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狂少_第27章 收服百鬼堂堂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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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踢,直接将中年男人给踹蒙了!
  自己乃是化劲宗师初层的武者,竟然被区区一脚给踹飞了?
  并且那一脚,他感受到了一股恐怖的气息。
  那是凌驾于他气息之上的力量!
  眼前这名年轻人,来历绝对不简单。
  只见他拍了拍胸前的灰:“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
  “来,我就不信了。”
  说罢,他动用全身气息凝聚在拳头上,脚下的地板顿时碎裂开来。
  伴随着一道尘埃溅起,他身如猛虎,直直地朝着叶临冲了过来,速度极快。
  外边围聚的武者一瞧,纷纷惊叹。
  “是堂主的龙虎拳。”
  “好强的气势。”
  “无形之中,我竟然听到了龙虎齐啸的声音,太不可思议了。”
  “……”
  所有人都以为这一拳会直接要了叶临的命。
  但——
  就在下一秒。
  “砰”的一声,叶临只是一拳,再次将中年男人给打飞了。
  唰唰唰!
  那一刻,全场震惊。
  鸦雀无声。
  就连那位百鬼堂堂主在稳住身形之后,也愣住了。
  他没有再进攻,而是瞳孔震颤地盯着叶临看。
  “乖乖,这家伙,什么来头?”
  “他这么年轻,就拥有了这等实力,该不会是来自那个世界的人吧!”
  “他到底是谁啊?”
  “……”
  叶临眯起眼睛,有些不耐烦:“别再来了,我不想杀你。”
  话刚说完,中年男人立刻双膝弯曲,“噗通”一声跪在了叶临面前。
  “请先生收我为徒!”
  “?”叶临。
  唰唰唰!
  所有人再次大变脸色。
  百鬼堂堂主竟然拜一个年轻人为师。
  这也太扯了吧!
  什么情况?
  叶临也没反应过来:“你什么意思?”
  中年男人:“禀报尊师,小的莫晚风是个半路出道的武者,没有师傅,自己钻研到了如今的境界,奈何根基不稳,难以突破,已经滞留在这个境界十多年了。”
  “您年纪轻轻就有了如此境界,跟着您,小的想寻求突破。”
  叶临皱起了眉头。
  好家伙,说跪就跪,这反应是真快啊。
  看这中年男人出手的境界,确实是有化劲的实力。
  当然,和自己比,还是有许多差距的。
  毕竟,化劲宗师巅峰这个境界,是他十五岁便已达到的!
  但收徒这件事,还是算了。
  叶临:“我不想收徒。”
  “你起来吧!”
  “我今天就是来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的。”
  听到这话,莫晚风马上起身,瞪着青铜殿的这名白发男子:“愣着干嘛?还不快点把我师傅要的东西拿出来。”
  “堂主……”白发男显然是被这一举动给弄懵了。
  “快点啊,想死吗?”莫晚风怒道。
  白发男吓得连忙点点头,对叶临问道:“小主,您要的是什么东西来着?”
  百首钱松开他的脖子。
  叶临:“一个青铜冠,昨天被人卖到这里的。”
  “好的,我马上拿给您。”
  白发男不敢不从,在武者的世界里,向来是以强者为尊。
  谁强,谁就有话语权。
  而今,连创立百鬼堂的堂主莫晚风都主动向叶临示好,他要是再违抗,岂不是找打?
  趁着他拿东西的时候,莫晚风也使了使眼神,让手下把周围围观的人全都给赶走了。
  很快,青铜冠就被白发男拿了出来,递给叶临。
  “小主,您看这是不是您要的?”
  叶临接过手,仔细查探,点点头:“是的。”
  “多谢。”
  “另外我还想问一句,你记得昨天把青铜冠卖到这的人长什么样子吗?是谁?”
  “这……”白发男犹豫了一下:“行当的规矩可是不透露买卖家的信息啊,您这让我说,就有点太为难我了。”
  “你不说,我现在就打断你的腿,把你的青铜殿给拆了,扔出百鬼堂。”莫晚风再次发话,吓得白发男一激灵。
  他急忙说道:“我说,我说,那家伙蒙着面罩,操着一口东北口音,长相我是看不清,实力大概在暗劲左右,我也不知道他什么身份。”
  “我只记得,他把东西卖到这的时候让我要好好保管,绝对不要被其他人买走,等三日过后,自然会有大人物来取,届时会给我一笔不可想象的好处。”
  此话一出,叶临眯起眼睛。
  不可想象的好处?
  有多好?
  不过这也算是有用的信息。
  最起码知道,三日后,还有人来拿!
  他倒想知道知道,谁要抢这东西。
  “那三日后,有人要来取的时候,通知我一声。”
  白发男:“啊,这?”
  莫晚风:“嗯?”
  “好的,好的,没问题,绝对没问题。”白发男马上改口。
  这才对嘛!
  百首钱给他留了电话之后,两人走出青铜殿。
  莫晚风一直跟在身后。
  护送着两人。
  百首钱偷偷对叶临说道:“少主,这小子我看还行,不如收了吧!”
  叶临白了他一眼:“我这么年轻,收什么徒?”
  百首钱:“不一定是收徒,当个小弟也行。”
  “我探查过他的境界,确实如他所说,根基不稳,不过能半路出道进入化劲,也是天赋极强的了,助他一把,说不定日后也是一大助力。”
  “您如果不打算回鬼谷门继承宗门的话,也该在俗世里培养属于您自己的势力。”
  “龙国嘛,鱼龙混杂,多一道助力,是一件好事。”
  听到这话,叶临点了点头,觉得有道理,停下脚步。
  “莫晚风?”
  听到声音,莫晚风马上来到叶临身前:“叶先生,您吩咐!”
  叶临:“我不能收你为徒。”
  莫晚风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但是我可以让你跟着我,也就是当我小弟。”
  此话一出,莫晚风顿时激动起来,离开下跪:“拜见大哥!”
  百首钱:“喊少主。”
  “大哥也是你喊的?”
  “是,少主。”莫晚风乖乖改口。
  叶临:“旁边这位算是我的管家,你喊他百先生就行,他会帮你稳固好根基,有什么事情你联系他,等你破镜之后,再跟着我。”
  “是,少主,我一定好好听百管家的管教。“
  而后,叶临和百首钱离开。
  回江城的路上,叶临开口道:“百首钱,现在能说了吧!”
  百首钱嘿嘿一笑:“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少主的眼睛。”
  叶临:“你除了看重莫晚风的天赋,还看中了什么?”
  百首钱一脸神秘:“少主,容许我保密。”
  “等时机到了,您自然就知道了!”
  “行,我等你给我一个惊喜。”
  话音落下,“滴滴滴”,叶临口袋里传来了一阵电话铃声。
  叶临拿出手机一看,是表妹刘清雨打来的。
  “喂?表妹,怎么了?”
  “表哥,你在哪!快来刘家,刘姨……刘姨她在奶奶的灵堂前昏死了!”
  “什么?”此话一出,叶临大变脸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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