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狂少_第102章 李清雅最后的歇斯底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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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婶收拾好衣服之后,李叔执意要走,没办法,叶临也只好让莫晚风开车送他们下山,安排了一个最好的酒店给他们住下。
  既然李叔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叶临也放下心来。
  在他们走后,李清雅站在客厅里,刺眼的灯光下,她的神情看起来难过极了。
  至于她的那些东西,叶临也整好了,全部塞进一个行李里边,丢到了她的跟前。
  “外边车已经给你叫好了。”
  叶临冷冰冰地说道。
  听到这话,李清雅身子一颤,只觉得像是被人扔进了冰天雪地里,冻得手脚都不能动弹。
  她很想捡起行李,离开这里。
  最起码,要给自己留一点尊严吧!
  但是她做不到,她的四肢不受大脑控制的,就站在原地。
  叶临:“有什么话想说,你就说了吧!”
  李清雅皱起眉头,一滴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
  叶临呵呵一声,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
  “在你说分手之前,我一直都很爱你。”
  李清雅:“你为什么现在不爱了?”
  叶临冷声道:“原因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
  “人在做,天在看,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反而是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消耗我对你的感情。”
  “李清雅,有些事情,过去就让它过去吧!我们没有未来了,你也早点认清现实,该怎么做,我希望你能明白。”
  听到这话,李清雅擦了擦眼泪,这番说教的说辞,真是要多正义凛然,就有点正义凛然。
  她委屈地昂起头:“假如你早点告诉我,你是军龙集团的董事长,你有这样的财富,我们不会走到今天,我也不会变成你讨厌的那个样子。”biqubao.com
  现在开始怪起我来了?
  叶临也真是服了。
  他对李清雅早就没了耐心,当下也不想解释什么。
  “怎么不说话了?”李清雅质问道。
  “你也觉得是自己错了是吧!”
  叶临白了一眼:“那时候,我还不是军龙集团的董事长,而且就算是,我也不会告诉你。”
  “同等的物质条件,才能看出一个人的真正品性,我现在才算是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用意。”
  “李清雅,爱上你,是我叶临的悲哀。”
  “幸亏,我能早点看清楚你的真面目。”
  “你!”李清雅怒瞪着他:“你非要这么羞辱我是吗?”
  “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她开始歇斯底里:“对,你存在我这里的结婚基金,我是自己用了没错。”
  “可我都是为了我自己吗?”
  “我学化妆,还不是为了和同龄人有共同的交流话题,不然我这种农村来的女孩在大学只会受到欺负。”
  “我学穿搭,还不是为了大学毕业之后能够进入一家大集团工作,好赚钱为我们两个人的未来奋斗吗?“
  “你以为我花你的钱吃吃喝喝是为了贪图享受吗?我不得请客吃饭,让教导员给我贫困生的名额吗?我不得花钱结交富二代,积攒自己的关系吗?”
  “我花钱,都是为了我们两个人的将来,你说我自私,我都是为了自己,但是你别忘了,在我们分手的第二天,我就把五万块给你了。”
  “你以为我不心疼刘姨吗?你知道这五万块是怎么来的嘛?齐少那个废物东西,硬硬不起来,是我整夜整夜帮他……帮他……你知道我那晚蹲下来的时候有多屈辱吗?我不都是为了你吗?”
  “我李清雅就算是饿死穷死,都没想过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钱,即便是前几天在酒吧我都没超越自己的底线,但是为了还你钱,给你五万块给刘姨致病,我做了,我让我的尊严失去了价值,这还不够吗?”
  “我李清雅,没有对不起你叶临的。”这一刻,李清雅的情绪达到了巅峰,她咆哮着,嘶吼着,仿佛想要将心中的一切都发泄出来,让叶临知道自己到底受了多少委屈。
  而叶临,也确实愣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李清雅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她……付出了那么多吗?
  多吗?
  不知不自觉的,叶临竟然真的觉得是自己错了。
  倘若站在李清雅的角度上来看,她似乎,没有错。
  一个农村的女孩,靠着自己的努力,来到了大城市里。
  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身边的同龄女孩用的不是智能手机,就是豪华电脑,穿得都是各大品牌,出去吃顿饭随随便便就几百块钱。
  可她呢?
  家里穷,能交得起学费就很不错了。
  有一个同样没什么本事的男友,做着兼职工作,辛辛苦苦地攒钱。
  如果她表现出来贫穷,就会和身边人格格不入,本身能进江城大学的人,都是天才,她的天赋在这学校里,是那样的一文不值。
  她如果成绩不突出,家庭环境还差,那么,她在学校里受到的压力,是比叶临还要大的。
  一边见识着大城市的花花绿绿,一边忍受着贫穷带来的痛苦。
  倘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就和叶临分手,找一个富二代了吧!
  但是李清雅没有!
  她不仅和叶临在一起,呆到了大学快毕业。
  这期间,也没有出轨,更没有和任何富二代有任何联系。
  她甚至还在这期间,把自己珍贵的第一次交给了叶临。
  她只是想花钱,让自己变得更好一点,她错了吗?
  忽然间,叶临呆住了,看着李清雅梨花带雨的模样,他攥紧了拳头。
  “所以呢?”
  “你想要我和你复合是吗?”叶临问道。
  李清雅摇了摇头:“在今天之前,我确实一直想的就是和你复合,但是现在,我失望了,我不想和你复合了。”
  “我错了,是我错了,是我高攀你了,叶临,是我错了。”
  “我走!”
  “再见!”
  说罢,她提起自己的行李,离开别墅。
  看着她离去,叶临神情有些变化,他分不清,李清雅这是在演戏还是用什么诡计博取他的同情。
  他只知道,如果站在李清雅的角度上,有他这么一个没出息的男友,他可能都撑不了那么久。
  想想。
  十万块结婚基金,真的很多吗?
  多少家庭,光是彩礼就几十万了!
  三年,攒了十万块前。
  真的多吗?
  他恨,只是恨在自己母亲刘芸重病需要手术费的时候,这些救命钱,被李清雅用光了。
  但第二天,李清雅还是把那五万拿来了!
  这是事实!
  叶临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深吸一口气。
  “我是不是,太严苛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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