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天为了回家跟妻儿团聚,冒险按下了天机福地里面的传送开关。 他心里期盼,下一刻,看见的就是现代世界。 离开十几年了,儿子应该变成了一个大小伙子。 也不知道,还认不认识自己? 但是,天不遂人愿,他看着眼前来到的世界,不禁骂了一声娘。 在他眼前,光影闪烁,两伙身穿古装的人,正在催动法器火拼。 常胜天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不用问他都可以确定。 眼前的世界,绝对不是他一心要回去的现代。 根据十六个世界的名称,他可以断定,这里应该是仙侠世界。 因为眼前这些人打斗时候的手段,和那闪烁着五颜六色光芒的法器,绝不是特效能够做出来。 常胜天万念俱灰,他失败了! 好不容易找到回家的方法,到头来,还是空欢喜一场! 可就在这时,正打得难解难分的一群人,见到凭空出现的他,纷纷停下了动作。 “尊主回来了!尊主回来了!” ”恭迎尊主兵解归来!魔尊保佑,魔尊保佑啊!” 有人兴奋地大叫,跑到常胜天的跟前,一个个激动得不行。 他们着装统一,都穿着黑色的长袍,系着红色的腰带。 显然是一个阵营的,不过他们人数较少,只有二三十人,而跟他们交战的人有百十人。 要不是常胜天突然出现,让争斗中断,这些人马上就会全军覆没。 相对而言,那一百多个服装并不统一的人。 看见常胜天出现,却都是满脸的防备。 不由自主的双腿发颤,默默地后退。 “天魔没死,天魔没死,快跑!” 一个身穿白衣,玉簪别顶,手拿碧玉折扇法器的男子。 看似一身正气,却像是吓破胆一样,惊恐的大吼。 然后腾空而起,迅速地遁走。 他这一跑,就像是按动了某个开关。 就见五颜六色的光芒闪烁,就如烟花绽放一般。 转眼间,一百多人消失不见。 常胜天乍舌,被眼前的景象惊到。 他都顾不上悲伤了,心里想着。 这个世界,交通这么方便快捷吗? “尊主!尊主! 太好了,有您坐镇天魔宫。 看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还敢不敢再打千机福地的主意!” 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英俊男子,激动的喊道。 他见敌人离开,手掌一晃。 漂浮在他身前的碧玉箫消失不见,对着常胜天恭敬地行礼。 “千机福地?” 常胜天不知道男子在说什么,有些发懵。 但是千机福地四个字,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千机福地,天机福地,仅仅一字之差。 两者中间,会有联系吗?还是一个地方? 天机福地,能够把人送进其他的世界。 那千机福地,是不是也可以? 要是这样的话,他岂不是又有了一次回家的机会? 常胜天喜不自胜,嘴角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尊主!尊主! 您没事吧?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那男子关心的询问,他叫飞星,是天魔宫的护法。 跟随天魔五百年,从未见过尊主笑过。 所以见到常胜天嘴角的笑容,被吓得不轻。 “无妨,小问题,不碍事。 本......本尊归来,有些事情想不起来了。 你跟本尊说说以前的事情,越详细越好。 对本尊的恢复有好处,尤其是关于千机福地的事情。” 常胜天急忙将嘴角的笑容收起,假模假式地说道。 他心里已经明白,这些人认错人了。 不过,他打算将错就错,打听千机福地的消息。 “尊主,您果然是出了问题。 咱们先回宫,属下慢慢的跟您说。 飞星恭敬地说道,脸色有些焦急。 心里想着,果然跟自己判断的一样,尊主一定是在兵解的时候出了意外。 要不,为什么三年没有出关? 常胜天什么都不知道,人生地不熟也不敢拒绝,点头同意。 于是被飞星扶着,回到了一座阴气森森的宫殿。 然后,他知道了大概的内情。 如他预测的一样,这里果真是一个仙侠世界。 有灵根的人,可以修仙。 修炼有成,就可以呼风唤雨,上天入地。 修者的寿命,也较之普通人要长。 几百岁轻轻松松,甚至活到千岁的也大有人在。 不过,无论哪个世界,万物都有对立面。 跟修仙者对立的,就是修魔者。 自古仙魔不两立,两者天生就是死敌。 而这个世界的魔修,以天魔宫为首。 历代宫主,都被称之为天魔。 百年前,一面令牌出现在这个世界。 引得仙魔两派大打出手,同时争抢。 因为据传这个叫做千机令的东西,能够打开传说中的千机福地。 无论魔修仙修,都可以原地证道飞升。 这个诱惑,无疑是巨大的。 不管是修魔,还是修仙的人,辛辛苦苦修炼,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飞升。 天魔更是对于千机令志在必得,率领天魔宫的手下倾巢而出。 终于将令牌抢到手,但是,仙门中人也不是吃素的。 让天魔宫损失惨重,天魔也被伤了根本。 天魔知道,就算自己令牌在手,形势也很不乐观。 因为他要是打开千机福地,仙门众人必定蜂拥而至。 到时候,身手重伤的他,有很大的几率是给别人做嫁衣。 于是他决定先换个健康的身体,然后再打开千机福地。 那样就算仙门出手,他也有一战之力,会更稳妥一些。 他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天魔宫有一种秘术,叫做兵解重生大法。 可以将受伤无法修复的身体分解,然后重新凝聚出一副完好的身体。 天魔闭关后,飞星率领天魔宫功的人,苦苦等了三年。 却不见自家尊主走出闭关的山洞,但也不敢贸然进入,怕打扰了尊主的运功。 就在这时,仙门中人竟然集结在一起来了天魔宫。 因为他们得到到消息,天魔闭关三年,一直没有出关。 应该是出了意外,已经身陨。 就想趁火打劫,抢夺千机令。 没有了天魔的天魔宫,根本就不是仙门众人的对手,眼看就要被团灭。 这个时候,常胜天凭空出现,吓走了仙门中人。 常胜天明白了前因后果,瞟了一眼大殿上天魔的画像。 那张脸,跟自己就像是双胞胎,简直是一模一样。 明白了为什么无论天魔宫和仙门,都把他当作了天魔。 他心中飞快地打算着,想到冒充别人不好。 但是为了回家,他不想错过机会。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 真的天魔,会不会突然出现。 他去哪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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