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豪:我身家千亿,你三千月薪和我说般配?_第八十二章 他要真是我男朋友就好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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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其实也没啥大事。”
  “就是想你了。”
  于华搓着手,眼里直冒火。
  但现在的裴雅诗实在是懒得理他。
  她现在能站起来,都已经很不错了。
  “这么晚了,没什么事就回去吧。”
  “我困了。”
  想到这里,裴雅诗摆了摆手道。
  “别啊,雅诗。”
  “我好不容易来一趟,你就这么对你男朋友啊?”
  于华顿时不满地嘟囔一句后道。
  “如果你这么晚来我这,被我爸妈知道了,你猜会怎么样?”
  裴雅诗坐在沙发上,腿酸疼的已经根本站不起来。
  一边打开电视后,一边开口道。
  听到这话,于华地表情顿时收敛了许多:
  “咳咳,其实是刚忙完公司的事。”
  “我特地来看看你。”
  “对了,雅诗,你猜猜我刚刚碰到谁了?”
  这话顿时让裴雅诗脸色一变,但还是佯装淡定的道:
  “说。”
  “秦风,你还记得吗?”
  “就金瀚大酒店的老板,我的老同学。”
  于华顿时笑道:
  “他是来朋友家吃饭地。”
  “也是巧了。”
  “多亏上次他高抬贵手,否则的话,我现在就真的要完了。”
  现在的于华,哪里还敢记恨秦风。
  只要秦风一句话,他和家里的产业将会轻而易举的完蛋。
  他和秦风,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是吗?”
  裴雅诗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
  “说是找朋友,但我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香水味。”
  于华喋喋不休的道:
  “八成啊,是来找女人的。”
  “他女朋友我认识,可不住在这。”
  “不过想想也是,他要多少女朋友还不是随便找……”
  还没等他说完,裴雅诗便眉头紧皱的道:
  “好了,看也看过了,你还是快点回去吧。”biqubao.com
  “过会我爸来,他看到你在这,我们两个都别在这住了。”
  听到这话,于华的脸色顿时一变。
  他轻咳一声,开口道:
  “雅诗,咱们什么时候结婚?”
  “我这都准备好了,只要你答应下来,立马就能举办婚礼。”
  现在的于华,可太难受了。
  守着这么一个漂亮,家境还好的女朋友,却根本不能碰。
  就像是守着聚宝盆,结果需要密码。
  他现在实在是燥热难忍,却只能硬生生忍着。
  还不敢去到处沾花惹草。
  要是被裴雅诗的爸爸知道了,那他可就彻底没戏了。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你还是想想办法,怎么过我爸这关吧。”
  裴雅诗眉头微皱,道:
  “他大概还有十分钟到。”
  “你要在这等他?”
  这下,于华也不敢再逗留了,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开。
  看着于华离去的背影,裴雅诗不由得轻叹一声。
  如果是秦风的话,或许她爸会毫不犹豫的同意下来。
  但是,她又怎么敢僭越。
  ……
  很快,便到了第二天。
  刚一起床,秦风便心中默念:
  “系统,签到!”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
  【恭喜宿主获得产业:苏北一店百分百股份!】
  【恭喜宿主获得额外奖励:现金五十亿!】
  后面的五十亿,基本就是添头。
  虽然的确不少,但是比起秦风现在的资产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这个主要奖励,着实让秦风一愣。
  苏北一店!
  整个苏北的餐饮业,苏北一店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之前秦风也去过一次苏北一店。
  这里的环境的确不错,而且菜品比起金瀚更要略胜一筹。
  不过这也难怪。
  毕竟金瀚本身就是酒店,居住是最主要的,而不是餐饮。
  而且,苏北一店胜在价格上限下限都非常高。
  即便是普通人,也能吃得起。
  因此,苏北一店一直都很火爆。
  吃饭必须要预约。
  从来没有出现过有空桌的情况。
  这个产业,基本就是给秦风一个保底收入。
  无论如何,苏北一店永远都是大额盈利的。
  不过,今天秦风并不打算去苏北一店签合同。
  今天,要陪沈若安去参加同学聚会。
  得先把有事秘书干,没事那啥的事情解决了。
  这事,比什么产业都重要。
  想到这里,秦风正好接到了沈若安的消息。
  同学聚会是定在中午一点左右。
  现在去接沈若安,应该差不多。
  想到这里,秦风简单收拾,换上一套休闲服后,直接下了楼。
  ……
  与此同时,沈若安家的楼下。
  此时的沈若安,已经在楼下等了有段时间了。
  给秦风发去消息后,沈若安不断在原地踱步,心绪很是复杂。
  她心里,很是期待,同时也有些担忧。
  期待的是,秦风多金帅气,还体贴,能给她带来别人永远带不来的安全感。
  而且,秦风的出现,绝对能成为一道无形的高墙。
  直接将之前对她有好感的人全都阻绝在外。
  这样也会为自己省去不少的麻烦。
  担忧的是,这样会不会太麻烦自己这个老板了。
  想到这里,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沈若安的心中。
  如果……秦风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就好了……
  然而,这个念头刚出现,便被沈若安红着脸掐灭。
  自己在想什么呢?
  秦风那么优秀,自己怎么能配得上他?
  如果自己家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的话,或许还能和秦风门当户对。
  只是现在,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想到这里,沈若安不由得轻叹一声。
  不应该再胡思乱想了。
  “嗡嗡!”
  就在这时,秦风的消息突然传来:
  “我进小区了。”
  看到这五个字,沈若安心乱如麻,甚至有点不知道见到秦风后该说些什么。
  毕竟,今天的秦风,可是要假扮她男朋友的。
  与此同时,秦风已经坐着车来到了沈若安的楼下。
  看到站在楼下的沈若安后,秦风不由得微微一愣。
  今天的沈若安,没有穿着工作时穿的ol装。
  而是也穿着一身休闲装,扎着高马尾,戴着鸭舌帽。
  看起来清爽秀丽,和之前完全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沈若安就属于那种怎么穿怎么好看的那种。
  “若安。”
  秦风降下车窗,微微一笑道:
  “今天怎么打扮的这么青春?”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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