqubao.com 正当潘振南决定要敲门提醒秦风的时候,房门打开了。 秦风从房间出来后,反手关上房门。 “秦风怎么样了?潘宇没有事情吧?” 潘振南脸上充满期待。 潘家其余几人脸上也都是期待。 “放心已经没有任何事情了,不过让他好好休息一下,明天睡醒之后潘宇就没有事情了。” “我也困了,三点多到,这都快五点了,我都有些撑不住了。” “我住在哪个房间?我想休息了。” 秦风对潘振南询问。 “好,太好了,多谢你能够给潘宇治疗好,今天晚上我们一定不会去打扰潘宇,让他好好休息。” “曼香,你带着秦风到房间休息。” 潘振南对潘曼香吩咐。 “知道了爷爷,那我也先回去休息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潘曼香答应后,带着秦风离开。 潘曼香带着秦风来到一楼客房,这里没有人住,正好可以让秦风居住。 而且这个客房还是她房间下边,如果晚上有什么事情,她也能知道。 进入房间后,秦风跟潘曼香道别直接关门反锁起来。 他进入房间后,盘腿坐在床上,他从口袋拿出那一团从潘宇身体中抽出来的煞气,便直接开始吸收起来。 这一团煞气的能力非常强悍,虽然不多,但这些都是精华。 看到这些精华,秦风脸上露出笑容,他在脑海中打开《青囊经》,随后就直接按照青囊经的方法开始进行训练。 也不知道坐在这里练功多长时间,秦风听到有人敲门,这才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秦风就看到窗户照射进来的太阳光。 他拿起床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看来昨天晚上是真的太累了,要是昨天晚上不累的话,也不会坐在这里这么长时间。 不过这一晚上练功,昨天的所有疲倦全都消失,现在他的身体中充满力量。 “真是太好了,秦风没有自大没有说谎,他真的治疗好你的身体了。” 潘振南声音充满激动。 从这里到客厅还有将近三分钟的路途,他选择的房间还是距离客厅最远的房间。 现在能够听潘振南的话听得这么清楚,看来昨天晚上吸收的煞气还是有非常大的作用。 “我弟弟醒了,看架势已经恢复原样了,我爷爷就在客厅,他说要当面感谢你。” 潘曼香对秦风说道。 “走。” 秦风点头答应。 他们一同来到客厅,潘振南、潘宏茂、宁秀英都在这里坐着。 在人群中央坐着的则是潘宇。 “潘宇,赶紧起来道谢,这位就是秦风,如果昨天晚上没有秦风,现在你也不会醒过来。” 潘振南对潘宇吩咐。 “多谢秦先生,秦先生救命之恩,我潘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 “从今天开始我潘宇听从秦先生的命令,只要秦先生的吩咐,我都会答应。” 潘宇双手抱拳对秦风说道。 “不用这么客气,都是我应该做的。” “我跟着来了,看到有病人,我能够治疗,自然不会不管不问。” 秦风摆摆手,脸上露出不在意的表情。 “对了,还有一个事情告诉你,有关于你姐姐潘曼香的事情。” “这位就是你姐姐的未婚夫。” 宁秀英说了秦风跟潘曼香的关系。 听到宁秀英这么说,潘宇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被未来姐夫治疗好的,这可就太好了,有了救命之恩,家里人更不会拒绝秦风。 “那我以后就叫你姐夫。” 潘宇笑着说道。 “不不不,我想你们可能是误会了,我这次跟着潘曼香过来,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退婚,可能昨天潘红运说的没错,我们家的确不能高攀潘家。” “第二就是我想知道我的身世,昨天晚上我能听出来,潘红运还有话要说,他是不是知道什么?潘家主,我希望你能够告诉我。” 秦风双眼直勾勾盯着潘振南说出自己来到这里的两个目的。 “什么?退婚?” “为什么?” 潘振南脸上充满疑惑。 “潘家主,我还是那句话,按照现在我的身份也对配不上潘小姐。” “我不明白当年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会跟潘家大小姐有婚约,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依靠女人的人,所以还是算了吧。” 秦风解释。 “你用听老二说的话,他说的根本不是真的,他都是开玩笑的。” “既然你想知道,那一会儿饭桌上我们聊吧,睡了这么长时间肯定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已经让下人准备好了饭菜。” 潘振南对秦风做了个请的手势。 “好。” 秦风点头答应。 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饿了,昨天晚上在潘曼香店里也没有吃多少东西,昨天晚上还那么累,今天饿了理所应当。 在一旁的潘曼香看着秦风这架势,别提多么失落了,她本以为秦风会给她一些面子,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心中想法。 但现在来看,秦风根本就没有改变。 既然如此,她也只能接受。 坐在饭桌旁,秦风被潘振南安排在自己身边。 “难得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潘宇的身体还治疗好了,我非常高兴。” “这样,今天晚上我们都少喝一点,红茂,你去把我珍藏多年的好酒拿出来。” 潘振南对潘红运吩咐。 一听这话,潘红运当即明白,他点头答应后,立刻就从椅子上起来去储藏室搬酒。 过了几分钟时间,潘红运搬着一坛子酒放在潘振南身旁。 “尝尝我的手艺,这是我亲自酿造而成,对身体有很多好处。” 潘振南说着,给秦风盛了一碗放在秦风面前。 “的确是好酒,这个味道就能够闻出来非常不错。” 秦风闻了一下酒味,非常香,比市面上百分之九十九的酒都要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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