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豪:我身家千亿,你三千月薪和我说般配?_第一百二十四章 阴阳怪气的老朋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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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进了天云广场。
  一楼和之前林风带林婉月来购物的时候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原本空旷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看来,是专门为过会的走秀准备的。
  还有各个店铺的外面,也都有不同的装饰。
  知道的明白这是中秋国庆双节活动。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过年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都没看到天云广场这么热闹。”
  “想不到,今年双节居然搞这么大手笔。”
  林婉月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一切,不由得咂舌道。
  秦风轻轻点头,顺带着左右看了看。
  刚刚,他还看到夜岚的人从一旁匆匆走过。
  看来是在为过会的走秀做准备。
  这次活动,江宁宁应该会参加。
  秦风倒是比较好奇,江宁宁那恐怖的身材,如果搭配上国风衣服,会是怎样的画面。
  这让他不由得开始期待了起来。
  “婉月?这不是婉月吗?”
  就在两人慢慢逛的时候。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秦风不由得疑惑的转头一看。
  说话的女人,穿着一身名牌,手上戒指项链更是闪的耀眼。
  就是这颜值……
  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如果放在普通人眼里,或许还算是个有姿色的美女。
  但在身边美女如云的秦风眼里,就相当一般了。m.biqubao.com
  “罗纯?”
  然而,看到这个女人后,林婉月却很是意外的打招呼道:
  “你怎么会在这?”
  罗纯?
  秦风对这个名字属实没有印象,看来不是自己大学同学。
  “天云广场今天搞活动,我当然是来买买买的。”
  罗纯顿时笑道。
  一边笑着,一边看向一旁的秦风道:
  “哇,这是你男朋友吗?”
  “婉月,你在哪找的这么帅的男朋友?”
  “我就说,你这么漂亮,以后的另一半肯定也不差!”
  看着这个罗纯,秦风不由得想到了沈若安的那个同学乔诺。
  这两个人的性格,怎么感觉这么像?
  只不过,乔诺倒是没有这么“珠光宝气”。
  “对,我男朋友,秦风。”
  听到秦风被夸,林婉月自然美滋滋的笑着道。
  “你不是要来买衣服的吗?”
  “走吧。”
  就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传了过来。
  说话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穿着西装的男人。
  整个人看起来阴沉无比,让人感觉很是不舒服。
  林婉月愣了一下,看向罗纯道:
  “这位是……”
  罗纯面色有些尴尬的道:
  “这是我男朋友,杨怀志。”
  “怀志,我这不是见到老朋友了吗?叙叙旧。”
  “现在活动还没开始呢,你急什么?”
  杨怀志轻蔑的一笑,左右看了看之后,开口道:
  “这种级别的活动,能有什么意思?”
  “之前我在京都看的国风活动,那才叫真正的国风活动。”
  “这里,差远了。”
  听着这傲慢的语调。
  秦风逐渐有点生理不适。
  怎么感觉这个逼,这么欠揍呢?
  主要不光是他的语气。
  杨怀志在说话的时候,基本就没正眼看人。
  这么臭屁的人,秦风属实是第一次见到。
  哪里来的优越感?
  “你男朋友这么帅,是哪里认识的?”
  罗纯没有理睬杨怀志,凑近林婉月问道。
  林婉月微微一愣,开口道:
  “啊……他是我大学同学。”
  “大学同学?”
  罗纯顿时吃惊的道:
  “你们这是什么神仙大学,能有这么帅的帅哥。”
  “那他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这话,顿时把林婉月给问倒了。
  这该怎么回答?
  是回答金瀚大酒店老板,还是天云广场老板,还是万兴房地产老板?
  好像……都不太好?
  然而,没等林婉月想好怎么说。
  秦风便笑着开口道:
  “毕业之后做点生意而已。”
  罗纯顿时点点头道:
  “可以啊。”
  “看不出来,你这么年轻,居然还有商业头脑。”
  “好好干,我告诉你,婉月可是我们附近知名的大美女。”
  “你要是对她不好,不知道有多少人提着刀去找你哦。”
  听到这话,秦风顿时哑然失笑。
  “在苏北做生意啊,感觉前景堪忧。”
  “别看苏北是一线城市,但比起一些二线城市商业潜质还差。”
  “我之前在京都的年收入,要是放在苏北,估计五年都赚不出来。”
  “不如换个城市发展。”
  就在三人相谈甚欢的时候。
  突然,杨怀志的声音又一次传了过来。
  秦风的表情明显拉了下来。
  这还是秦风第一次见到,比陈文星看上去更讨打的人。
  要不是这里人多,秦风真有种忍不住直接上去给他一拳的想法。
  听到这话,连一贯慢热的林婉月,此时都已经生气了。
  这话不就摆了明的是在贬低秦风,提高自己吗?
  说的就好像秦风一文不值,和他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的感觉!
  她恨不得现在就直接把自己知道的秦风的身份甩在杨怀志的脸上。
  让他竖起耳朵好好听清楚。
  秦风一个月躺着什么都不干,获得的收入,估计都是杨怀志奋斗几十年都赚不到的。
  可林婉月还是出了名的嘴笨。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见林婉月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
  罗纯不由得眉头一皱,转头看向杨怀志道:
  “怀志,你这话说的怎么这么奇怪?”
  说完,她还一脸歉意的看向秦风道:
  “不好意思啊,小秦。”
  “我男朋友这个人说话不经脑子,你们千万别往心里去。”
  “不过他的本意是好的。”
  “他正好最近也在苏北做生意。”
  “要是有能照顾你的地方,你尽管说。”
  “我和婉月的关系,还是相当好的。”
  小……小秦?!
  听到这个称呼,林婉月直接傻了。
  除了上学的时候,老师这么叫过秦风之外。
  她就从来没有听过,有人敢这么叫秦风!
  这罗纯,也是说话不过脑子!
  “不用了,我现在这样挺好的。”
  秦风淡然开口道。
  这个杨怀志,最多就是臭屁而已。
  秦风还没显得无聊到和他斤斤计较这些。
  比起这些,更重要的,还是过会即将开始的时装秀。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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