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其实也没啥大事。” “就是想你了。” 于华搓着手,眼里直冒火。 但现在的裴雅诗实在是懒得理他。 她现在能站起来,都已经很不错了。 “这么晚了,没什么事就回去吧。” “我困了。” 想到这里,裴雅诗摆了摆手道。 “别啊,雅诗。” “我好不容易来一趟,你就这么对你男朋友啊?” 于华顿时不满地嘟囔一句后道。 “如果你这么晚来我这,被我爸妈知道了,你猜会怎么样?” 裴雅诗坐在沙发上,腿酸疼的已经根本站不起来。 一边打开电视后,一边开口道。 听到这话,于华地表情顿时收敛了许多: “咳咳,其实是刚忙完公司的事。” “我特地来看看你。” “对了,雅诗,你猜猜我刚刚碰到谁了?” 这话顿时让裴雅诗脸色一变,但还是佯装淡定的道: “说。” “秦风,你还记得吗?” “就金瀚大酒店的老板,我的老同学。” 于华顿时笑道: “他是来朋友家吃饭地。” “也是巧了。” “多亏上次他高抬贵手,否则的话,我现在就真的要完了。” 现在的于华,哪里还敢记恨秦风。 只要秦风一句话,他和家里的产业将会轻而易举的完蛋。 他和秦风,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是吗?” 裴雅诗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 “说是找朋友,但我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香水味。” 于华喋喋不休的道: “八成啊,是来找女人的。” “他女朋友我认识,可不住在这。” “不过想想也是,他要多少女朋友还不是随便找……” 还没等他说完,裴雅诗便眉头紧皱的道: “好了,看也看过了,你还是快点回去吧。”biqubao.com “过会我爸来,他看到你在这,我们两个都别在这住了。” 听到这话,于华的脸色顿时一变。 他轻咳一声,开口道: “雅诗,咱们什么时候结婚?” “我这都准备好了,只要你答应下来,立马就能举办婚礼。” 现在的于华,可太难受了。 守着这么一个漂亮,家境还好的女朋友,却根本不能碰。 就像是守着聚宝盆,结果需要密码。 他现在实在是燥热难忍,却只能硬生生忍着。 还不敢去到处沾花惹草。 要是被裴雅诗的爸爸知道了,那他可就彻底没戏了。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你还是想想办法,怎么过我爸这关吧。” 裴雅诗眉头微皱,道: “他大概还有十分钟到。” “你要在这等他?” 这下,于华也不敢再逗留了,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开。 看着于华离去的背影,裴雅诗不由得轻叹一声。 如果是秦风的话,或许她爸会毫不犹豫的同意下来。 但是,她又怎么敢僭越。 …… 很快,便到了第二天。 刚一起床,秦风便心中默念: “系统,签到!”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 【恭喜宿主获得产业:苏北一店百分百股份!】 【恭喜宿主获得额外奖励:现金五十亿!】 后面的五十亿,基本就是添头。 虽然的确不少,但是比起秦风现在的资产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这个主要奖励,着实让秦风一愣。 苏北一店! 整个苏北的餐饮业,苏北一店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之前秦风也去过一次苏北一店。 这里的环境的确不错,而且菜品比起金瀚更要略胜一筹。 不过这也难怪。 毕竟金瀚本身就是酒店,居住是最主要的,而不是餐饮。 而且,苏北一店胜在价格上限下限都非常高。 即便是普通人,也能吃得起。 因此,苏北一店一直都很火爆。 吃饭必须要预约。 从来没有出现过有空桌的情况。 这个产业,基本就是给秦风一个保底收入。 无论如何,苏北一店永远都是大额盈利的。 不过,今天秦风并不打算去苏北一店签合同。 今天,要陪沈若安去参加同学聚会。 得先把有事秘书干,没事那啥的事情解决了。 这事,比什么产业都重要。 想到这里,秦风正好接到了沈若安的消息。 同学聚会是定在中午一点左右。 现在去接沈若安,应该差不多。 想到这里,秦风简单收拾,换上一套休闲服后,直接下了楼。 …… 与此同时,沈若安家的楼下。 此时的沈若安,已经在楼下等了有段时间了。 给秦风发去消息后,沈若安不断在原地踱步,心绪很是复杂。 她心里,很是期待,同时也有些担忧。 期待的是,秦风多金帅气,还体贴,能给她带来别人永远带不来的安全感。 而且,秦风的出现,绝对能成为一道无形的高墙。 直接将之前对她有好感的人全都阻绝在外。 这样也会为自己省去不少的麻烦。 担忧的是,这样会不会太麻烦自己这个老板了。 想到这里,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沈若安的心中。 如果……秦风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就好了…… 然而,这个念头刚出现,便被沈若安红着脸掐灭。 自己在想什么呢? 秦风那么优秀,自己怎么能配得上他? 如果自己家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的话,或许还能和秦风门当户对。 只是现在,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想到这里,沈若安不由得轻叹一声。 不应该再胡思乱想了。 “嗡嗡!” 就在这时,秦风的消息突然传来: “我进小区了。” 看到这五个字,沈若安心乱如麻,甚至有点不知道见到秦风后该说些什么。 毕竟,今天的秦风,可是要假扮她男朋友的。 与此同时,秦风已经坐着车来到了沈若安的楼下。 看到站在楼下的沈若安后,秦风不由得微微一愣。 今天的沈若安,没有穿着工作时穿的ol装。 而是也穿着一身休闲装,扎着高马尾,戴着鸭舌帽。 看起来清爽秀丽,和之前完全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沈若安就属于那种怎么穿怎么好看的那种。 “若安。” 秦风降下车窗,微微一笑道: “今天怎么打扮的这么青春?”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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